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每天工作12小時,每週單休,公司說每月工資5000左右

時間 2021-10-14 22:46:02

1樓:匿名使用者

不考慮你的個稅和社保、公積金:

平均月計薪工作日=(365-每年52個星期*每週休二天)/12個月=21.75計薪日/月

標準月工作小時數=21.75*8=174小時/月

你的實際工作天數=(365-52*週休一天)/12=26.08天

你的實際工作小時數=26.08*12小時=313小時/月

你比標準工時多工作的小時數(也就是加班工時)=313-174=139小時

其中,雙休日加班工時=12小時*52周/12月=52小時

加班加點工時=139-52=87小時

計算你的工資5000元=標準小時工資*正常工時174+標準小時工資*加班小時87*1.5倍加班工資+標準小時工資*雙休日加班工時52*2倍加班工資

推算你的標準小時工資=5000/(174+87*1.5+52*2)=5000/408.5=12.24元/小時

你的標準月薪=12.24*8*21.75=2129.74元

但是,很明顯,你公司的加班工時太長了,已經違法了。

2樓:邵甫村大呲花

那要看看你們規定一天上幾個小時

公司每週實行單休,法定假日也只休息一天,每月工資是固定工資無加班

3樓:匿名使用者

週六週日如果不安排調休,應該支付雙倍工資,法定節日應該支付三倍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每天的加班工資:基礎工資÷21.75×2(或3)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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