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規定,不能將電瓶車與自行車進入電梯的說法合理麼

時間 2021-07-22 10:23:46

1樓:河北楚納科技****

河北楚納電動車禁入電梯系統

電動車禁入

防止電動車進電梯裝置

2樓:

電瓶車是不能進電梯的,屬於違法行為!成都有輛電瓶車進電梯的瞬間發生自燃!更有多例電瓶車入戶自燃 非常危險!!!

3樓:雲少爺

電瓶車不走客梯,很合理。但商用樓應該配有貨梯吧,有條件地允許電瓶車走貨梯是可以的,自行車也一樣。

4樓:牧友安

非常支援電動車禁此乘坐電梯。

5樓:張夕黎

物業規定電瓶車和自行車不可以進入電梯是合理的規定。

根據《物業管理條列》第五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的第五十條: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公共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就是說電梯的最初設計就是給人上下樓使用的,不可以改變它的用途,小區的電梯不可以當做貨梯使用(搬家需要申請除外,需要物業專人值守)。

電瓶車和自行車上樓只能停放在樓道里面,這樣不利於發生意外不測情況下的人員疏散。

6樓:

分開說吧,不讓自行車進入電梯個人認為並不合理。不讓電瓶車進入電梯個人認為非常合理。理由如下:

1.因為電動車重量、體積的原因會對電梯產生很大的負荷,導致電梯的使用壽命縮減。電動車進出電梯時也很容易對電梯造成損害。

2.電動車在電梯內佔用面積過大,妨礙正常乘客正常使用電梯。3.

電動車無論是在樓梯道還是室內充電,一旦出現事故,會危害整棟樓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

7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物業所說,給居民一個停放電瓶車的安全場地(充電,防雨棚),如果沒有,居民如何充電?最後就是,把電瓶拿回家充電,電瓶上樓這不還是危險嗎?

雨天充電,沒有車棚聯電**,造成電死人,物業是否有責任?

在指定位置停放後,發生損壞,被盜,如何分責?

每一項規定的實施,不是盲目的更不是一刀切,像電瓶車不上樓電瓶上樓危險絲毫未減,而且不易發現,真真正正的成為隱患,首先物業要有場地而且是安全場地,當然你也可以糊弄,但是一旦發生事故,你是要負責的,而且在指定場地充電一旦發生火災燒的可不是一輛電瓶車,往往一燒一串十幾二十輛是不成問題的,責任要分明確,首先就是在你指定的場地發生事故,物業你是脫不了責任的,至少沒有安全巡視和線路安全檢查,受害者都是聽你們的把電瓶車堆放在一起的,然而這種危害是可以預見的也是可以杜絕的,充電的地方要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你有嗎?沒有你就有連帶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您所在的地方屬於商業場所,物業有權出臺相應的管理規定,制止有可能的危險物品進入,商業寫字樓、商場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原則上可以適用辦公(經營)場所相關規定,是禁止電動自行車進樓、充電的。如果是小區住宅樓,那是另一回事。

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題目是合理麼,我想告訴你的是合理的,電梯小區一般是高層,電瓶車進電梯你想放**,無非兩個地方:1、公共樓道,物業對公共區域有秩序維護的權利和義務,放公共樓道既影響了其他業主出行,又具有安全隱患,這裡主要是火災逃生通道受阻,大家不要小見著一點點堵塞,在火災發生的時候一個易拉罐瓶子都能引起非常嚴重的後果,2、放自己家,估計大部分人都不會,雖然嘴上說,只是抬槓的藉口而已,好吧,及時放家裡,電瓶車充電過程中發生的火災比比皆是,尤其是高層建築,當火災發生的時候具有火勢蔓延快,撲救難度大的特性,為了大家的安全,倡議大家還是電瓶車上樓,浙江電瓶車火災死傷47人,教訓還不夠嗎?

