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時已找到工作單位簽訂了三方協議,但是在實習之前又毀約了,請問我的派遣證和報到證會有什麼影響

時間 2021-06-20 17:40:18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去原來那個單位退協議,再到想去的新單位籤協議,學校更改派遣證,然後到新單位去報到。我們招過很多這樣的,更改派遣的。但是,正規的國企不會錄用沒有派遣證的,你不更改是不行的。

有的人會給你出主意,讓你不要理原單位,直接到想去的單位報到,我告訴你,那是他不懂,或者是故意給你挖坑。你沒有派遣證和協議,連戶口、四險一金、勞動就業等記等等都辦不了,只能是打工,不是就業。況且,招錄已經與別的企業簽了協議的學生,可能面臨著被起訴的風險,正規的國家單位是不會這樣辦的,你必須證明你的派遣證是即將就業的單位。

就像足球運動員要轉會,必須給原單位轉會費是一樣的,或者是自由身。

2樓:暖心卡米亞

是這樣的,派遣證和報到證都跟三方協議上的工作單位是一致的。學校會按照三方協議的單位給你派發派遣證和報到證。建議你跟三方上的單位協商讓對方開退函,然後你拿著退函去跟學校領新三方,拿著新三方跟新的單位籤就一切ok了,或者你如果能從學校直接要到新三方也好。

總之,派遣證和報到證是和三方掛鉤的。我瞭解的就這麼多,希望對你有幫助。

3樓:匿名使用者

一、2012屆畢業生的派遣一般省份自6月初開始,在派遣之前,要回原簽約單位的那一聯或者拿到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書,連同你自留的那一聯,一併儘快交給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重新申請一份空白解約書與新單位簽約即可。

二、這裡的關鍵問題是,原簽約單位同意解約的話,收回單位聯與取得單位解約書都證明原單位同意解約。因為目前還沒有正式派遣,即就業主管部門還沒有列印出報到證(以前叫派遣證),從程式上講不屬於改派。如果在正式派遣後再和原簽約單位解約,那就必須走改派的程式了。

您好,我是一名即將畢業的大學生,現在在一家公司實習,來公司的時候就叫我簽訂了三方協議,但是現在感覺

4樓:君同法律**諮詢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簽訂三方協議要留心細節:

一、大學生籤三方協議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

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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