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關於「間接故意」的疑問

時間 2021-08-30 10:00:21

1樓:匿名使用者

我記得書上有兩個例子是這樣的:

1.行為人追求一個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個危害結果發生的情況:

a和b是好友,a想毒死b,來到b的家裡,將老鼠藥放到b做好的晚飯中。b的孩子c這時候回家,看到晚餐,馬上拿起筷子想要吃,a沒有阻止,因為他不想讓b馬上發現,仍然想要毒死b,最後c死亡,a對c的死亡屬於間接故意

2.行為人追求一個非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個危害結果的發生:

煙花廠規定工人不許在場內吸菸,容易引發火災。某工人a不顧廠方的規定,在廠區吸菸,導致煙花廠發生**。工人a對工廠發生的**屬間接故意。

現在中國刑法界兩大流派,行為無價值論和結果無價值論。

其實如果站在結果無價值論的角度來看,行為人的目的是什麼並不重要。

2樓:彷徨憶滴雨

1 比如 某渣土車司機某日行駛於街道上時發現其妻在路邊與某男親熱…於是對該男產生殺念……加足馬力將兩人軋死;其對該男子的死亡抱有直接故意;對其妻子的死亡屬間接故意

2 某煙花廠工人不顧廠方的規定 在廠區吸菸 其吸菸本不屬犯罪目的 但卻放任的由此可能造成的危害後果。對工廠發生**,屬間接故意。

3樓:靑児格格

咳咳。。。。舉個例子,一個男淫想毒害他老婆,在菜裡下毒,(砒霜好了。)但是菜可能是他兒子和母親一起吃的,他的直接故意物件是他老婆,但是對他兒子他是預見到可能也被毒死,但是還是下毒,對他兒子就是間接故意。

就是放任他兒子死。懂否?

刑法關於間接故意和過失的練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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