交通事故後經調解多年後發生股骨頭壞死還能上訴嗎

時間 2022-03-20 15:30:18

1樓:

不能了,訴訟是有時效的。多年以後,很顯然你的訴訟期已經過了 不能再上訴了。

2樓:汪中新

都調解多年了,第二個就一定能證明與交通事故有關嗎

交通事故經法院調解結案後過了幾年後病情惡化,還能再次起訴嗎?

3樓:北京朝陽蘇律師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可以再次起訴。

第一次訴訟解決的是一審辯論終結前發生的醫藥費用,後續**費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

只是如果間隔時間過長,在**以後,對方當事人有可能申請作幾年前的事故與現**病情之間的因果關係鑑定。

4樓:匿名使用者

經法院處理過的案件,不可以就同一事實再次起訴。

5樓:wlk永不開

可以。但是要醫院出證明,證明現在的病情惡化是因為當年的交通事故引起的,否則不可以。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法院調解已經包含後續**費,再次起訴可能不予受理或者被駁回;如果調解沒有包含後續**費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可以再次起訴。

附: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造成股骨頸骨折,已經法院判決賠償。若三至五年內發生股骨頭壞死,是否可以再次起訴? 40

7樓:在高椅古村拍電影的冬瓜

若是因為交通事故導致的,是可以的。但要在發生損失後一年之內起訴。

8樓:高雅慧律師

簡單點說是可以的,不過要有相關證據及在訴訟時效之內進行訴訟。

交通事故調解書生效後,對方再次上訴的期限。

9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調解書生效後,對方再次上訴的期限根據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的,應從**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後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

對於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後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對於二00四年七月一日後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起訴。

10樓:

疑問1,要看司機未及時剎車是主觀原因,還是客觀不能,如果不存在客觀不能的情形,未及時剎車肯定是有過錯的,一般交通事故中,追尾基本上是全責。

疑問2,法院調解結案的,是不能上訴的,原則是一調終結,只能再審;而且一般的上訴期限是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天。也就說,調解結案後,當事人就不能上訴了,法院也不會受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有一定的問題

既然已經賠償 並達成協議 就不能在次起訴

縱橫法律網 詹定東律師

交通事故調解後為什麼還可以上訴

1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是可以提出上訴的,但是上次你們簽訂的協議可以視為一份合法合同,你可以根據這份合同的內容來對抗對方的訴訟請求

13樓:上海杜律師

1、調解書本身不能上訴,這是指法院出具的調解書;

2、對方應該不是上訴,而是另行起訴;

3、對於調解書存在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情況,也是可以另行起訴的;

4、對於你提到的對方理由:之前的調解書只涉及醫療費,如果真的是這樣,其他專案確實是可以另行起訴的。

綜上所述,您應該區分上訴和另行起訴的區別。如果該調解書確為法院所出,確實是上訴,那法院不應該受理;本人認為不可能是上訴。

14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可以調節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訴訟是一切權利糾紛最後的選擇。

16樓:火車上的豬

他上訴並不表示他會勝訴

17樓:心凌滑翔翼

對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交通事故中有不明確的後續**可以跟主責方經法院調解嗎

18樓:天蟾如月

你自己也說了「可能會」。事故賠償不對間接損失、不確定損失進行賠償的。所以,要對這個內容索賠必須另行起訴進行。

一般來講根據事實存在的原則,還需要到實際發生股骨頭壞死的時候才能進行起訴,而人身損害賠償的期限是1年起訴期,股骨頭即便要發生壞死也不會在這麼短的時間裡發生,由此可見你的主張是難以得到支援的。

19樓:掌上教練

這個有兩種辦法,1法醫鑑定,2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

雙方簽了交通事故調解書後還可以上訴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簽訂交通事故調解協議後,事故的雙方都可以要求上訴。

公安交管部門調解賠償,不是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必經程式,也不是訴訟的前置程式。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靠雙方自覺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1樓:匿名使用者

調解協議書,是雙方自願簽訂的,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後所簽訂的一個證明罷了,雙方按協議履行,有一方不履行了,協議在法院一份重要的證明!這只是證明你們雙方當事人已經達成的協議,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了,可以上訴到法院,然後又法院判決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並不是簽訂了調解協議後就不能再上訴,相反,你上法院,調解協議書,是一份證據

22樓:註冊發貼真麻煩

仔細看下調解書上內容 如果雙方都已經簽字 通常是認可該處理並已經做出賠償

但對方可能是就別的部分要求賠償 比如誤工費什麼的 那就沒辦法 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 都調解了 沒特別意外事件不可以上訴

交通事故調解後還能再起訴嗎

24樓:華律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因此,交通事故達成調解書後,事故雙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公安交管部門調解賠償,不是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必經程式,也不是訴訟的前置程式。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靠雙方自覺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支付令以及仲裁裁決書、公證債權文書。而其中的調解書是指由人民法院製作的生效調解書,而不包括公安交管部門的調解書。

鑑於上述規定,若對方反悔起訴至人民法院,當事人可以將交通事故調解書作為證據提交給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5樓:戚廣利

交通事故達成協議後不能再起訴。

當事人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一般不予支援,但以下兩種情形除外:

(1)當事人能夠證明調解協議具有可變更、撤銷情形或者無效情形的;

(2)受害人以保險公司未參加調解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未作釋明為由提出反悔,要求保險公司和機動車方承擔賠償責任的。

交通事故受害人與機動車方當事人已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達成協議,且機動車方當事人根據調解協議又向受害人出具欠條或還款計劃的,受害人以該欠條或還款計劃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作為債務糾紛案件受理。

26樓:無風無月也無你你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據此,案件退回補充可以兩次,一去一回為兩個月,二次為四個月。

兩次補充為限,很快就要由法院做出判決了。

27樓:風塵世射手

對調解結果不滿意 對調解結果不執行 對調解結果違背法律法規的都可以法院起訴

交通事故調解不成後怎麼結案,交通事故,我全責,調解不成,交警已結案,對方不起訴,保險公司能先理賠我,對方要管他嗎?

腐姐控攪基 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損害賠償金額沒有裁定的權利,在雙方調解未成的情況下,按規定應告知雙方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規定 交通事故案件的當事人對損害賠償的爭議,既可以共同請求交通事故處理機關進行調解,也可以單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民事賠償的訴訟。是否經過調解...

關於交通事故調解問題,交通事故中關於調解的問題

1 對方全部責任。2 如果受害人沒有構成重傷,一般不會有刑事責任。3 可以申請司法鑑定是否構成傷殘。4 私了就是要在正常賠償的基礎上多謀取利益,只要對方願意接受就可以了 一 對方全責。二 未觸犯刑律。三 傷情是待 結束四個月後再做的。根據你的描述應該不構成傷殘。四 私了的話可根據十級傷殘的標準要求對...

交通事故是調解好還是起訴好,交通事故是調解好還是走法律程式好

雷都樂 朋友,你所提出來的 交通事故是調解好還是起訴好 的問題,在現實的交通事故的善後工作的處置時,確實使當事人都會感到困惑。下面我就這一個問題,談點看法 在事故處理程式中,都有一個交警主持下,為事故的雙方作出調解環節。當然是否接受與否,權力在於事故的雙方 只要是一方提出訴訟請求,那麼交警部門就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