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為什麼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時間 2021-07-01 05:55:16

1樓:風待葬2號

你好,關於你的疑問,

答案是很顯然的,因為人性,或者說清官是人,家人也是人,社會成員也是人。

正因為都是人,哪怕再清廉的**,也難以始終堅守清廉的本心。

首先,弄清這句話的出處,這句話出自明 馮夢龍的《喻世明言》,所以,要結合當時的背景來理解。

其次,正如開頭所說,清官是人,就難以避免人的本性,比如唯親是舉,通俗點,就是偏袒家人親人,會受到禮教倫理的束縛,不由自主的或者說不自覺的在古禮的裹挾下為更親密的人開脫。

再者,家人親人也可能反過來利用禮,對清官進行道德綁架,阻礙正常公正的裁斷。

最後,就是社會的不信任。哪怕清官夠清,能斷家務事,別人也不會完全相信清官是完全公正無私的,甚至會產生其他下作的想法。這也是某種程度上的“難斷”……

2樓:瑄瑄

第一,內與外。從身份上講,家的基礎是人倫,爭端也屬於“自己人”的內部糾紛,而**則是“外人”;從利益上講,家是一個私密性很強的內群體,很多“家醜”不能對簿公堂,更不能公諸於眾。所以,傳統糾紛調解中,家族會本能性地排斥“外人”介入家庭事務。

一旦官府介入,兩類風險隨之而生,一是程式公開會導致家族私密隱私外洩,給家族榮譽帶來負面影響;二是一進公堂,不管是非曲直,當事人雙方都得下跪磕頭,家長還會遭遇**的訓斥,無疑是自取其辱。馮·古利克教授認為,當事人一踐公庭,就下跪磕頭甚至挨板子、被訓斥,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可以有效防範民間濫訴、纏訴,節縮治理成本,減少治理風險。但如此施為,無形間卻增加了家族、家庭的內部治理成本與未來風險,更讓一個家族蒙受道德差評。

為了維繫基本人倫,保護家庭隱私,降低訴訟風險,傳統中國一般採取兩種措施,排除或限縮公權、公法介入家庭事務:一是將家庭糾紛中的民事糾紛如“田土細事”交由家族初級審判權審理裁斷。費正清教授斷言中國古代“幾乎沒有”民法,只有老百姓避之唯恐不及的刑法,顯然是忽略了民事案件的內部自我消化與處分規則。

二是將諸多涉刑案件設定為身告罪亦即自訴罪,非經當事人啟動,官府不得介入、審理、裁斷。此種設計無疑承認、強化了家庭、家族的自決權、自治權。

第二,民與官。因為制度供給不足、資訊不對稱,證據開示制度不健全,加上**的個人偏好和絕對的自由裁量權,家族糾紛進入公堂,當官理斷,如果遭逢**、昏官,極有可能產生雙方甚至整個家族都難以承受的高成本、高風險,這就是傳統民間視為畏途的“官斷十條路”。

即便遭逢清官,風險一樣存在。因為清官可能清廉明察,也能辨明是非對錯,但他判決的依據只能是理和法。但家從來就不是一個講理說法的地方,而是由愛心、包容組建起來的組織體,講的是奉獻、忍讓、寬恕,而不是單純的是非公道。

唐代有個書生楊志堅,琴棋書畫無一不精,可談到掙錢養家,就一無所能,詩書滿腹卻家徒四壁。妻子受不得飢寒和冷眼,要求離婚。楊志堅寫下了《送妻》詩,答應了妻子的離婚請求,但其中有兩句卻明顯寫出了心中的不平:

“漁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遲。”——划船的漁夫都知道劃過幽暗的溪谷就能見到明朗的天光;我前妻卻從不相信讀書人有出人頭地、揚眉吐氣的那一天。

楊志堅的妻子只知道家裡今天缺柴米,明天缺油鹽,想打個醬油都沒一個銅板。於是拿著這首詩去找臨川內史、大書法家顏真卿,訴請離婚。顏真卿看了這首詩,很感慨,也很憤慨,先是溫言勸誡說,你老公有這樣的詩才,哪會沒錢沒官,只是暫時明珠落塵,屈居下流。

