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簽訂了不定時工作制勞動合同是不是意味著我每天上班

時間 2021-09-11 22:33:38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看一下您的崗位是否符合簽署不定時工作制,如果不符合,或者雖然看似符合但是未經國家勞動部門稽核批准的,均不能實行或在合同中約定不定時工作制。

但是如果一旦符合的話,就不牽涉到什麼加班的問題了,誇張點說,24小時中有20小時集中工作都是有可能的,但是全月累計工作小時數不得超過21.75(月平均工作日數)*8=174小時。如果超了,那就應該支付加班工資或者調休。

2樓:匿名使用者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規定

按勞部發[1994]503號檔案規定,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主要有以下三種:

(一) 企業中的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二) 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三) 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如果具體事宜沒有在合同中說明的話,即使法院判決也只能是缺乏證據不支援訴訟請求!

法律是無情的,在簽訂合同時要儘可能的考慮周全!

如有幫助請採納

我們和公司簽訂了月的勞動合同,如果提前離職會扣200塊錢,而且工資離職當時拿不到

可以拿到剩餘工資,該約定因違反法律規定無效。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餘工資。籤這個離職表不影響職工拿剩餘工資 勞動者和公司簽訂了一個月的勞動合同,如果提前離職會扣200塊錢,而且工資離職當時拿不到,該勞動合同屬於違反 勞動合同法 規定,除以下情況用人單位不得約定違約金。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

我與公司簽訂了長期勞動合同,公司現在搬遷,我又去不了,請問我

你好,你可以依據以下法條計算你應得的補償。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六條...

簽訂勞動合同以後還能再考研嗎,如果工作轉正,簽訂勞動合同,能不能考全日制研究生了

無和有 這是可以的,只要你不會耽誤工作,不會強制要求假期不能讀研究生。報考條件 一 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二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三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四 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