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的時候我公公婆婆給我買的婚房但是房產證上寫的是我公公

時間 2021-06-24 16:45:28

1樓:匿名使用者

過戶有兩種方式,一是贈與過戶,第二是買賣過戶,如果該房產受讓者今後打算轉讓,建議還是買賣過戶,贈與過戶免交營業稅和所得稅,契稅和工本費還是要交,贈與還需辦理公證手續,今後再次轉讓需交20%的所得稅。辦理過戶需買賣雙方夫妻本人(未婚開未婚證明)到場,帶房產證、雙方身份證、戶口、婚姻證明,去房管局查檔(核實是否二套房),簽訂一個買賣合同備案,繳納相關稅費,然後憑查檔單、繳費憑證,以及上述材料辦理。 以下是二手房買賣過戶的費用,請參考。

1.契稅:二套房或144平米以上契稅為3-4%;首套房1.5-2%;90平米以下1%。

2.營業稅 ● 成交價的5.5% (滿5年免交)----辦理贈與公證後沒過五年也可以免交。

3.個人所得稅 ● 成交價的1%

4.交易手續費 ● 6元/m2;

5.轉移登記費 ● 80元/件

6.產權證查檔、房產證貼花● 50元左右

綜上,因為你們是直系親屬,接受贈與後再轉讓20%的個人所得隨時可以免掉的,房產證辦理時間一般是一個月。

結婚前公公婆婆給我們買的婚房,房產證上是公公的名字,結婚後又買了一套二手房,我們只拿了不到三萬,... 20

2樓:莊浩星源

首先你沒有改名字就說明你還沒有過戶,那麼這個房子就不是你們夫妻2人的,還是屬於原來的房東的,現在你們結婚了,不管事改誰的名字都是共有財產;不過我建議你儘快改名字,因為房子不屬於你哦現在,你懂得 。忘記說了,前一個房子是你公公的和你沒有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套算是你們的吧!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套房子在房產證改了你們的名字後(你的或你老公的都可)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了

我家的房子是我公公婆婆結婚以後蓋的,公公去世了,房產證是公公的名字,我們結婚的時候說是給我們了,我

5樓:匿名使用者

沒你兒子的份額。

依照規定,住房權益屬於誰,是看住房房產證登記姓名,不看別的,

你說的給你們住房,這個給,只要沒有辦理過戶手續,房產證上,沒有你或是你配偶姓名,住房產權和你們小兩口以及你兒子沒有一分錢關係。

住房是老兩口婚姻存續期間取得,住房不管登記人是老兩口誰名字,都是他倆共有財產,一人一半,

老頭過世,屬於他的那一半,在他無遺囑指定繼承人的情況下,按照繼承法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老太太)死者子女(你老公和他的兄弟姊妹)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

你兒子是老人孫子,不在第一序列繼承人之列,沒繼承份額,除非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全部放棄,選取你兒子一人繼承。

我和我老公結婚了,公公婆婆買房子,房產證是公公婆婆的名字。沒有我和我老公的。名字。如果離婚後那房子

6樓:雙持劍的弓

若是公公婆婆只是copy付首付,你們還房貸,保留收據,會有點用,但是不太大,比較你們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還有就是婚前房子就算是你老公的,那也算婚前財產…只要這個情況下才有你的一半產權,你公婆出錢不要產權,直接寫你老公和你的,不是一次性付款…只是首付,婚後你們共同還貸,這套房子還有你一半的份,哪怕婚後房子是寫的你老公的名字,全款付清…離婚都和你沒有關係,屬於你老公的私人財產,他父母的贈予

7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只認房產登記時的名字,如果沒有你們兩個的名字,就等於不是你倆的財產,不過話說回來,現在房價這麼高,你們也沒出錢,有得住就行了。

8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沒有啊。房子根本與你半點關係都沒有。

結婚後買房,公公婆婆付的首付,我和老公分期供房,房產證名字如果只寫了老公的名字,我們離婚我會有分到

9樓:斛樂正

你有付款證明啊,可以證明你出錢了,要是寫你老公的,你可能分得多些

10樓:匿名使用者

檢視你的結婚證時間,和買房時間,如果買房合同時間是在你的結婚證之後,離婚你是有點財產分的

11樓:折愛

才結婚,就想離婚以後,醉了。

12樓:林欽銘

結婚後 買的就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買的話寫誰的就是誰的

13樓:快樂大華

寫老公的有,寫公婆的沒有。

14樓:美境環衛製品

你要有證據證明你們共同付款的,你就可以分得一些,希望採納

我結婚的時候公公分給我們兩間小房子,房產證上是我公公的名字,過了幾年我們自?

