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工程主體結構 包括哪些部分

時間 2021-08-11 21:24:12

1樓:已然深愛

建設工程完整的結構系統

,是建設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礎,是建設工程結構安全、穩定、可靠的載體和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基本功能包括三部分:一是主體結構本身形成一個有機聯絡的系統整體,有效地協調工作,承受主體結構部件本身相互傳遞的荷載,發揮主體框架支撐功能;二是附著於其體系表面的所有維護結構、裝飾面層、相關裝置重量及其施工和使用期間的活荷載、以及在設計規範限定範圍內的相關風載、塵載、雪載、**荷載等自然力通過主體結構體系有效地承擔,使建設工程能正常發揮各部分的使用功能;三是與地基基礎可靠地聯絡,將其自身荷載和承受荷載系統地、有效地、穩定地傳遞給地基基礎結構體系,並能與地基基礎結構形成協調工作的整體結構體系,和諧地工作以共同維護建設工程整體安全和使用安全。

建築工程主體結構,

可以這樣說::第一:在磚混結構中,

主體結構是基礎\樑\圈樑\柱\構造柱\牆\樓梯\板\屋面板叫主體結構,

我們施工時一般叫主體封頂.。第二:在框架結構\剪力牆結構\框剪結構或框支結構工程中,

主體結構是基礎\樑\板\柱\砼牆\樓梯工程,

對於後砌的填充牆,

也叫主體部分,

但不是一般說的主體封頂了。

從法律上,對於《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中所稱的“房屋主體結構”問題,我們認為應作廣義理解,作為一個完整的房屋建築工程,它既應包括

房屋地下隱蔽工程的地基部分,也應包括房屋地上工程所涉及的部分

。就是說地下與地上部分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

根據建築法的規定房屋建築工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

,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

供熱、供冷系統工程

等部分。本條中未將各部分進行詳細列舉,一是考慮與(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中的提法相一致,再就是考慮到建築法中對此亦有具體的規定。所以在適用本條規定時,一定要全面理解其含義。

下面亦將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部分簡要介紹一下。建築法第六十條規定,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

。建築工程竣工時,屋頂、牆面不得有滲漏、開裂等質量缺陷;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修復。地基基礎工程中的地基,是指支承由基礎傳遞的上部結構負載的土體或巖體。

為保證建築工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首先要求地基在荷載作用下不致產生破壞,其次組成地基的地層因某些原因產生的變形不能過大,否則將會使建築物遭到破壞,無法滿足使用要求。建築物的基礎工程,是指結構所承受的各種分用傳遞到地基上的結構組成部分。它是建築物的重要組成部分。

建築物的基礎可以按照基礎埋置深度、建築材料、基礎變形特徵和結構形式進行分類。從以上可看出,建築物的地基基礎在建築物整體構造中起到的重要作用。關於屋面防水工程,是指建築物的屋頂、牆壁以及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等均防止出現漏水的工程。

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樓面工程,門窗工程等。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主要指電氣的線路、開關、電錶的安裝,電氣照明器具的安裝,給水管道、排水管道的安裝等。供熱、供冷系統工程,包括暖氣裝置、**空調裝置等的安裝工程。

2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肖炳花

什麼是工程主體結構包括哪些部分主體結構是基於地基基礎之上,接受、承擔和傳遞建設工程所有上部荷載,維持上部結構整體性、穩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機聯絡的系統體系,它和地基基礎一起共同構成的建設工程完整的結構系統,是建設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礎,是建設工程結構安全、穩定、可靠的載體和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基本功能包括三部分:一是主體結構本身形成一個有機聯絡的系統整體,有效地協調工作,承受主體結構部件本身相互傳遞的荷載,發揮主體框架支撐功能;二是附著於其體系表面的所有維護結構、裝飾面層、相關裝置重量及其施工和使用期間的活荷載、以及在設計規範限定範圍內的相關風載、塵載、雪載、**荷載等自然力通過主體結構體系有效地承擔,使建設工程能正常發揮各部分的使用功能;三是與地基基礎可靠地聯絡,將其自身荷載和承受荷載系統地、有效地、穩定地傳遞給地基基礎結構體系,並能與地基基礎結構形成協調工作的整體結構體系,和諧地工作以共同維護建設工程整體安全和使用安全。

建築工程主體結構,可以這樣說::

第一:在磚混結構中,主體結構是基礎\樑\圈樑\柱\構造柱\牆\樓梯\板\屋面板叫主體結構,我們施工時一般叫主體封頂.。

第二:在框架結構\剪力牆結構\框剪結構或框支結構工程中

主體結構工程包括哪些

3樓:叫那個不知道

主體結構工程包括樑,柱,剪力牆及樓面板。屋面樑及屋面板。

主體結構是基於地基基礎之上,接受、承擔和傳遞建設工程所有上部荷載,維持上部結構整體性、穩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機聯絡的系統體系,它和地基基礎一起共同構成的建設工程完整的結構系統,是建設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礎,是建設工程結構安全、穩定、可靠的載體和重要組成部分。

主體結構主要包括磚混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和鋼結構。

擴充套件資料

主體結構是基於地基基礎之上,接受、承擔和傳遞建設工程所有上部荷載,維持上部結構整體性、穩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機聯絡的系統體系,它和地基基礎一起共同構成的建設工程完整的結構系統,是建設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礎,是建設工程結構安全、穩定、可靠的載體和重要組成部分。

1、高處作業多。主體結構工程絕大部分為地面以上施工,因而高處作業佔絕大多數。

2、交叉作業多。由於工程工期、均衡生產和其他客觀因素的要求,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是無法避免,尤其在高層建築施工中,交叉作業更是難以避免。

3、夜間施工多。鋼筋混凝土結構型別的數量居多,而對混凝土的澆築又要求儘可能連續地進行,這樣就使得在大面積澆築混凝土時要晝夜不停地連續施工,所以夜間施工是無法避免的。此外,由於工期的影響,也常常加班加點,這就使得夜間施工大大增加。

4、使用的裝置多。主體結構工程的施工幾乎彙集了建築施工的主要裝置,如起重機械、運輸車輛、振搗器、磨石機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等

4樓:匿名使用者

模板安裝分項,鋼筋原材料分項,鋼筋安裝連線分項.

