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離婚5年了,因為孩子現在還住在一起,現在孩子13歲

時間 2021-10-14 23:39:35

1樓:是若非定

看來你還是太軟弱了,這樣容易吃虧,反而不討好的。你們這樣算什麼關係,不算夫妻,也不算情人的。再說了,你們離了婚,他還要求你這啊,那的,你就這樣接受了?

看來你是個那麼容易接受的人啊。他是用孩子在栓住你,離了婚,他現在做什麼都不受約束了,他已經習慣了現在的生活,你再來複婚就成了他面前的障礙物。但是你一旦離開了他,他又受不了,因為他已經習慣了有你的存在,雖然沒有了婚姻的契約,但是精神上的相互依存是仍然存在的。

這就他為什麼不讓你出去工作,有朋友的原因。

你要和他把你的想法一五一十的說清楚,如果你現在不講清楚,以後他找個年輕的再結婚,那你的位置擺在哪兒。不要讓現在的事實變成你的理所當然。

2樓:

我認為他在利用你!免費的員工!女人啊女人 他要你給他幫忙 不為別的衝孩子 也是理由但不准你交朋友就過分了 我覺得他根本沒有想過和你復婚 你都主動提出了服軟了他還有什麼理由?

我猜你們這五年來 沒有分房睡吧?建議找他正面談談 以及決定 !孩子13歲了我認為可以了你

3樓:晴天飛雪

你們還過夫妻生活嗎?這個重要的

我和老公離婚5年了,因為小孩的原因我們還是生活在一起,他幾次提出想復婚,但是我卻不想復婚。

4樓:牛霞吧

怎麼有你這麼傻的女人,已經離婚,還要住到一起,還要過性生活,還要懷孕。前夫對你負責,要求復婚,你反而不同意。不同意可以,反而還要把孩子生下來了。

你全然沒有一點自尊。也不為自己以後,這就叫天作孽有可為。自作孽不可活。

5樓:豆芽菜

離婚了還生活在一起,不能理解,況且又懷孕了

6樓:lll來了

以孩子為重,如果真的沒有感情,那就算了

7樓:昝飛珍

我和老公離婚五年了,因為小孩的原因,我們還是生活在一起,他第幾次提出想復婚,但是我卻不想,但是你們離婚之後,你卻又懷了他的孩子,你還想把孩子生下來,我認為這是最不妥的一種想法,如果你不想和他復婚,千萬不要再把孩子生下來,這樣孩子生下來之後就沒有父親,你覺得這樣的事情對你的孩子公平嗎?他得不到一個爸媽完整的愛,再拆的生活中會有很多的缺失,對孩子的成長和以後的發展都會有影響的,所以我建議你如果不想和老公復婚的話,你就千萬不要把孩子生下來

我和丈夫離婚了,但是為了孩子我們還在一起,現在我不想再和他在一起了,我該怎麼辦才能不傷害孩子?

8樓:忘不掉的寂寞

只要分手就一定會傷害孩子的,如果丈夫針對你好,你就把他當作親戚或哥哥,在一起過日子不是也很好嗎,也許時間長了,還會有感情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母親快樂,孩子才能快樂,無論家庭是否完整,對孩子最好的是父母首先要快樂

即使分開,也還是可以共同撫養阿 兩人對孩子的愛還是不變的,相信孩子會慢慢接受這種父母開心,自己也沒有少一份愛的狀態

人生其實還長,小孩大了,還是要有自己的生活,不能百分百為孩子犧牲,結果未必好,因為你犧牲了,就希望小孩以後要怎麼怎麼對你,對他,也是負擔

我和前夫協議離婚5年了,現在孩子14歲了想和我一起生活,我該怎麼走法律程式要回孩子的撫養權

1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可以直接簽訂一份書面協議,對撫養權 撫養費進行約定,在有見證人的條件下簽字即可。2 當然,也可以就此協議做個公證。3 然後,攜帶雙方身份證 戶口本 離婚證 撫養權變更協議 或公證書 到孩子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15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我和丈夫已經離婚了,現在的住的房子是孩子爺爺的,孩子爺爺去世的時候,口頭承諾把房子留給孩子

從法律上來講對你很不利,房子是孩子爺爺的,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爺爺的財產合法繼承人是他的子女,你的孩子也排不上,法院是講證據的口頭承諾沒有用的。一旦打官司,只要你現在住在裡面,國家從保護婦女兒童以及和諧社會的角度來說可能會進行調解,你要取得全部產權有點困難,但是有可能有居住權。 若打官司,你需要出示...

我和丈夫分開五年了在法律上算離婚了嗎

熱浪人間 上述情況不能預設為離婚,在法律上不算離婚,離婚需要走法律程式進行認定。理由及離婚方式如下 一 理由 離婚必須經過法律程式的認可 我國法律,沒有預設或自動離婚的說法,只要離婚,必須經過法定程式進行認可。法定的離婚方式有兩種 1 雙方自願離婚 2 起訴離婚。二 雙方自願離婚的辦理方式 辦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