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能否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能繼承嗎

時間 2021-10-14 20:36:38

1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農村居民所使用的宅基地權屬是歸村集體所有,村民僅享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宅基地不屬於公民的私有財產,因而不發生繼承問題。然而房屋等不動產是建築在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是屬於居民自己所有的,因此遵循「房地不分離」的原則,凡是房屋產權合法繼承的,宅基地的使用權也隨之轉移。

宅基地的使用權能繼承嗎

2樓:小然然與小鑫鑫

父母的宅基地不是遺產,不可直接繼承。

1、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規定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2、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無償性、人身依附性及保障性,是一項特殊的用益物權,屬於依法不能作為遺產的「特殊的財產」;

3、宅基地使用權是家庭共同共有財產,在以戶為單位的家庭關係存續期間,家庭成員不得請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權,家庭個別成員的死亡,並不必然導致戶的消滅,也就不會產生宅基地使用權的分割問題,無法形成死亡人對宅基地使用權的個人份額,自然談不上個人財產,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擴充套件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這一規定充分說明,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任何組織或個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不可能取得所有權,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權的繼承問題。農民作為經濟組織的成員,対於宅基地擁有的是用益物權,即使用和收益的權利(自用或者出租),其處分宅基地使用權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買賣和繼承不行)。

3樓:匿名使用者

宅基地使用權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宅基地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

國家法律規定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發放證件。

2、由於中國實行城鄉二元體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農轉非」。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一旦把戶口轉走,就失去了對老家宅基地的繼承權,又不能買回來,只能眼睜睜看著「祖宅」變成村集體的資產。

3、由於農村戶口與土地的對應關係,有些人不願意「農轉非」,甚至有些公務員想方設法「非轉農」,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才是大勢所趨。因此從具體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關法規不變,宅基地註定會失去。

4、根據《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規定。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保障農戶生活需要而撥給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於建造住房、輔助用房(廚房、倉庫、廁所)、庭院、沼氣池、禽獸舍、柴草堆放等。農戶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和非法轉讓。

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4樓:我想該睡

農村宅基地不可以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這一規定充分說明,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任何組織或個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不可能取得所有權,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權的繼承問題。

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可是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不是一般的「財產」,而是「特殊的財產」。

首先因為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須因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取得,因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失去而失去,不產生在不同農民個體之間的流轉,即不可以繼承。第二,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主要是為了保障每戶農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會保障功能,如果允許繼承,將導致宅基地無限擴大,違背了土地管理法關於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有關規定。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型別。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5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土地局關於《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由此可知,宅基地所有權不能繼承,但可以繼續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宅基地所有權還是在村集體,村民不能隨意處置宅基地。所以,宅基地不屬於個人財產,也不是遺產,不能被繼承。

拓展資料: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型別。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農民集體成員所有。

國家法律規定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發放證件。

2、由於中國實行城鄉二元體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農轉非」。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一旦把戶口轉走,就失去了對老家宅基地的繼承權,又不能買回來,只能眼睜睜看著「祖宅」變成村集體的資產。

3、根據《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規定。

6樓:懂我麗麗

宅基地使用權本身不得單獨轉移且不能用於抵押、不能進行繼承。

具體參照《物權法》第152~155條:

宅基地使用權是一項特殊的用益物權,是家庭共同共有財產,與家庭關係密切相連,不是個人財產,不能繼承。但是即使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人去世了,只要家庭關係存續,其他成員都有使用權,只是不是「繼承」問題。

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無期限性,只要是本村的村民,宅基地使用權就不能無故遭到剝奪,這裡就要看是不是還生活在這村裡了。

宅基地使用權指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型別。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2023年1月,國土部訊息,我國將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

7樓:農村建房子

不能。宅基地使用權人可以將地上建築物如房子以出租、贈與、繼承、遺贈的方式轉移與他人,宅基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即「地隨房走」。但宅基地使用權歸集體所有,不能單獨轉移,不能進行繼承。

8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農村居民所使用的宅基地權屬是歸村集體所有,村民僅享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宅基地不屬於公民的私有財產,因而不發生繼承問題。然而房屋等不動產是建築在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是屬於居民自己所有的,因此遵循「房地不分離」的原則,凡是房屋產權合法繼承的,宅基地的使用權也隨之轉移。

9樓:匿名使用者

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不能繼承的,但是宅基地上建造的不動產是可以繼承的。

縱橫法律網-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李曼芳律師

10樓:

雖然宅基地是私人所有,但宅基地還是屬於國家的,宅基地可以讓人們無限期使用,但國家要收回時就是國家的啦,這個應該不能繼承!

11樓:醜廝

具體參照《物權法》第152~155條:

宅基地使用權是一項特殊的用益物權,是家庭共同共有財產,與家庭關係密切相連,不是個人財產,不能繼承。但是即使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人去世了,只要家庭關係存續,其他成員都有使用權,只是不是「繼承」問題。

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無期限性,只要是本村的村民,宅基地使用權就不能無故遭到剝奪,這裡就要看你們是不是還生活在這村裡了。

農村人的子女,是否能繼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權?

12樓:大師

1、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可以繼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2、但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繼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登出登記。

繼承及變更登記的方法:參照《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依法改變土地使用權的,在合同生效後30日內向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3、農村的房屋可以繼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七十六條規定,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公民依法享有財產繼承權。

繼承及變更登記的方法: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

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5、對於規劃新農村的樓房,從法律上講兒女享有同等的分配權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遺產繼承的法定順序如下:

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6、但樓房的產權不可以直接寫為子女名字。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7、父母公正或遺囑繼承人為兒女中的一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8、國家或村中需要收回宅基地,需給予適當的補償,但具體補償的標取決於各地實際情況。參照《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 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或者實施城市、集鎮和村莊規劃進行舊城、舊鎮、舊村改造,經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地上建築物,可根據其實際情況予以合理補償。

宅基地使用權能否繼承,宅基地使用權能否買賣?

不可繼承。依據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權屬於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不屬於個人遺產,不能被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條規定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

農村宅基地能否抵押貸款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嗎?

將歲月藏好了 之前有相關規定表示,耕地 宅基地 自留地 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也就是說,按照這一規定的說法,農村宅基地是不能用來作抵押辦理貸款的,但這種禁制現已被打破。2016年3月24日,人民銀行釋出農村 兩權 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 抵押貸款試點辦法。該辦法將在北京...

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嗎?

囚與社會 不可以辦理的。我國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 規定 宅基地和自留地 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規定 耕地 宅基地 自留地 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 規定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