另外普及一下,消防逃生通道堆放物品是違法的,有時間可以研究一下消防安全法

物業不讓電動車進小區合理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各個小區物業管理不同,有的小區發門禁卡,本小區業主刷卡後邊門自動開啟,騎電動車可以進去,無門禁卡只能與保安協商才能進入,這樣可以減少閒雜人員闖入,也是為業主安全著想,也有的高檔次新小區實行園陵化管理,小區如同花園,汽車、自行車、電動車全部停地下停車場,電動自行車免費充電,業主只能步行入小區,或從地下停車場乘電梯入戶,各個小區物管規定不同,如果一視同仁,不存在合理不合理。

物業不讓自行車進電梯電梯進樓,對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1.一輛自行車的重量不超過30公斤,還不到一個人的體重,不會損害電梯正常執行。

2.自行車進入電梯,的確會多佔據大概兩個人的空間。但是,我們設身處地的想一下,有些業主家裡來的客人比較多的話,經常會一次來兩三個、三四個客人,訪客也會多佔據電梯空間。

所以,如果因為自行車的體積壓縮了其他業主使用電梯的空間,導致部分業主不能及時進電梯,那是否也要規定業主的客人不能一次來訪超過兩名,否則過多的客人進出電梯,也會佔據和影響其他業主的電梯空間?

3.在實際生活中,攜帶自行車的業主,在進入電梯前,都會觀察電梯滿員情況,如果電梯已經比較滿了,都會主動等待下一趟電梯,不會強行進入,不會影響其他業主使用電梯,所以自行車進入電梯的事項不是個問題,遠遠比貓狗在電梯里拉屎的臭味和衛生問題小得多,無需關注。

4.環保是當下的熱點問題,**和地方都鼓勵多用自行車出行,減少排放。物業公司更應響應**號召,方便自行車出行。

5.可以規定自行車不能長時間擺放在樓道內,影響消防安全(所謂長時間的定義,可以通過巡查,比如發現連續兩天都擺放在樓道內,就通知業主移入室內)。

12樓:星月藍宇

怎麼說,的確很糾結的問題,由於車進出可能會撞擊到廳門轎門造成門不能正常執行,也是一個會造成電梯故障多的原因,但是說不讓進,自行車有不算很重的東西也不合理,所以個人覺得,在車進進出出的同時儘量不要撞到門已減少電梯故障率使得給自己新增麻煩

13樓:水瓶臨風

不對,自行車又不是啥重行李

關於物業禁止電動車進高層

14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沒絕對的權利禁止,但為了公共安全業主有責任配合。如果業主將車輛放入房間內部,則物業一般無權干涉。如果業主佔用公共區域進行車輛充電,則是明顯的侵佔公共區域行為,涉及堵塞樓道、堵塞門廳、堵塞消防通道等違法違規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

第三條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公民應當將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公民應儘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第四條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小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並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參考資料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

15樓:可靠的盧國鋒

物業沒法管理,也無權干涉,電動車屬於私人財產。

但反過來說,電動車在樓道或者家裡充電比較危險,容易發生火災。

建議業務可以和物業一起商量,採用統一管理,合理定價,為了安全,業務也會考慮統一管理。

16樓:

電動車在家裡充電可能會引發火災,禁止電動車進入高層是對的。

17樓:沃

跟物業好好說說吧,或者把電池拆下來拿上去充電

18樓:丶俄羅斯的海軍

物業,街道有管理條例不允許把電動車放在家裡或者樓道里的。

19樓:林茂

電動車在家裡充電很不安全

20樓:手機使用者

本身電動車進電梯,會對電梯轎廂進行一定的損害,而電梯損害是由所有業主共同承擔,這樣對其他業主是不公平的。而且電動車放置在樓道,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業主推電動車進樓道,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任,也是對他人的不負責任。

21樓:匿名使用者

電動車進入電梯主要是為了帶樓上充電吧,你保證進電梯的時候沒的撞到損壞、弄髒過電梯轎廂嗎?家裡充電有定時開關嗎?知道一年因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引起的火災燒死嗆死多少人嗎?

物業不願意跟業主鬧矛盾,萬一著火了你有能力承擔嗎?這種事不能為一已私利讓整棟樓受損,對吧!

22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底公安部新出規定,禁止電動車上樓了。自己去公安部**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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