15樓:仲楓

你結婚的時候公公分給你們兩間小房子,房產證上是你公公的名字,過了幾年你們自己是想買房還是想要公公的房子!你要說清楚目的!

16樓:

公公分給你們兩間小房子,但房產證還是公公的名字,那這房子還是屬於你公公的,如果你們想自己買房子,那屬於首套房。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自己買房,那麼就是首套房,契稅有優惠。

至於以後的自主的房子過戶,那就後面辦理。

不要著急,蘿蔔不能兩頭切。

結婚後,婆婆給我們買婚房,是由公公的住房公積金買,房產證只有公公名字。

18樓:匿名使用者

過戶有兩種方式,一是贈與過戶,第二是買賣過戶,如果該房產受讓者今後打算轉讓,建議回還是買

答賣過戶,贈與過戶免交營業稅和所得稅,契稅和工本費還是要交,贈與還需辦理公證手續,今後再次轉讓需交20%的所得稅。辦理過戶需買賣雙方夫妻本人(未婚開未婚證明)到場,帶房產證、雙方身份證、戶口、婚姻證明,去房管局查檔(核實是否二套房),簽訂一個買賣合同備案,繳納相關稅費,然後憑查檔單、繳費憑證,以及上述材料辦理。 以下是二手房買賣過戶的費用,請參考。

1.契稅:二套房或144平米以上契稅為3-4%;首套房1.

5-2%;90平米以下1%。 2.營業稅 ● 成交價的5.

5% (滿5年免交)----辦理贈與公證後沒過五年也可以免交。 3.個人所得稅 ● 成交價的1% 4.

交易手續費 ● 6元/m2; 5.轉移登記費 ● 80元/件 6.產權證查檔、房產證貼花● 50元左右 綜上,因為你們是直系親屬,接受贈與後再轉讓20%的個人所得隨時可以免掉的,房產證辦理時間一般是一個月。

結婚時婆家給買的房子卻寫的公公的名字,現在我們自己因為工作在外又在別處買了,婆婆說以前買的給小叔子

19樓:愛只簡簡單單滴

如果是我 不會同意的 那是我結婚時的房子 憑什麼要讓我退啊 保護好自己的財產 別的全是扯淡的 (自己的想法而已,僅供參考!)

20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我,我肯定要吵。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爹孃還不行呢,還是沒有血緣的,沒有這種道理。憑什麼啊,送了人又陪本,孫子還姓他們家姓,他們把你當什麼。

就是一個生孩子的女人,老了還要孝敬他們,他們又把自己當誰啊。 他們不要臉,那就不給他們臉。根本不用理由,你就拿這件事說,他們當時怎麼說的,現在怎麼說的,就拿準這個點吵。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現在買的房子公婆是否有出錢?

你們的婚房價值多少,你公婆給了你們多少,婚房的價值減去公婆給你們的錢,就是你公婆還需要補貼給你們的錢,如果你公婆堅持把房子給小叔,而不另外補貼給你們,那麼你就計算一下你在婚房上花的錢跟你公婆給你們的錢比較一下,如果你貼的錢比較多,那麼就要求他們還錢給你,如果差不多那麼我建議你也不要去吵鬧,但是你也可以不盡贍養義務,大家互不來往好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給他可以,讓他們給你們一筆錢,怎麼說你們也是了了錢的,難不成讓哥哥買房給他弟弟住?

23樓:自立青年

跟你媳婦商量,這個東西特別頭疼~~~~~~~~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有什麼 讓一步 以後也好相處

性歡美網上**

結婚後女方出15萬給婆婆在老家買的45萬的房子,雖說是給我們買的,但房產證上寫的是公公的名字,li

25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房產證上寫的公公的名字,所以不算你們的婚後財產,是你公公的個人財產,離婚後你不能分割房產的產權,但是要保留你部分出資的購房證明,可以要求償還這些購房款。個人覺得房產證上理應寫你們夫妻的名字,寫你公公的名字對你太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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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簡直要瘋了,我家可恥的公公婆婆關於帶小孩

有這樣的公公婆婆真的挺可悲的 可畢竟他們也是長輩,有時也是愛子心切 畢竟他們也是想對孫子好而已 出發點還是好的 不要把關係弄的太姜了 你可以跟你老公好好談談 讓他跟他爸媽談可能比較好 如果你老公怎麼都不去談 看著事情惡化 那我奉勸你 這樣的老公再加上那樣的公公婆婆,你真的可以離婚了 也沒有必要跟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