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未經我允許私自進入我家是否侵犯個人隱私

時間 2021-06-02 23:06:19

1樓:冰_點_激_情

房東在簽訂租賃合同並收取了房租之後,就已經將該房的使用權在租賃期限內讓渡給了承租人。若未經承租人同意擅自進入,在法理上屬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明顯屬於違法行為;若導致承租人重大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就有可能涉及犯罪而受到刑事追究。

但從你描述的情況看,房東尚不構成樓上幾位判斷的、需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要件。

110接警後不出,肯定不符合規定。但問題是,在我們偉大的xx主義國家,誰告倒過警察的?還是從解決實際出發比較好吧?

到法院去起訴,儘管理論上可行。但就為了幾件不值錢的東西,勞心費神,值得嗎?法院訴訟,絕對是費力費錢的事。

按照我國的國情,比較實際的做法是:你也拿走該房內比較值錢的東西,包括電器、熱水器等,(房租既然要5千多了,想必是精裝修全配房了吧?)然後**東談判房租返還的事。

有籌碼在手,對你才會有利的。

這個不是文明社會的堂堂手段,確實頗有成效的實在之舉。

若房東因此去法院告你,就來得正好。原則上,被告比原告容易當得多。

另外,提前解約,一般而言,押金是不能退還得,但未住的房租,是應該退還的。但此案例中,是由於房東的民事侵權造成了你要提早終止租賃合同,過錯方在房東,所以押金也必須退還給你。

你若為押金的事,將房東告上法院,應該很容易可以勝訴的。

2樓:譚銘庭

在沒有經過你的允許的情形下,侵犯了你的居住權和隱私權。

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3樓:

是的,構成私闖民宅罪

4樓:洪言字極

先去告警察個“不作為”。 等警察“作為”的時候應該什麼都解決了。

與房東的糾紛,要先自己把握一些證據!

5樓:法律人

你好朋友,此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未經允許,偷偷進入他人住宅,屬於什麼行為,在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

6樓:特特拉姆咯哦

未經允許進入他人住宅,有可能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沒有構成刑事處罰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16週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7樓:北郭千里

未經允許進入他人住宅,有可能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另外也要看侵入他人住宅的主觀目的是什麼,如果是盜竊為目的,雖然沒有盜竊到財物,但可能構成盜竊罪未遂,侵入住宅只是盜竊的必要手段和情節而已。

8樓:匿名使用者

即他人未經住宅主人許可或有權機關未依法定程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是“私闖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根據《憲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利一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

基於此,我國《刑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三)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在司法實踐中,區分"私闖民宅"罪與非罪的關鍵,主要從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故意,客觀上是非違背住宅主人意願強行侵入及主觀動機(如:尋釁滋事等)和社會危害性等方面來予以認定。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是私闖民宅,法律法規規定私闖民宅是為法的。

10樓:盈科_土地

您好!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看情節是否嚴重。即只有對嚴重妨礙了他人居住安全與生活安寧的非法侵入住宅行為,才能以犯罪論處。

11樓:匿名使用者

別人闖進我家打我還打我家東西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私闖民宅,只要不構成他人傷害或者財產損失,不夠成犯罪。

13樓:輕**

沒有進一步行動的話,至多拘留15天,輕則當面教育一下。個人建議,從輕發落!

未經本人允許,房東可以進入我的屋子嗎?

14樓:想女兒尋

租房子的經常不在家,房東有備用鑰匙,必要的安全檢

查,我認為房東有權進自己的房子安全檢查,比如我租的房子,租給專門放東西的,前幾天咋冷,零下十幾度,我必須進去把自來水包裹嚴實,凍咋了,就會水漫金山,那損失的是租房本人,且房東只會 看護你的房子,不會動你的物品。

15樓:常駐本吧總執事

不對的,因為你已經租了,所以他是沒權進入的,理論上來說,他手裡是不能有你的房門鑰匙的,這涉嫌侵犯他人隱私。

16樓:紙鳶

按理說是不應該進去,要是有什麼事情可以預先跟你打個招呼,待你同意才能進,但是要是出現突發或者緊急情況時可以除外

房東有沒有權利在不經允許的情況下進入房客的屋子

17樓:匿名使用者

房東未經允許沒bai有權利進入房du客的屋子zhi。在租賃

期,租房dao人與房東形成租賃關係後,租房版人已經取得房屋權使用權,即使是房東,未經租房人允許也不能隨意進入該房。

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房屋的使用權發生了轉移,房客在租賃期內擁有對房子的使用權,房東隨意出入出租房侵犯了房客對房屋的使用權,也可能會侵犯到房客的隱私權。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除公安機關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出於公務需要之外,任何人不得隨意侵犯私人住宅。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這裡所說的住宅,是指公民生活、居住的處所,包括公民個人擁有所有權的房屋以及租用他人所有,供自己生活、居住的房屋。

18樓:法學院法老周捷

第六條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二百一十二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9樓:法律實務研究

房東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承租人租住的房屋。除非租賃合同對此有約定。

因為承租人租住房屋後,承租人即擁有房屋的居住權,其居住權及生活秩序受法律保護。他人(包括房東)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進入。

20樓:匿名使用者

未經允許是肯定不可以的。畢竟你已經付了租金,租金就是你墊付了使用這個房子在某個期限的使用許可權,在某個期限中,這個房子法律上使用權是你的,你可以跟房東說清楚,最好不要鬧出矛盾什麼的。

21樓:吾本漁樵

房東未經允許是沒有權利進入你的房間的。雖然房子是他的但租給你後就成為你的住宅,公民的住宅受法律保護,是不能隨意進入的。

22樓:宋

除非特殊情況,房東在將住房租賃給承租人後,就形成了租賃關係,在承租內期間,承租人要履行付給容房東租金,而住房在租賃期間的使用權則歸承租人所有。承租人承擔住房完整不受破壞的義務,期間房東不應該在沒有徵得承租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闖入,其行為已經構成了一般違法。

未經房東同意,店面轉讓合同是否有效

華律網 合同具有相對性,如果要將自己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他人的話,是需要經過房東同意的。但是有的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會擅自轉租,這是侵犯房東的權利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簽訂店鋪轉讓合同,房東必須到場,且其配偶也到場簽字確認轉租合同,否則房東可以主張解除合同。根據 合同法 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

未經過房東的同意私自轉讓商鋪合同算有效嗎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轉租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係而將租賃物出租給他人使用收益的債的關係。也可以認為,它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係而將租...

房東不讓養狗,房東不讓我養狗,說是擾民,我把狗送人了,又養了只貓,房東還會管嗎?

看你那片地域是否可養!如果可以的話跟房東好好商量下,不會防礙別人的前提,應該可行,主要房東是嫌狗臭的 瑞恩的貓 我也遇到過同樣的問題,最主要的是房東怕狗把房子弄的亂七八糟的,和鄰居投訴什麼的,只要你好好說,保證可以管好自己的狗狗,清理衛生什麼的,總之你可以說,房子我也要住的,不可能弄很亂的啊,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