拓展資料:

主體結構是基於地基基礎之上,接受、承擔和傳遞建設工程所有上部荷載,維持上部結構整體性、穩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機聯絡的系統體系,它和地基基礎一起共同構成的建設工程完整的結構系統,是建設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礎,是建設工程結構安全、穩定、可靠的載體和重要組成部分。

主體結構是也是建築的主要承重及傳力體:包括樑,柱,剪力牆及樓面板。屋面樑及屋面板。

基礎、樑、柱、板、承重牆、樓梯間、屋面、牆體都屬於主體工程。主體是建築的骨骼。

室內上下水、電、煤氣、暖通、通訊、閉路、寬頻等各種管道、線路安裝工程、樓地面工程、牆體抹灰噴塗貼磚、門窗安裝、防水工程、屋面瓦鋪設、立面及屋面造型安裝等等都不屬於主體結構工程,它屬於一次裝修也即基本裝修。

5樓:張馳管理諮詢****

主體結構是基於地基基礎之上,接受、承擔和傳遞建設工程所有上部荷載,維持上部結構整體性、穩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機聯絡的系統體系,它和地基基礎一起共同構成的建設工程完整的結構系統,是建設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礎,是建設工程結構安全、穩定、可靠的載體和重要組成部分。

它的基本功能包括三部分:一是主體結構本身形成一個有機聯絡的系統整體,有效地協調工作,承受主體結構部件本身相互傳遞的荷載,發揮主體框架支撐功能;二是附著於其體系表面的所有維護結構、裝飾面層、相關裝置重量及其施工和使用期間的活荷載、以及在設計規範限定範圍內的相關風載、塵載、雪載、**荷載等自然力通過主體結構體系有效地承擔,使建設工程能正常發揮各部分的使用功能;三是與地基基礎可靠地聯絡,將其自身荷載和承受荷載系統地、有效地、穩定地傳遞給地基基礎結構體系,並能與地基基礎結構形成協調工作的整體結構體系,和諧地工作以共同維護建設工程整體安全和使用安全。

建築工程主體結構,可以這樣說::

第一:在磚混結構中,主體結構是基礎\樑\圈樑\柱\構造柱\牆\樓梯\板\屋面板叫主體結構,我們施工時一般叫主體封頂.。

第二:在框架結構\剪力牆結構\框剪結構或框支結構工程中,主體結構是基礎\樑\板\柱\砼牆\樓梯工程,對於後砌的填充牆,也叫主體部分,但不是一般說的主體封頂了。

從法律上,對於《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中所稱的“房屋主體結構”問題,我們認為應作廣義理解,作為一個完整的房屋建築工程,它既應包括房屋地下隱蔽工程的地基部分,也應包括房屋地上工程所涉及的部分。就是說地下與地上部分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根據建築法的規定房屋建築工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部分。

本條中未將各部分進行詳細列舉,一是考慮與(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中的提法相一致,再就是考慮到建築法中對此亦有具體的規定。所以在適用本條規定時,一定要全面理解其含義。下面亦將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部分簡要介紹一下。

建築法第六十條規定,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建築工程竣工時,屋頂、牆面不得有滲漏、開裂等質量缺陷;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修復。地基基礎工程中的地基,是指支承由基礎傳遞的上部結構負載的土體或巖體。

為保證建築工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首先要求地基在荷載作用下不致產生破壞,其次組成地基的地層因某些原因產生的變形不能過大,否則將會使建築物遭到破壞,無法滿足使用要求。建築物的基礎工程,是指結構所承受的各種分用傳遞到地基上的結構組成部分。它是建築物的重要組成部分。

建築物的基礎可以按照基礎埋置深度、建築材料、基礎變形特徵和結構形式進行分類。

從以上可看出,建築物的地基基礎在建築物整體構造中起到的重要作用。關於屋面防水工程,是指建築物的屋頂、牆壁以及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等均防止出現漏水的工程。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樓面工程,門窗工程等。

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主要指電氣的線路、開關、電錶的安裝,電氣照明器具的安裝,給水管道、排水管道的安裝等。供熱、供冷系統工程,包括暖氣裝置、**空調裝置等的安裝工程。

建築主體結構包括哪些,建築主體結構包括哪些知識

建築主體工程指基於地基基礎之上,接受 承擔和傳遞建設工程所有上部荷載,維持結構整體性 穩定性和安全性的承重結構體系。其組成部分包括 一 混凝土工程 一 模板工程 二 鋼筋工程 三 預應力工程 四 混凝土工程 五 現澆結構工程 六 裝配式結構工程 七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二 砌體工程 一 基本規定 ...

建築工程主體結構驗收需要哪些,建築工程主體結構驗收需要哪些資料

墨汁諾 主體結構驗收資料員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2 施工過程形成的試驗報告。3 材料報驗表 見證取樣記錄等。4 測量成果資料。5 混凝土工程施工記錄。6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7 重大質量問題的處理方案和驗收記錄。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 管理人員花名冊 3 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

什麼是民事主體,什麼是民法?民事主體包括哪些

日照四季陽光 民法即規定並調整公民之間 法人之間及公民與法人之間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總稱。民事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 法人之間 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民事主體包括 公民 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