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都要些什么證據?做司法鑑定又要些什么證據

時間 2022-09-25 06:45:10

1樓:骸

想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具體程式如下: 1、你需到工商局查詢並列印出你所在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資料(一張紙),並加蓋查詢章,用以證明該用人單位的身份。 2、證明在該公司上班的證據很多,比如廠牌、考勤記錄、工資卡和存摺、人證、、、、等等,只要能證明你與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都行。

3、寫一份勞動仲裁申請書(當地勞動部門都有樣板,一式兩份),加上你的身份證、列印的工商查詢登記資料、證據影印件(一式兩份)等交給勞動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會立案審理的。 司法鑑定受理,實質上是鑑定機構和鑑定人與鑑定委託方經過協商所達成的一種鑑定委託協議。因此,鑑定受理過程必須按簽定合同的內容要求,雙方就有關鑑定的事項認真進行審查、協商。

決定受理前,雙方要共同辦理以下事宜: 1 受理方查驗司法鑑定委託書,審查委託方的主體資格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 聽取委託方與鑑定相關的案情介紹和鑑定的具體要求。

但委託方不得暗示或者強迫鑑定機構或鑑定人作出某種鑑定結論。 3 雙方共同審查、核對鑑定材料(含檢材、樣本、樣品等)的名稱、**、提取固定方法、產生的時間、數量、質量、性狀、儲存狀況等。鑑定委託方要對鑑定材料**的可靠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要對每件(份)材料的**情況予以說明並簽名確認。

受理方應逐一核實有關情況並對鑑定條件表明態度。 4 根據鑑定材料的狀況共同商定鑑定要求。

2樓:

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證據?

勞動仲裁都需要哪些具體證據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手頭有一份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原件,那麼,這個就是最好的證據了。足能證明你與用人單位的事實勞動關係。即憑此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了。

關於補充問題的回答:

這表明你手頭沒有勞動合同了。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去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就很難確定你所指定的被申請人的身份,即主體適格是否符合受理要求。故,勞動仲裁據此為由,就會拒絕受理你的仲裁申請。

下面就以你手頭有的證據,逐項進行分析:

(1)手填考勤,指紋打卡機的電子考勤,如果手填考勤和電子考勤,有公司蓋章或有該公司的法人代表簽字,那麼,這個勞動關係是成立的,你憑此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否則,就是無效的;另外一個證明方向則是你上班出勤情況的證明,如果有用人單位方任意負責人簽字,那麼,這個考勤記錄就是有效的考勤證明,比如加班情況。

(2)工作證,如果該證上有入職時期,有公司蓋章或有該公司的法人代表簽字,那麼,這個勞動關係是成立的,你憑此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否則,就是無效的;另外一個證明方向則是證明你的入職起始時間,因為前面發的現金,對確認你入職時間無法得到證明;

(3)工資一開始是現金,後來是用公司財務大姐的銀行卡轉賬的。

後來銀行代發你們的工資,這個,憑自己的身份要求銀行方出具證明是誰給你們發工資的,這個比較難提取到;

(4)對今天你提到的補充提示下:如果你能設法與老闆談話或打**,有錄音,則可以證明你的勞動關係成立。將錄音證據材料整理對話成文,精確到分秒。燒錄成光碟,則可以作為對你有利的證據;

4樓:陳燕律師

回答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2、身份證影印件;3、被訴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或企業工商註冊登記資訊資料;4、證據材料影印件;5、當事人提交證據材料清單及證據說明;6、集體勞動爭議還需要提供:申訴人需推薦3-5名員工代表,填寫並提交《員工推舉代表書》,含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

工傷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四十五日至六十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工傷醫療費有異議的才能申請勞動仲裁,工傷的其他問題不能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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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靜靜回憶史事

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證據

6樓:

只要能證明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有些地方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6、3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仲裁如何收集有效證據?哪些證據才是強有力的?

