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了但是沒打卡公司要扣我工資合理嗎

時間 2021-09-03 08:00:46

1樓:微風

勞動者上班了但是沒打卡,公司要扣勞動者的工資是不合理的,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考勤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扣取部分績效工資。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根據本規定,通過與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協商制定內部的工資支付制度,並告知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同時抄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何來呼

一看總覺得不合理,

畢竟付出了勞動,又沒有偷懶或曠工,

但公司制度一般都有打卡規定的,

沒打卡的視為遲到,曠工,

現在這種情況會被歸結到曠工,

公司制度基本都這樣的,無法說合理與否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很正常啊,很多公司都這樣子的,或者你可以跟人事說你忘記了,但必須是當天說

4樓:壞龍少

人事說公司規定是這樣

上班忘記打卡算事假扣工資,但能證明我來了,算違法麼,在簽字的

你忘記打卡 如果規章制度上載明,忘記打卡視作事假,那麼就沒辦法了。如果沒有相關規定,可以到勞動監察投訴,剋扣工資。但是這樣就出現矛盾會穿你小鞋。該規定違反公平原則無效。用人單位制度規定,勞動者上班不打卡按未出勤,作事假處理,儘管該制度按照法定程式制定,並知會了勞動者。但是,該規定違反法律規定的公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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