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時新增人口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嗎

時間 2021-09-01 04:06:34

1樓:胡茂銘

在土地確權時,其家庭的新增人口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給予登記。

2樓:潘增飛

確權物件是家庭,是家庭成員就有承包權

3樓:匿名使用者

胡律師回答的是非常正確的!我本來是點讚的,一走神我點錯了,踩了你非常報歉!其實很多人包括國土局的工作人員和幹部對土地法都是沒有吃透,更別說鄉村幹部了,他們對不增不減這個政策完全是照字面意思來理解,而沒有結合土地管理法和承包法綜合理解,不增就是你家添再多人口,但國家的土地二輪承包時已經全部分包到戶了,已經分完了當然沒法再增加了,除非把別國滅了把他們的土地分給你,但這是不可能的,不減,就是這戶人家哪怕只剩一口人他二輪承包時所分得的土地依法由他一個人包種,別人不能要求分包他的份額。

另外二輪延包後新增人口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作為土地共有人予以登記!就是雖然新增人口未能重新分得土地,但該戶原來分得的總承包地新增人口依法獲得承包經權!

當然就是有承包地啦!不知這樣解釋很多和我一樣的農民朋友能認可嗎?

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後新增人口怎麼辦

4樓:sunny不懂售掛

**政策很明晰,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就是保護一輪承包戶家庭這個戶的長期紅利,針對家庭戶,而不是針對不斷增加的新人。

5樓:chengguo的家

無論農村土地確權與否,新增人口和以前一樣,基本上無法享受承包地。 根據農業部等六部委辦局下發的《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2023年以後出生的人口基本沒有分到承包地,確權中不少農民提要求新分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確權以後新增人口就沒有權利分田地了嗎? 10

6樓:大會小法師

不是,等待下一次重新分配

農村土地確權關於出嫁女和新增人口的政策是怎樣規定的

7樓:年冰真

現在農村的土地都是30年不變的,就不管是出嫁女還是新增人口。都是一樣的。新增的人口也不給你弟,你就是出嫁的女也不給你往外打的。

不屬於是一樣的,她出嫁的也不往外嘎噠,你新增的戶口也不給你的。對,現在就是你生的孩子,就是咱們家兒子娶回來媳婦兒的媳婦兒,戶口也沒在,這是你上給孩子上戶口也不給你弟呀。這個是屬於一樣的嗎?

我覺得這不叫一樣的,是不是?讓我就知道女兒出嫁了也不往外拿的,你心中營口了也不給你的是這樣的,是這麼規定的。

8樓:土流網

出嫁人口在嫁入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在其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應按規定登記確權。

新增人口可作為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共有人,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應以二輪土地承包時家庭實際人口為基礎,已死亡或戶口遷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學生、現役軍人等)應在備註欄標註清楚。二輪承包到現在,承包戶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新增家庭成員,一併作為共有人進行登記,並在備註欄標註。「與戶主關係」欄按照國家規範填寫,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土地確權,新增人口和去世人口怎麼辦

9樓:餜槉

已經取得承包地的農戶,戶口外遷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或者即使農轉非但全家未遷入設區的市,還應當為其確權;承包者死亡的,由其家庭成員申請確權,承包家庭戶消亡的,其承包地由發包方收回重新發包。

土地確權

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的內容。

10樓:sunny不懂售掛

現在百姓為什麼都來爭地了?主要因為現在土地有國家紅利了,且不要交稅了。為什麼分田到戶前百姓不想種田,主要是當時國家沒給紅利,而且百姓還要交這樣那樣的各種稅費那時老百姓家人口越多地越多,各種稅費也越多,每年下來基本為國家盡義務,自己爭些口糧,甚至口糧都不夠。

所以說,國家現在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是英明的,糧田紅利確權到戶,紅利分配到戶非常正確!

土地確權,新增人口還能分到土地嗎

雨落千音 不是。現在進行的農村土地確權,是按原家庭成員和現在的家庭成員同時登記的,它包括 出嫁等遷出人口 農轉非戶口 新增人口和已故的二輪土地承包家庭成員。其實,目前一些地方已經在給新增人口分配了土地,沒有分配到的,也有相關的措施,一起來看下 1 村集體的土地,有些在前些年承包給了一些承包商,等他們...

土地確權新增人口和去世人口怎麼辦

餜槉 已經取得承包地的農戶,戶口外遷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或者即使農轉非但全家未遷入設區的市,還應當為其確權 承包者死亡的,由其家庭成員申請確權,承包家庭戶消亡的,其承包地由發包方收回重新發包。土地確權 土地所有權 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 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 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

農村土地確權按戶口本,戶主死了女兒還享有耕地權嗎

土流集團 有的 只要女兒同屬於父親所在的家庭戶中,即算是蓋家庭戶中的集體成員。戶主死亡後,可從剩餘的家庭成員中共同推舉出新的戶主作為代表進行確權登記,二剩餘的家庭成員都可以共同享有原家庭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確權按戶口本 一鹿有你 不是。現在進行的農村土地確權,是以農戶家庭為單位,由戶主或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