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但無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係怎麼辦

時間 2021-10-14 20:44:22

1樓:呂艾

勞動者可以找老闆錄音或者錄影,錄音內容有在什麼單位,勞動者是誰,領導名字等,

什麼時間到本單位工作的,幹什麼工作等。這些錄音錄影等,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可以暗地裡錄)證明勞動者和單位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勞動者受到工傷的傷害,應該去做工傷認定。單位不願意出面,勞動者在受到工傷的傷

害一年內,可以自己去或者近親屬去統籌地區工傷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樓:周律師說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3樓:小婊姨

回答您好,我是百平臺度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首先是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比如說:工資單、社會保險記錄單、住房公積金單等記錄等。這幾項證據基本上跟有勞動關係的單位都可以提供出來的,您可以到銀行或社保機構調取。

還有單位給您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和您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還有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等證明。您從前面的幾項中篩選出您能提供的即可,可用於輔助工資單等證據。

考勤記錄也同樣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比如很多公司使用軟體的打卡記錄,加班安排通知等。

您也可以取得同事的證言來輔助證明,但如果沒有前述的文字材料,僅憑證言是很難證明的。

都是可以證明由勞動關係的證據。

我哥打工,開工廠叉車(可能沒有證)出廠門時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現在工廠不成任工傷(私人公廠)我們也沒實下證據證明他們勞動關係,怎麼辦【提問】

您哥哥的手機上沒有任何工資或者轉賬記錄這些嗎

沒有證人嗎

提問我們是外地的,工廠也沒簽合同,他一人在這邊,工資發的是現金

回答社保這些都沒有嗎

提問沒有社保,人證也不好找人生地不熟,

回答車子是誰的?

不能證明有勞動關係的,只能起訴訴求人身損害賠償損失了。

提問叉車是他工廠的,也是剛出廠門,在廠門口出的事故

回答這個就可以證明麼

叉車是工廠的,要是沒有勞動關係,怎麼會開車

提問廠子裡現在說,他們沒有勞動關係,是合作關係,這樣行的通嗎

回答沒有勞動關係,可以是僱傭關係,要是合作關係,那就直接撇清責任了。

提問這肯定是撇責說的,一個工廠和一個工廠人合作關係,如果我們不接受這種說法,工廠是否提供有力證據才廠山

回答工廠提供合作關係必須要出具合作合同才行

不然無法證明

更多21條

如果提出勞動仲裁申請,我沒有證據怎麼辦?

4樓:華律網

沒有證據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對證據材料的要求根據申請人的身份不同有一定區別。如果不能提供充足的證據,會影響裁判的最終結果,但法律並沒有因證據不足而剝奪申請勞動仲裁的權利。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交的如下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4)有委託**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並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協議書,以及**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5)被訴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7)《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5樓:韓飛律師

只要有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完全可以勝訴,並且勞動仲裁是免費的!我是勞動仲裁員,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企業勞動法諮詢可以hi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補繳社會保險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提出書面離職後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你工資

4、收集一些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裝、工作證、工作牌、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保繳費記錄、同事證言等都可以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6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7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第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對下列情形,視為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一)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支付工資爭議,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送達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三)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第二條 拖欠工資爭議,勞動者申請仲裁時勞動關係仍然存續,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申請仲裁超過六十日為由主張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勞動者已經收到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係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第四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勞動關係是否已經解除或者終止,以及應否支付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產生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後,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8樓:中顧法律網案例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在上述憑證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上述能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 5 項證據中,雖然都具備單獨成立的條件,但是有些情況下,「孤證」的效力要打些折扣,所以,勞動者應當儘可能多地提供相關證據,使其成為「證據鏈」相互印證,那麼它的效力就大大增加了。

在上面的 5 項證據中,第一次把「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列為有效證據,這對勞動者來說,是非常有利的。比如你有了其他證據中的一項「孤證」,再加上同事的證言,那麼就有力得多了。

本條的規定,還把「證據倒置」運用到證明事實勞動關係中。

在民事糾紛的訴訟中舉證責任一般是按照「誰主張,推舉證」的原則,即由提出訴訟請求的一方,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自己主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不能提供足夠的證據,則法律不支援你的主張。

但由於勞動爭議是比較特殊的民事案件,它的舉證責任規則不完全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因為在許多情況下勞動者是難以得到充分的證據的。因此,有關法律強制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換句話說,雖然是勞動者提出訴訟請求,但勞動者並不負有舉證責任。而用人單位為了避免承擔敗訴的法律後果,則必須舉出相反的證據來證明勞動者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這就是所謂的「舉證責任倒置」。

例如,某員工因違紀而被單位扣發工資,他不服決定而提起仲裁(或訴訟),該員工無需證明自己沒有違紀,而單位卻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員工違紀,並且處罰程式和扣發工資的限額均符合法律及有關企業規章制度。「舉證責任倒置」充分體現了勞動法對勞動者權益進行傾斜保護的基本理念,防止由於企業與員工之間在資訊**和經濟實力等方面相差懸殊而產生的不公平。

2002 年 4 月 1 日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對用人單位在勞動爭議中應該負擔的舉證責任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個《規定》規定在以下 6 種情況的勞動官司中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

勞動部的新規定,把「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這是因為,這些東西都掌握在用人單位手裡,勞動者是無法得到的。如果你與單位為確認事實勞動關係打官司,就可以要求單位提供上面的憑證,單位必須提供,如果單位拒絕提供,那麼你的主張就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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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為週一到週五,早上8 30到下午5 30。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程式受理和處理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 聘任 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 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 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 勞動仲裁申請書 2 申請...

因為勞動關係證據不足,之後申請了仲裁勞動關係,勞動關係確定後

秦時月兔八妹 建議您再次攜帶證據材料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不受理或者您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祝您順利! 確認了勞動關係就去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鑑定傷殘等級,然後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單位賠償你所有的損失。 勞動關係確認好了?確認好了的話先去人保局做工傷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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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自己長期在有毒有害等場所工作,發現自己身體不適,一定要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所屬的職業病防治所進行診斷,確認為職業病後,再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如果對勞動保障部門工傷認定結論不服 如不認定為工傷 還可以在收到工傷認定書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 對複議決定不服的,還可以在15日內向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