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男方管錢,女方一直拿錢出來交給男方存,都在男方名下,且才知道已被男方挪用一部分。現在男方鬧離婚

時間 2021-06-26 04:59:29

1樓:陳發秋

從這一方面就說明你對男方是百般寵愛,你是家庭的主要經濟**。按理說財產是夫妻共有的 男方有權分一半的財產,即便是你賺的錢即便銀行是你的戶頭 男方也有權分一半。現在想把錢從男方那裡拿出來只有一個辦法,這也是試探男方對你還有無愛 也是置之死地而後生的辦法,那就是離婚是真離婚,如果現在男方答應離婚而且還分一半財產給他就證明男方一點都不愛你了,反之 真到離婚的時侯男方說不離了 你就可以把財政大權拿過來,或可以開個聯名戶口沒兩個人是取不錢的戶口。

2樓:來自扁擔崗單純的紅瑞木

我家每年錢,一人一半,車也是,房孑也是,把錢拿出來分了,就離。

3樓:手機使用者

叫他把所有財產拿給,然後就同意離婚

女方能不能在銀行存錢,會不會被法院拿了錢,男方家分了錢沒有給女方,女方才不給錢的。男方一年都沒有撤

4樓:小夢

沒懂你想表達什麼意思,

如果是涉及離婚財產分割,

離婚時債務處理好就不會凍結女方財產,

如滿意,請採納回答!

家中存款都在男方名下,現在女方已經向法院提交了凍結財產的申請,錢已經凍結了,現在女方想在不離婚的... 40

5樓:好心情站

是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般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的。

婚姻是以感情來維繫的,如果刻意要求在婚姻存續期間分割共同財產,往往給夫妻感情破裂埋下隱患,得不償失。可以試試將夫妻共同財產,以兩個人的名義持有,這樣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就不能隨意處分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四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傷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自己也說了要滿足那些條件才能提出申請,但你的問題並沒有說明白目前女方的一個情況,但如果已經申請財產凍結了,那麼在這個期內,男方肯定無法對凍結賬戶的財產動手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種情況下請求分割是不會准許的,依據婚姻法解釋三隻規定:

第四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你所言的不會支援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是以感情來維繫的,如果刻意要求在婚姻存續期間分割共同財產,往往給夫妻感情破裂埋下隱患,得不償失。可以試試將夫妻共同財產,以兩個人的名義持有,這樣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就不能隨意處分財產。

9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通常不會在雙方不離婚情況下,做出分割財產的法律文書。例外情況:(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縱橫法律網-山西雅德律師事務所-魏海淵律師

提出離婚之前存款在女方名下,但她不承認,說都已經花掉了,男方如何能保全這份財產?

10樓:池映波

能夠保全財產。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分割未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一,保留存款的證據, 如果對方說花掉了, 如果其不能舉證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那麼應當要求平均分割.

二,爭取財產,不是隻有一條法律條款.

有需要的話可以點我的名字,出現的**最後面的數字就是我的q號

1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知道她將錢存在什麼地方的就好辦,你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如情況確實的你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保全,將存款凍結。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證據是沒辦法的

只能想辦法私了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錢是要不到了,但是你看清了她啊

我覺得還是值得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都有花錢的權利,現在物價這麼高,花錢大手大腳一點,輕輕鬆鬆花掉2-3萬每個月。錢還是要存在自己名下或者共管賬戶裡,現在“馬蓉”式的女人多,男人太難了,沒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