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個人及公司之間的經濟糾紛

時間 2021-07-02 03:42:13

1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與公司之間的經濟糾紛,如果是勞動關係的,屬於勞動糾紛,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樓:彩律師

1、起訴物件要看你和誰發生合作關係,該判斷標準應看你當時和你親戚接受翻譯業務時是如何協商的,以及翻譯過程中的溝通情況,還有你的待遇支付情況等來判斷。如果你所有的工作是通過你親戚個人安排,且有你親戚支付你勞動報酬,則個人傾向於認定為你和你親戚是業務關係。

2、既然你主張權利,你有義務提出報酬的支付標準,如果你親戚承認口頭約定,則按口頭約定執行,如果不認可口頭支付,則看你親戚是否認可以前的費用支付情況,如果認可也可以按照以前的慣例執行。如果你親戚均不認可,在只能參照翻譯行業的一般標準支付。

3、你和你親戚的電子郵件和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但是否有效及是否能支援你的訴訟請求則需要看該證據的形式是否合法,及內容是否作為證據使用。

親戚之間的經濟糾紛。親戚之間的經濟糾紛案

看你親戚關係怎樣,如果你們因為這個打官司 會矛盾更深,以後就是親戚不來往。你認為划算嗎?他們要是承認還錢 可以緩一緩,如果你一定要這個錢,就找他們好好談談,籤個借條,沒有任何憑據,有的人道德差點沒有就沒有了,無從追究,當然你不接受他也不會好過,最好是能夠協商一致找個家裡有威望的人調解下吧!親戚之間的...

經濟糾紛與債權債務糾紛的區別,出現經濟糾紛,是先找擔保人嗎

華律網 債權是一種民法上的權利,而債務則是一種民法上的義務。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係不能對抗第三人。從會計意義看,債權是指單位未來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應收賬款 應收票據 預付賬款 其他應收款 應收股利 應收利息和應收補貼...

法律達人進,關於公司經濟糾紛

1 既然是 不管當初的註冊資本是如何運做的,a b c三人都應在其在公司註冊中認繳的出資額範圍內補齊出資。2 a現在提出散夥,方案是c退出公司,不需要承擔公司的債務,也沒有補償。b留在公司,和a一起繼續做業務直到還清公司的債務為止 1 不存在 散夥 的問題,只是解除公司,在解散之前,應當組成清算組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