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產證名字是誰就歸誰嗎,新婚姻法法規是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房子就歸誰嗎

時間 2021-08-11 17:47:26

1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加上你名字,則你也有份額。原則上均分,但對方能夠證明較多出資的,則可以適當多分。

1、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個月。

2、【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

如果對方有導致離婚的法定過錯(比如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要求過錯方少分,並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是婚前還是婚後的房子。婚前的房子,歸一方所有的。

3樓:河南洪旭律所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二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

以新婚姻法的規定(我花錢買的房產,但是房產證上是我老婆的名字,離婚了房子歸誰?????

4樓:江楠之楓

新版婚姻法規定,如果

是結婚前買的樓,房證上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個人財產;如果是按拿給婚證後才買的房,不管是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買房在結婚證時間前,拿房產證在結婚證之後,可以憑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時間作佐證(注)。

注1:2023年8月份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三版法律解釋,即使在結婚後,如果是由男女任一方的家長出全資所購的住宅(父母出資的要有相應證明),房產證上又只寫他們兒女一個人的名字的,當作單方贈與處理,為單方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岳父母出全資買的房,房本上只有女方的名字,那即使買這套房時是在結婚後,那也屬於女方的單方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是公公婆婆出全資,房本上寫的是男方的名字的話,該房產亦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如果屬於雙方家長共同出資,那麼這套房就按雙方家長出資的比例來分配夫妻兩人所佔的比例。)

注2:這個解釋是針對雙方家長(老人)出資的情況,如果是小夫妻兩人自己出資買的房,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出的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沒有說誰出的錢,而已寫的也是出資方的名字,就可以認定為出資人的個人財產,這就亂套了。

你這個情況,房產證上是你老婆的名字,那你就得看你買房時是結婚前還是拿結婚證之後:如果是之前,除非你現在去辦個財產公正,不然到離婚時你就沒份了;如果是結婚證之後,那就要保留好你的出資證明,更重要的是不要你老丈人有出資證明(如果買房的錢是你之前借給岳父大人的,不好意思催債,想通過買房讓他幫付房款以避免親手從老丈人手上要錢的尷尬的話,你就是搬了一塊石頭砸自己腳了,變成了岳父有出資證明,又寫了太太的名字,這房產其實就等於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了,呵。。應該不會那麼巧吧?)

5樓:手機使用者

我花錢買房子房主是我媳婦離婚房子歸誰

6樓:貧嘴小斌

lz,你好~我給你出個招兒,確保房產是你的!沒錯,按照新婚姻法的規定,房子只能給你媳婦兒了,可是這還有天理麼?所以對於男方來講還是有抗爭的空間,那就是你保管好當初購房的詳細單據,能證明房產為男方購買的就行!

這樣子即使房產證上不是你的名字也沒關係!女人不能慣的!。。。。。。。還望採納我的回答!謝謝!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婚前購房,購房合同和房產證都是你老婆的名字,那麼就是她的個人財產。

如果是婚後購房,不管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都是共同財產。

8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婆。她是財產所有人。

9樓:匿名使用者

堂堂男子漢你計較這問題

新婚姻法法規是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房子就歸誰嗎

10樓:河南洪旭律所

第十條夫妻一複方婚前籤制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二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比如只付了首付,後期兩人一同還款,沒有名字的一方在離婚後只得還貸的那部分

新婚姻法中如果婚前男方買房,但是房產證上只寫了女方的名字,請問離婚後房子歸誰?

12樓:怪怪乖乖貓

如果男方留有之前的交款憑證,同時憑證名頭為男方名,可憑此憑證證明此房為男方,若從第一次交款開始,所有憑證名均為女方名,則離婚後財產歸女方所有。希望有幫到你哦~!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無另外特殊約定,視為贈與,房屋歸女方個人所有。

14樓:鄭州窮小子

沒結婚就想著離婚,現在的社會呀!呵呵。

關於婚姻法新解釋:誰付首付,房子歸誰

15樓:墨汁諾

婚姻法解釋三解決的是婚前首付的問題。婚後買房無論誰給首付,寫誰的名字都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因為婚後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丈夫出的首付錢,也是共同財產,不同於婚前的首付錢屬於個人財產。且婚後沒有特殊情況,房產證上寫的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屬於登記錯誤,即無論寫誰的名字都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有例外情形。

婚姻法解釋是在結婚之前誰付首付,房子歸誰,不是指的婚姻存續期間。現在已經結婚了,買的房子算作夫妻共同財產。

16樓:皮蛋粯子粥

房子歸兩人,只有婚前財產才只屬於個人,婚後財產屬於夫妻雙方。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

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7樓:中顧法律網諮詢

婚姻法解釋那個是在結婚之前誰付首付,房子歸誰,不是指的婚姻存續期間。你們現在已經結婚了,買的房子算作夫妻共同財產。不過建議你最後也寫上你的名字。

18樓:百度使用者

婚後買的房子,不管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婚前一方付首付購房,在房產證未拿到之前,辦理了結婚證,然後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算是共同財產嗎

已經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這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了。一方的婚前購房,雖然在領結婚證前沒能辦下房產證,但購房合同是在領證前,如果不加對方名字,有可能確定為購房者的婚前個人財產,但加了名字後視為購房者對另一方的無償贈與,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上海離婚何律師 婚後貸款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屬於共同財產 國家實行的是不動...

2021新婚姻法房子加女方名字無效嗎?

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宋律師團隊為您解答 加不加名區別不大。離婚房產涉及以下型別 婚前一方全款買的房,婚後沒有特別約定,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割。婚前一方貸款,婚後雙方還貸的,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要對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進行分割。結婚前,父母為夫妻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

新婚姻法3出來後,本來屬於我的一半房產是不是就不算數了

1 不是的。2 不動產以登記為準。既然房產證上是你們兩個人的,那麼也就是說這個房子是你們的共同財產。j他同意加名字,也就是同意房產你們共同共有。3 即使他不承認前,但是你還房子的那30幾萬,有銀行的轉帳記錄的,這個你要好好保留。如果是從你父母那裡轉帳就更好了,視為他們對你的贈予。就可以撤銷。4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