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法解釋第51條

時間 2021-05-05 19:11:16

1樓:泰順陳文志律師

第五十一條:抵押部分可以優先受償,未抵押部分不可以優先受償。

例如,某公司向您借100萬元,用60萬元的一輛車作抵押。到期之前,該公司破產了,那麼那輛車賣了60萬元,這60萬元可以優先還給你。剩下40萬元,是一般債權。

假設該公司還有欠別人的錢40萬元,而他的財產只剩下30萬元。那麼按比例,您剩下40萬債權只能拿回15萬元。也就是說,剩下40萬債權,屬於超出抵押的部分,沒有優先受償權,只能作為一般債權,按照(破產)順序、比例處理。

第五十二條:耕地使用權只能用於種植莊稼,不能作為其他用途。所以規定:耕地使用權不能做抵押。但是農作物(未收割)可以作抵押。

2樓:快樂童鞋

請參考以下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3次會議通過)法釋〔2000〕4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23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3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3年12月13日起施行。

二○○○年十二月八日

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三十二條,擔保法司法解釋的關於保證部分的解釋

第三十二條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您好,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

擔保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定本法。第二條 在借貸 買賣 貨物運輸 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 抵押 質押 留置和定金。第三條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 自願...

經濟法,擔保法的案例分析題求解問題

這個出題人。太不專業了 1 建行10w 趙某4w 潘某的5w沒抵押 拿不到錢2 朋友託管就辦不了登記 合同自始無效 3 代位金全給建行 你這個問題說得不清楚 一 李某向潘某借50000元,和向建行借10萬元,這兩個沒問題 二 又向趙某借40000元是個問題,因為又以該房抵押。按正常來說他項權證在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