7樓:如之人兮

證據是指證明

主體提供的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證據經查證屬實的,才能作為仲裁庭認定事實的根據。所謂查證屬實是指證據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經當事人出示、對方質證和仲裁庭認證,認為證據具有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

真實性要求,客觀存在的材料,證據必須是真實可靠的,而不是任何人主觀臆造的產物,否則以它為根據認定的案件事實就不可能是客觀真實的。

關聯性要求,證據必須與案件事實有內在的聯絡。這種內在的聯絡表現在,證據應當能夠證明本案的部分或全部事實。缺乏關聯性的證據,不是本案的證據,對本案沒有證明力。

合法性要求.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式,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具有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爭議仲裁涉及的證據種類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等。

(一)書證。書證是用文字、符號、圖案等所表達的思想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如書信、檔案、合同書、遺囑、票據等。相對於其他證據種類,書證具有較強的證明力。

在勞動爭議仲裁中具有重要價值。在勞動爭議仲裁中,勞動合同文字是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最有力的證據。

(二)物證。物證是以物品的外形、結構、質量、數量等物理屬性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物證和書證在形式上都表現為一定的物質實體,但二者有質的區別。物

證與書證的區別在於,物證是以物品的物理屬性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而書證是以物品的思想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的。在某些情況下,某些證據可能既是書證,又是物證。

例如。手寫的勞動合同書,如果用來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則是書證;如果用來證明書寫者的書寫習慣,則是物證。

(三)視聽資料。視聽資料是指用錄音、錄影、計算機儲存等方法記錄下來的有關案件事實的音像、資料資料。例如錄音帶、錄影帶等。

視聽資料與書證都是以記錄的內容證明案件事實,但書證是以文字、符號等來再現案件事實,而視聽資料則以直觀的聲音、影象等來再現案件事實。

(四)證人證言。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其瞭解的案件事實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向仲裁庭所作的陳述。證人只能就其直接感知的客觀事實如實陳述,證人主觀的推測、評價,以及道聽途說的事實,不具有證據效力。

例如申請人同廠職工所作的申請人曾在該工廠工作的證言。

(五)當事人陳述。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就案件事實向仲裁庭所作的敘述和說明。由於當事人最瞭解案件事實。

因此當事人陳述是查清案件事實的重要線索。同時,也由於當事人與案件事實之間具有直接利害關係。

因此當事人陳述難免帶有很強的傾向性、片面性甚至虛假性。因此當事人陳述只有與其他證據結合起來,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六)鑑定結論。鑑定結論是指鑑定主體根據仲裁庭或者當事人的申請,在對鑑定材料進行觀察、比較、檢驗、鑑別等的基礎上,對案件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後作出的結論。

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經常涉及的鑑定結論包括勞動能力鑑定結論、職業病鑑定結論等。

(七)勘驗筆錄。勘驗筆錄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勘驗人對案件發生的現場或者不便移動的物證採取勘察、檢驗、繪圖、拍照等措施時所形成的實況記錄。

勘驗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和雙方當事人的見證下進行的,能夠比較真實地反映現場或者物證的客觀情況,具有較強的證明力。製作勘驗筆錄是保全原始證據的重要手段。

擴充套件資料

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1)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2)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人有利害關係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3)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4)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影印件、複製品;

(5)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只有本人陳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關證據的,其主張不予支援。但對方當事人認可的除外。

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部分證據由用人單位保管的,由用人單位負有舉證義務,這叫舉證責任倒置。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9樓:毛巾小律師

1、可以未繳納社會保險,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等理由。

2、可以獲得雙倍工資,還有經濟補償金,補交社保也可以,不過你們是在**啊?社保基數那麼低。

3、錄音可以,但需要有其他證據相互印證。工資是打卡還是發現金?公司的員工守則等都可以作為證據。 北京王律師

10樓:夢海隨緣

離職以不交保險,不簽訂合同為由

可以要求近一年內的雙倍工資,補交保險,付加班等

應該要證明加班記錄,考勤等。

11樓:加侖v炎龍

已從進來到現在還沒簽勞動合同,我提過兩次籤勞動合同的事,但他說我們這行業人員流動性太大,不適合籤勞動合同,兩次都這麼說把我打發了為由.

申請勞動仲裁要什麼證據材料

12樓:律圖網

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13樓:危白雪陽藍

最有利的是能夠有被安排加班的證據。若不能舉證或者無足夠證據駁倒對方可能會對自己不利的證據,你可能會承擔不利後果。單純簡單的理解舉證責任倒置在申訴過程中可能會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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