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存在哪些漏洞

時間 2021-08-11 17:36:20

1樓:北京智雲達科技股份****

(一)食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的缺失和滯後。一是《食品安全法》實際適用性不強,且對違法處置力度不夠。如,《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處罰金額要根據有無“非法所得”來確定,給執法部門執法帶來困難,造成違法者沒有真正承擔相應的違法成本,很難起到警示作用。

二是由於法律制定主體的多樣性,規制客體的特定性,規範內容的側重點不同,導致諸多法律規範相互交錯,相互衝突。如《產品質量法》和《食品安全法》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而《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則是質檢總局釋出的,對同一的執法事件,可以適用不同的法律規範。同時還有數以百計的地方規章制度,致使政出多門、多頭管理,管理出現盲點和空白。

如對於注水牛肉這一普遍問題,具體要追究是哪個環節和哪個部門的責任,處罰的標準和法規卻很難找到依據。三是與《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法規、規章仍比較滯後,使基層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無所適從。如保健食品監管、食品生產許可等方面的配套法規至今沒有出臺,造成無法可依。

(二)多部門分段監管執法導致執法效率低。《食品安全法》只籠統地授予各部門執行的權利,對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管理許可權劃分不明確,不統一,導致各部門在各自不同的環節內行使權利,看似分工明確,其實執行難上加難。因為分段監管的最大弊端是權利的分散和責權脫節,造成監管真空、重複監管和越權監管現象時有發生,無法做到無縫監管。

(三)地方食安辦設定模式導致協作困境。當前各地紛紛成立了食安委,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有的設在食藥局、有的設在衛生局,但從性質上來說都是非實體機構,並未建立起強而有力的工作機制。

(四)基層執法隊伍力量不足,合力不夠。同時,這些直接從事監管執法的工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個別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業務能力不高,不能適應崗位職責的需要,沒有能力及時糾正監管執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食品安全法為什麼要修訂,之前的食品安全法都有什麼漏洞

2樓:茶哥顏國添

食品安全法修訂是為了人民吃的安心和放心,以前存在監管漏洞。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由哪個部門負責

衛生行政 農業行政 質量監督 工商行政管理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都有食品安全管理的義務。 四面江山 最高機構是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李 克 強是主任。農業部 衛生部 商務部 公安部 工商 質檢等部門分段管理食品安全的不同環節,所謂的 九龍治水 食品安全標準的監管由哪個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監管有哪些部門?...

關於食品安全分析的問題,目前我國存在哪些食品安全問題?分析發生的原因

溫博大大 食品安全的源頭是原材料的安全控制,要想做到防患於未然,必須從源頭抓起,只要能夠對原料進行有效的控制,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食品安全問題。另外要在生產過程中對各個重要環節進行監控,嚴格把控,將危害降至最低。再者要定期進行成品的檢驗,防微杜漸。時刻把握國內外食品安全的資訊,嚴防新的危害發生,做到...

食品安全有哪些問題,我國食品安全問題有哪些?

當今,我國食品安全主要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1 病原體 微生物 汙染問題。2 企業違法生產 加工食品現象不容忽視。3 食品流通環節經營秩序不規範。4 新技術新資源的應用帶來新的食品安全隱患。隨著食品工業的迅速發展,大量食品新資源 新增劑新品種 新型包裝材料 新工藝以及現代生物技術 酶製劑等新技術不斷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