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期間當事人都做些什麼,當事人身體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用執行行政拘留

時間 2021-10-14 18:52:33

1樓:特特拉姆咯哦

行政拘留期間當事人參加拘留所開展適當的文化、體育活動。接受拘留所民警的教育談話。

根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規定:

第六十條 對被拘留人的教育,可以採取集體教育、分類教育、個別教育、心理矯治、親友規勸、社會幫教、現身說法等形式進行。

拘留所應當在被拘留人入所24小時以內進行第一次談話教育,在解除拘留前進行一次談話教育。

對被拘留人的集體教育每週不少於10個課時。

第六十一條 拘留所應當每日組織被拘留人開展適當的文化、體育活動。

第六十二條 拘留所應當開展所內文化建設活動,營造有益於被拘留人身心健康,促進被拘留人知錯、認錯、改錯的文化環境和氛圍。

第六十三條 拘留所在確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願的前提下,可以組織被拘留人在所內開展適當的勞動教育或者職業技能培訓。

拘留所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被拘留人從事生產勞動。

2樓:

在進入抱留所的時候,首先,會給你進行全方位的檢查,連鞋都不會放過。此後,每天早上起來,警察會要求你朗誦治安條例,這還不算什麼,其實對於普通人來說,初進拘留所,就有一種自由被剝奪的感覺,很不適應,每天只能對著視窗望風。

不僅如此,拘留所的飯菜一般都不怎麼樣,而且價錢還貴,幾十元一份,所以行政拘留的人,一定要帶夠錢。

行政拘留限制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而人身自由權是憲法所規定的一種基本權利。但是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針對行政拘留並沒有什麼特殊性,該法將行政拘留與警告、罰款、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等並列,在適用程式等方面亦沒有明顯的區別。這樣的做法沒有體現憲法和法律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護。

忽視了人身自由權的特殊性。

在世界範圍來看,由於人身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基本權利,因此對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發動,必須經法院審查,這是各國公認的行政合法性的基本要求。換言之,任何行政機關不能自行決定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即使在大陸法系的行政處罰法中,也沒有人身自由罰。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範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3樓:扎旗法制大隊

行政拘留執行了,違法行為人的行政處罰已經執行,對公安機關來說,案件已經結案。當事人之間如果還有民事上的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別的沒什麼可以做的。

4樓:山東武文王

如果你問當事人在拘留所裡幹什麼,那麼我告訴,什麼都不幹,拘留所裡也沒有牢頭之類的,就是在房間裡待著,上午下午還能在院子裡放風,反正就是很無聊,但是沒有什麼危險。

5樓:法律實務研究

根據拘留所條例的規定,被拘留人員在拘留期間要進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學習;要參加拘留所衛生清理;根據自願原則,參加勞動教育和職業技能訓練。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五十九條 拘留所應當建立教育制度,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所規、行為養成、技能培訓、心理健康等教育。

第六十三條 拘留所在確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願的前提下,可以組織被拘留人在所內開展適當的勞動教育或者職業技能培訓。

當事人身體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用執行行政拘留

對行政拘留不服提出行政複議期間,拘留要執行嗎

6樓:特特拉姆咯哦

行政複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第三十一條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採納。

7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的原則之一是,申訴不停止執行可以申請或執法機關認為應暫停執行所以,要執行的,除非你申請或他們認為不執行

8樓:匿名使用者

拘留要執行。《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 行政複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複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複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複議期間,原行政決定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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