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婚房是男方全額付款買的,不願意加女方名字合理嗎?如果合理的話那以後小孩子跟誰姓?如果跟男方姓

時間 2021-08-16 22:58:12

1樓:啦粑粑

首先你要想這個房子不是你老公全額交款,所以從法律上講你的名字加不進去。如果是你老公全額交款,他不寫你的名字都不行。第二,老人給自己兒子買房結婚,寫兒子的名字無可厚非你過於敏感了。

想想如果是你的父母給你買了房子,會不會加你老公的名字,道理都是相通的。

第三,你和你老公相愛到結婚,並且有了你們的愛情結晶。這是生活的一個好的開始,孩子是你們兩個的,不是單方面繁殖出來的。所以,這應該是感情的問題。

而不是金錢的問題。作為一個媳婦,一個母親,從中國文化傳統上來講,可能確實要承受的多一些,男主外,女主內。你所面臨的是心不平和,計較的太多。

也可能是因為婚姻是你去了很好的機會,但是你想過沒有,即便是你成為一個女強人又怎麼樣?你依然要結婚生子,在外你是女強人,在內你就是妻子母親。好多要強的女性多忽視了這點,內外一樣強,缺少了本應有的溫柔體貼。

結果是可想而知的。過的並不是快樂幸福。房子寫你老公的名字就寫了,你嫁的是你老公又不是房子。

你是先愛你老公還是先愛的房子。這個無需再多說,佛說為什麼人會苦惱,都是因為追求了錯誤的東西。

2樓:易天卒

你是來提問題的還是來噴人的 就你跟回答我對噴我們都不想幫助你

婚房和裝修是男方全額負責購買的,而女方執意要求寫上她的名字,合理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婚房和裝修是男方全額負責購買的,而女方執意要求寫上她的名字,rt我有個朋友明年結婚,房子和裝修已經搞定了,前後花了60多萬,但女方和她家人執意要求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方的名字,女方想分一半財產

而已,如果男方確實做好準備

就是說認定這位女方是終生的 伴侶,

想過一輩子

就可加名字。

否則。建議你的這位朋友不要和這位女方結婚了

4樓:楓合葉刀

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如果寫女方名字,離婚時按婚後財產,根據個人收入進行財產分割如果不寫 房子就是你的

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認為獲得房屋產權證書之日為即為“購房”時間點,在結婚之前就是婚前財產

5樓:鬼魅藍馨

沒有影響,不管怎麼樣這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佔一半

結婚男方買房該不該加女方名字?

6樓:九妹

我的觀點是結婚就算是男方買房也應該加女方名字。

我沒有什麼別的意思,也不是說女方就是想要佔便宜,女孩子在如今這個社會,婚姻法對女孩真的很沒有安全感,雖然我們不是物質的女孩,但是我們也要保證以後萬一感情出現問題,我們有退路。

這樣子,我給你說個例子,我大學舍友,準備和他男朋友結婚,男朋友那邊的父母是公務員,他父母想著自己的公務員身份買房子可以優惠,就幫了他們兩個買房子,然後男朋友就商量著讓我舍友出裝修費。我們討論了一下,覺得這樣子對我大學舍友不公平,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如果是說要女方出裝修費的話,那就必須把大學舍友的名字加上去。

我們得明確一件事情,房子買了是能夠升值的,裝修費出了,出了就沒有了。他男朋友要求女方這邊出裝修費這個沒有什麼問題,但是為了兩邊的公平,房子必須是在兩個人名字下面的,說句不好聽的,萬一離婚了,男方得到了房子,女方呢?裝修了的東西是不會升值的。

不要被感情完全衝昏了頭腦。 如果是婚前全款買房的裝修也是男方花錢的, 你要求寫你名字的不同意很正常 ,可以理解的.。但是!

貸款買房 ,婚後一起還貸, 房子必須要加上你的名字!這個是沒有什麼可以商量的, 這是必須的.。畢竟你也一起還貸了 ,彩禮就是彩禮, 哪有他們家給你彩禮的你拿彩禮給他們家還貸款的道理, 我是想不明白.。

那些說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妻子沒做貢獻的,那生孩子男方也只貢獻一顆精子,女方貢獻了整個子宮啊。孩子也是一人一半的啊。所以我覺得在妻子為家庭做出重大貢獻之後,例如生了一個孩子,給她加上名字,也算是對她對家庭貢獻的肯定吧。

不然真的孩子生了,男的出軌了,女的就拎包袱帶孩子滾蛋了?