本意是要這女人放眼未來,看重夫妻情義,忍一忍就否極泰來。哪知道這女人求去心切,寧願坐在寶馬車裡哭,也不願坐在小三輪上笑。大書法家忍無可忍,嚴詞譴責一番。

但夫妻情分強求不得,法律也不禁止女人提出離婚,只好判決兩人離婚。

第三,情與法。清官憑藉的是法律,是懲惡揚善,但法律調控的僅僅是超越人性底線的行為,比如殺人劫財,比如虐待老人,而不是一般的性情不合甚至家務糾紛中的細枝末節、雞零狗碎。

比如婆婆公開刁難兒媳,兒媳私下詛咒婆婆,婆婆狀告兒媳不孝,要官府治罪;丈夫譴責妻子不賢惠,夫妻怒目相向,對簿公堂,要一拍兩散。這時候,如果**大筆一揮,判處不孝大罪或判決離婚,那他就絕對是昏官而不是清官。因為他不知道,人家婆媳之間有劍拔弩張的時候,也有笑語對談的可能;夫妻之間有大打出手的時候,但一夜和解更是常態。

更重要的是,法律判決可以嚴懲兒媳不孝,可以分開一對“怨偶”,但最終撕裂的是人倫,毀掉的是一個完整的家。

以犧牲婚姻、家庭來換取自己的清正明察,這不僅背離立法的宗旨,還很不人道。所以,古代**對家庭糾紛慎之又慎,特別是對於夫妻離婚更奉行一個原則: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段婚!

神明有沒有,那是茫昧難明的事,要是毀婚破家,那就是敗壞人倫,天地不容。

3樓:518姚峰峰

清官之所以為清官,是因為他辦事不會徇私枉法。但是在中華法系中,講究“以禮入法,法禮結合”的原則,而且禮大於法(所以我們常聽到禮法禮法,而不是法禮法禮)。如果講禮,那他就違背了法,那就不是清。

如又果**,那他又違背了禮,那就被社會所不容。所以才難斷。

4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是一個複雜的組合體,不說中途來的外人,一個爹媽生的孩子性格也截然不同,諸多關係小糾紛複雜程度盤根錯雜,是是非非,攪在一起,

斷不明,扯不開,理還亂,這麼複雜的關係,即使是清官也難以乾脆正確地處理

5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凡事清官的話他們的為人正直,厚道,還有做事的方法都在講究公正的態度,處事不圓滑多少有關係,等等所以清官難斷家務事。

6樓:謝立成

這是一個很歷史性的一個話題,其實大部分的清官一般是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的,只是在大多時候他都是沒有時間和精力去解決這個問題的,也就有了現在的說法

7樓:璀璨的獨角獸

家務事更多的是情,不是理。很多事情夾雜更多的,付出更多的是感情,而不是道理,感情呢,又是剪不斷,理還亂的事情。所以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8樓:

因為每個人有每個人的事情,你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別人身上,這樣的話對別人很不公平,同時你擾亂了人家的思路,使得人家寫的很沒有分寸,所以說各自管各自的領導。

9樓:風輕雲淡步步明朗

清官只以法律標準判是否違法。家務事沒有對錯標準,只有情理之說,都是親人,不能有對錯之爭,而應該是情理之讓,才和睦共處。

10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人?每個家庭的事情不一樣!大部分家務事都是從清理上出發!和法律不符!這就導致清官難斷家務事了!

11樓:劉晏樂

這件事情就是說每個家也有說不情的事情,所以說家廷中的每個人都不同,不一樣,

12樓:在法海寺自駕的白頭鷂

因為每個人家庭的生活方式不一樣,零零碎碎的東西太多,各有各的說法,道理都有,所以外人說不清盼不明。

13樓:天上天下人在中

家庭日常瑣事有那麼較真的意義嗎?

家人之間用情感來維繫,大多事後會互相理解、原諒。所以費力不討好的事不做。

14樓:

因為那是別人家裡的事情,家裡的事情很多時候外人是沒有辦法評判對錯的!對社會道德是錯了,在家裡反而是對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16樓:寂寞時看天

因為家務事太麻煩太亂誰也斷不清

17樓:冬夏

首先家務事很少有很明顯的對與錯。其次家務事有什麼感情在裡面,無法很客觀的判斷。第三,作為外人不可能真正瞭解別人家的家務事。

所以,即便是清官,也很難斷家務事的。

清官難斷家務事?是什麼意思,清官難斷家務事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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