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面積是不是就是四至面積,關於農村宅基地面積與四至不符如何確認

時間 2021-08-30 10:40:05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家宅基地證上的面積也比實際面積小,是吧。村裡有沒有換新的不動產確權證?建議你帶著相關材料去鎮國土所提出異議,要求國土部門對你家的宅基地面積重新測量,如果能換新的實際面積的房產證最好,。

如果不能改正,起碼也得在新的土地證書上註明你家房產證的實際面積和批准面積,避免以後拆遷出現糾紛。每個省市對於宅基地的面積都有規定的,比方說青島這邊一般是170平以內。但因歷史原因,肯定有大於這個規定的,一般新的宅基地證上都有說明。

所以,你還是具體到當地的國土部門去問問吧。

關於農村宅基地面積與四至不符如何確認

2樓:潘增飛

你們村的宅基地沒有規劃嗎?如果有,就不要提歷史了,就是按照規劃蓋房。一個有規劃的村莊,宅基地的安排形似**,現場一看就知道是否合法。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家宅基地證上的面積也比實際面積小,是吧。村裡有沒有換新的不動產確權證?建議你帶著相關材料去鎮國土所提出異議,要求國土部門對你家的宅基地面積重新測量,如果能換新的實際面積的房產證最好,。

如果不能改正,起碼也得在新的土地證書上註明你家房產證的實際面積和批准面積,避免以後拆遷出現糾紛。每個省市對於宅基地的面積都有規定的,比方說青島這邊一般是170平以內。但因歷史原因,肯定有大於這個規定的,一般新的宅基地證上都有說明。

所以,你還是具體到當地的國土部門去問問吧。

4樓:匿名使用者

有法律依據,你找村委會協商,重新丈量

宅基地四至界限,四至規定南至3.4米,是屬於我家的嗎?可以在上面圈圍牆嗎?

5樓:高昂雄雞

宅基地的四至界限,既要以及四至的表述,又要結合土地證的面積綜合認定四至的定義,因為存在四至表述不準的情況。而且一般是以面積作為一個絕對判斷標準。所以,你的問題要結合土地證面積回答,不能完全按四至表述理解後,實際面積遠遠大於土地證面積的情形。

6樓:佛陀之怒

應該有起點,如在起點向南3.4米之內肯定是你家,當然可以蓋牆。

7樓:浙江金律師

不可以。建圍牆也應當進行審批。最起碼也要經過村委會同意,當然現在亂建的也多,一般都不管。

另外你說的四至南至3.4米,說的不明確,如果是宅基地面積的話,說明你的房子只能在這四至裡面建造,但一般宅基地都在120平方米。另外你說能不能建圍牆,那說明這四至是指你宅基地與邊上建築或路、空地的四至,而不是指宅基地面積四至。

所以看是否屬於你,就看宅基地審批下來的面積是多少這樣就比較好判斷了。

另外也說下,一般情況下宅基地與另一宅基地之間一定有空間的,但關於這所有權問題,還是看村裡是如何規定的。

宅基地的使用面積與四至範圍哪個是戶主使用權範圍 10

8樓:潘增飛

宅基地有規劃,必須實實現橫成排豎成列的視覺效果,非常明顯只要提某一塊宅基地,那麼位置就是確定的,尺寸是制定規劃時確定的,這用不著糾纏。事實上面積和四至根本不值一提。怎麼成為本地戶口各地政策不一樣,買賣宅基地是違法行為,新中國成立的時候就明確了。

宅基地證上寫的四至,是否屬於宅基地的面積

9樓:七臺河李陽平

宅基地

bai證上所指的“四du至”範圍內的土地,屬zhi於宅基地的使用面積。dao

四至,指某塊

版(宗)土地四

權周所達的界限,即地籍上每宗地四鄰的名稱。

土地的四至就是一宗地四個方位與相鄰土地的交接界線,一般填寫四鄰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單位和個人名稱。若毗鄰的土地為道路、河流等線狀地物或湖泊、山峰等,其四至填寫為相關地物的名稱。

什麼是宅基地面積,中國農村宅基地面積規定的標準是多少?

土流集團 是的。根據 土地管理法 的相關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 自治區 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以安徽為例,根據 安徽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辦法 第四十三條規定 農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的面積標準 一 城郊 農村集鎮和圩區,每戶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二...

老家建房子超出宅基地面積,請問農村宅基地超

潘增飛 直接說違反規劃行了,超過邊界不多就算了 如果農村宅基地面積超出了國家規定的面積怎麼辦? 阿八怪 1 退還超出部分的面積 對於農村宅基地面積超標的農戶而言,若是不希望自家被罰款,在宅基地卻確權之前,可以將超出的宅基地面積退還給本村集體。2 超出部分有償使用 3 強制收回 1 其實對於農村宅基地...

福建省的土地面積?福建宅基地面積標準

法律分析 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根據村民家庭人員和本村建設用地使用情況確定 一 1 2人戶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95平方米。二 3人及以上戶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米 三 原址改建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其中建築。佔地面積根據具體地塊的規劃技術要求確定。農村宅基地面積規劃審批標準 一 村 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