7樓:東師陳老師

我覺得吧,其實對方希望可以有名字主要是能得到安全感,如果你能夠給對方更好的安全感,我覺得這個名字的問題就可以不用加了,所以說關鍵還得看南方的態度啊,這個確實重要!

8樓:不運動會s星人

應該。女方和男方結婚,從此以後就遠離父母親人,為男方生兒育女和照顧老人,這些都是沒有辦法用金錢來衡量的,買房寫女方名字也是一種承諾,一種愛。

9樓:猴猴炒猴猴

如果是婚前男方全款買房,不該加女方名字。如果是婚後男方全款買房,加不加名字雙方可以商量。不論婚前婚後買房,如果貸款了,就應該加女方名字,可以寫清楚比例。

10樓:可愛的大婕妤

如果結婚的時候房子的錢都是自己出的就沒有必要加上女方的額名字,如果女方出錢,最好是加上女方的名字。

11樓:要你美麗

結婚男方買房應該加女方名字,因為結婚後女方會付出很多時間和精力來照顧這個家庭,我覺得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也不是過分的要求,因為加不加這個問題會困擾很多準夫妻,不如大大方方的加上。

12樓:談天說地聊社會

結婚男方買房不應該加女方名字。本來就是男方買的房,沒有理由加上女方的名字。另外,如果是為了結婚買的房,結婚後加不加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13樓:關鍵他是我孫子

如果婚後男方全額買房,加不加名字看雙方協商,主要看男方的決定。而如果是貸款買房的話,那麼這個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債務,房子肯定要有雙方的名字的。

14樓:孫老闆

結婚男方買房,不應該加女方名字。婚房是男方婚前財產,就是加女方名字也沒有意義,房產還是屬於男方的。女方不如干脆大度一點。

15樓:

結婚時男方買房,如果是男方全款,那麼不應該加女房。如果是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那麼必須加上女方的名字。

16樓:簡愛文

他加女方名字是他看重對女方的情分,他不加也是正常,畢竟房子是他買的,他不願意加,女方也沒有道理非要他加。最重要看兩個人感情的深淺。

男方父母全款買的婚房,女方要求加名字過份嗎?

17樓:想象2000樂

所以女性在面對這個問題時,更要清醒冷靜。否則一不小心,三五年一過。

發現自己不僅要面對照顧孩子,伺候老公,身材走形,職場晉升受阻,婆媳矛盾升級這些雞毛蒜皮的瑣事。

還要隨時小心看護住枕邊人不出軌,防止離婚以後被掃地出門。做女人,可憐。而沒有房子的女人,真可憐。

孟子有句話非常精闢: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說的相當有見地。

對於**來說:佔有一定量的恆有財產,是立足於世的安全感。而普通人家佔比最重的財產就是房子。

在涉及到男女問題時,之所以會理不清,是因為男女關係天然的特殊性。首先,愛情作為第一道屏障,就與利益產生了衝突。

俗世男女,無論在心裡如何掂量打算,在相愛時都總要心照不宣地撇清利害關係,以此來證明愛情的純粹。而婚姻不過是把原先掂量著的利害擺到了檯面上。

因此,該不該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性的名字,就成了雙方爭論的焦點。

女性的立足點在於:一旦進入婚姻,自己就要承擔起生育子女,孝敬老人的責任。

尤其是在二胎政策施行以後,自己的生育成本將更大,很多女性甚至被迫面臨完全放棄事業發展的可能,從而承擔起照顧家庭的責任。

而與此相比,男性在撫育孩子、家務勞動等上面的投入則要遠遠低於女性。

而男性的立足點則在於:房產是父母奮鬥了一輩子給自己的財富,女性在財富積累的過程中並沒有付出,因此要求加名字是吃相太難看的一種表現。

兩者之間的矛盾癥結點在於:在發展的社會中,婚姻制度原有的傳統語境下的系列功能正在喪失或者已經喪失。婚姻的基礎是愛情只是近代社會的觀念。在傳統語境中,婚姻不過為是財產整合。

基於傳統,男女獲取財富的途徑有著本質差別。男性的財富基本來自於家庭傳承,職業勞作,而女性獲得財富的途徑往往是婚姻。

因此直到現在,父母給兒子準備婚房,依然是理所當然的。

而即使不給女兒準備房子,也不會被人詬病。也是因為在我們的意識當中,依然預設這種財富的傳承代際方式。

18樓:匿名使用者

何止是過分,男方出的錢憑什麼要加你的名字,這種女的估計是圖他的房子好分手後可以分到一點。。。

19樓:一兩清歡一壺酒

首先你要想這個房子不是你老公全額交款,所以從法律上講你的名字加不進去。如果是你老公全額交款,他不寫你的名字都不行。

20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父母全款買的婚房,女方要求加名字不過分,因為是要一起生活的人。

