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為了第三者把我打的骨折,我能告他們嗎

時間 2021-09-04 22:10:12

1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可以告但告不告這樣不自己決定,但這個證據你一定要儲存,平常多收集證據(被打或報警的回單)對以後離婚分割財產很重要

2樓:隨風飄蕩的蒲公英

可以去告他啊,他怎麼恨啊

3樓:591866小懿

能!但是要想清楚?這個婚姻還有沒有存在的價值?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醫療費用和精神損失費。《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責任的構成,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要件,缺一不可:第

一、須有法定違法行為;即配偶一方實施了違背《婚姻法》的行為。包括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第

二、須有損害事實;即配偶一方的違法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無過錯配偶由此而受到精神利益的損害和精神創傷兩個部分。精神創傷是指有過錯的配偶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違法行為致使離婚,造成過錯方肉體上和精神上的痛苦。第

三、須有因果關係;配偶乙方實施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的違法行為,是導致婚姻關係破裂而離婚並造成無過錯方配偶遭受精神損害的直接原因。第

四、須有主觀過錯。對於一般侵權行為構成而言,只需侵害人具有過錯即可。

交通事故,我全責,保險有第三者和不計免賠。傷者是65老人。左手輕微骨折,住院一個月,醫藥費都是我墊 50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只要是傷者投保就屬於保險公司所承擔的範圍內。醉駕等存在過錯是保險公司抗辯事由 在保險額度內應當賠償。

6樓:未填寫

營養費是要給

,誤工就沒了,65已經退休年齡。財產按照損壞東西原價賠償專。有一定的屬

精神賠償。,你做得很好,你有保險,上法院他也只是和保險公司打,基本與你沒有多大關係,現在人,是這樣沒有、懂文化傳統的人基本都過世了。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獅子大開口啊。

你和保險公司溝通一下,保險公司有經驗能對他上訴版的東西進行分析權。精神費,輕微骨折,可給可不給,看當地法院判決慣例,給也是意思一下1-2000以內。

誤工費,住院一個月,休養按1-2個月,三個月,按當地年均收入計算一下,65歲老人家,一線城市估計也就在1萬左右,

三、四線的話,估計5000以內。

營養費跟精神費一樣。

財產損失,讓對方提供購物發票,提供物品價值佐證。

我開車不小心把一個騎電瓶車的人撞了,我不私了、我有最高40萬的商業第三者險、我認全責,對方骨折。

8樓:米路

電瓶車相對於汽車屬於弱勢群體,最好與對方協商解決,這種狀況尤其對方醫療鑑定骨折,要一次性商議解決辦法要求對方簽字,否則對方可以用其他理由起訴你,拿到間接賠償金。

9樓:雪狐真人

在交警隊交了押金就可以拿車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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