21樓:鈥唌

太過分了,男孩子們你要心疼自己的父母,這樣的女孩不要也罷。女孩們要自愛自尊,這樣加了名字人家父母手裡有全款買房的證據,也沒你的份啊,還讓人家看扁了自己,不要這樣。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過分,很多女生都會有這樣的要求,這樣做會給她們帶來安全感。

23樓:生命的奇妙之處

不過分,婚後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沒有什麼過分的,現實一點比較好。

24樓:義正辭嚴

這女的不但過分,而且還心懷叵測,沒過門就算計男方財產。

25樓:你的頭髮亂了

有一點過分,這個要看男方願不願意,而女方卻自己主動要求加名字。

2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這種情況都不加的。換成你是男方父母,你願意白送自己一輩子的心血給女方嗎?畢竟加了名字,女方馬上提出離婚可以分半套的。

我有個親戚話糙理不糙,這樣也可以操作,女方嫁幾次離幾次就可以身價千萬了。

27樓:冷羽殺戮

如果男方家裡心甘情願的願意,那就沒有問題,如果對方家裡不是很同意,你要強加的話就沒有意義了。

28樓:蘇瑾年

過分啊,這全是我爸媽的錢為什麼要你的名字,如果你要我們以後靠自己買了房再加你的名字。

29樓:知秋

我覺得應該是有點過分的,雖然你們在一起了,但這是他父母買給他的。

30樓:潘增飛

能加也能去,不值得大驚小怪

31樓:石頭

你的臉真大,你想安全讓你爸媽給你買啊。寫你的名你安全人家那。

32樓:巴喬

過份,很過分。當然,女的可以提出其他要求,比如:家務分攤,生活aa

33樓:

這主要看男方家裡的意見,如果對方同意的話,無所謂過分不過分。

34樓:觀科技

這種事情要看情況了。如果男方心甘情願,你也不能說女方過分啊。

35樓:小李撩遊戲

過分了,不應該加,他又沒出錢憑什麼加!

男方父母執意要全款買房且不加我的名字,這是什麼意思?

36樓:顏小健7號

可能是對方父母還沒有完全把你當兒媳婦,但是你也不用太較真一個名字,畢竟雙方的感情最重要,其他的也就是個形式而已。

第一,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這樣的想法很正常。其實,這個時代的感情遠不如上一代人穩固了,這是大家都體會到的事情。畢竟,很多年輕人哪怕如今相愛,但過不了幾年就走向離婚的地步也是說不定的事情。

因為,與父母那一代人思想不同的是,他們覺得離婚是丟人的事情,但現在的年輕人卻認為結婚與離婚是一件自然的事情。

正是因為這種想法的滋生,所以大家更想在資產上面有一定的佔有權,如果能夠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的話,那必然會放心不少。哪怕真的走到離婚那一步,自己也能分到一部分的財產。

當然了,大部分的人思維都還沒有如此的直接,更多的只是想要一個安心。因為,女方哪怕沒有出錢,但為家庭也付出了很多,如果什麼都沒有她的名分的話,會讓對方心裡不好受。這,是很常見的思維,與小不小氣無關。

第二,如果男方全款出資買房,而你們還沒有結婚,他是完全有理由在房產證上不加你的名字的。如果還沒有結婚,一般情況下很多男方都不願意加上女方名字的,因為兩人還未結婚,如果這時候寫上名字的話,未來如果感情真的不好了,在這套房子上扯皮就不好了。

當然了,在《婚姻法》第十八條裡,對婚前財產的歸屬有著明確的定義: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的一方財產,則視為個人財產。現在的年輕人都不傻,婚前的個人財產很少有主動新增上對方名字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完全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甚至是自身的財產歸屬,畢竟現在有很多人打著結婚的愰子將別人的房子騙走了。

第三,既然你男朋友能全款買房,你的條件不會差。因為,目前這個社會所講究的是門當戶對或者說旗鼓相當,可以預料到的是,你也必然是有錢人。既然如此,那讓對方將自己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就完全沒有必要了。

請問現在的婚房一般是男方家買還是男方和女方家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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