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奶奶生前一起立的自書遺囑,沒有公正後來奶奶去世,爺爺有沒有權利自己更改遺囑

時間 2021-10-24 13:49:18

1樓:性飛荷

依你所述的情況,你爺爺奶奶的自書遺囑在遺囑作出時即成立並且有效,並不一定需要公證,待你爺爺奶奶中最後一個人過世時,該遺囑生效。一般說來,共同遺囑是一個唯一的意思表示,除非共同遺囑人共同修改原來的意思表示,否則其中的任何一個人不得變更共同遺囑。但是,如果遺囑內容有明顯的意思區分,健在的遺囑人可以修改自己那一部分的意思表示,或者對自己可處分的財產重新立下遺囑修改原來遺囑中自己的意思表示部分,如果共同遺囑內容中的意思表示無法區分,健在的遺囑人不得修改遺囑。

2樓:楊文戰律師

該遺囑處分的財產既包括爺爺的財產,也包括奶奶的財產。

奶奶去世後,其所留下的遺產,應該按她的遺囑處理。

爺爺可以變更遺囑中他的那部分財產的處理方式。

3樓:最愛雨生的歌

樓上說的是對的

還有一點就是遺囑中如果規定只有兩人全不去世才有效的話,那在奶奶去世後爺爺應該有權利更改全部

4樓:李嵩律師

遺囑是立遺囑人對自己有權處分的財產的一種處分的體現。共同所立遺囑是雙方協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那麼就是合法有效的。

但根據繼承法規第二十條的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根據此條規定,你爺爺有當然修改遺囑的權利。而這個遺囑又不僅僅是你爺爺一個人的意思表示,那麼你爺爺有哪些修改的權利呢?

這要從財產的性質來劃分。首先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你爺爺奶奶所立的遺囑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一種處分。那麼在你奶奶去世以後,婚姻關係自然終止,夫妻共同財產面臨著分割,你爺爺有權得到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所以你爺爺有權對這部分財產在繼承還沒有開始之前撤銷、變更。

5樓:匿名使用者

有,不過只能改自己的遺產!

老人去世前自己立的遺囑,沒有證明人,請問這份遺囑生效嗎?

6樓:

公證遺囑經公證機關辦理的有效;自書遺囑由本人親筆書寫,並且有簽名,註明年、月、日的有效;代書遺囑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並且有其中一個見證人書寫;錄音形式和口頭形式的遺囑都需要見證人在場。

根據《繼承法》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擴充套件資料

遺囑必須是具備遺囑能力之人所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個在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得為遺囑的能力稱為遺囑能力。在香港,遺囑的訂立需要有至少兩位非受益人擔任見證人,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

遺囑共有以下幾個特徵: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

即遺囑是基於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

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3、設立遺囑不能進行**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

4、緊急情況下,才能採用口頭形式

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 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

5、遺囑是遺囑人死亡時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

因為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以遺囑方式對其死亡後的財產歸屬問題所作的處分,死亡前還可以加以變更、撤銷,所以,遺囑必須以遺囑人的死亡作為生效的條件。

7樓:民商法苑

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因此,自書遺囑是法定的遺囑訂立的方式之一,自書遺囑的生效不以有證明人為前提。

8樓:嗑瓜子

如果是這個老人自己寫的,那麼這份遺囑應屬於自書遺囑,自書遺囑只要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並親筆書寫即可,無需公證,也無需見證人

爺爺奶奶去世,父親之後去世。爺爺奶奶生前沒有寫遺囑,現在他們的房子按法律是怎麼繼承的呢?

9樓:胡延斌揚州

1、如果房子是你爺爺奶奶的,那他們的子女都有繼承權。

2、你父親去世了,他的份額應由你母親及你們兄弟姐妹共同繼承他應有的份額。

3、如果要賣你爺爺奶奶所留房產,必須得到上述繼承人的同意。

10樓:薛雲皓

按照法律進行財產分割!

老人立的遺囑沒有公證,有沒有法律效應

11樓:四哥有法說

老人立的遺囑沒有公證,是否有法律效力,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可以參照以下規定進行判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遺囑可採用如下幾種方式:

(一)公證遺囑。公證遺囑即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公證遺囑的方式是最嚴格的遺囑方式,能確實保障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公證遺囑也是處理遺囑繼承糾

最可靠的證據。

(二)自書遺囑。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稱為自書遺

囑。自書遺囑是遺囑人親筆將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達出來。

(三)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由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病不能寫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的。

但為了保證代筆人書寫的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減少糾紛,應由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它在場見證人和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

(四)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由錄音機錄製下來的遺囑人口授的遺囑。用錄音遺囑容易被偽造和剪輯,因此,法律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證明遺囑的真實性。

(五)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是由遺囑人口頭表達並不以任何方式記載的遺囑。口頭遺囑完全靠見證人表述證明,極其容易發生糾紛。

因此法律規定遺囑人只能在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並且必須有二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用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12樓:呂艾

【1】老人立的遺囑沒有公證,有法律效力。

只要符合遺囑的書寫格式就可以。

【2】公正遺囑的法律效力,大於沒有進行公證的遺囑的法律效力。

13樓:迴歸

只要內容合法,都是有效的。

房產證是爺爺的名字,爺爺去世時沒有立遺囑,奶奶可以立遺囑給孫子嗎? 5

14樓:律師姜歡

1,那房屋是你爺爺結婚之前的所有財產還是跟你奶奶結婚之後才置辦的房產?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房子是你爺奶共財產,一家一半!你爺去世,他名下份額房產按照繼承法第一繼承序列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繼承!

這樣,你奶奶在自己原有50%房產基礎上,還會有相應的繼承份額!如果你家沒有辦理房產證過戶更名手續,你奶奶沒有全部產權!她寫下遺囑指定孫子繼承的,是她自己名下的50%加上老太繼承你爺相應份額的房產!

還有一部分房產份額是老爺子子女和老爺子爹媽所有!

爺爺奶奶去世3年了,兒子孫子跟爺爺奶奶又不是一個村的兒子孫子有沒有權利繼承?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了,那麼就有繼承權,和是不是一個村的無關。但是土地是村裡的,你們不是這個村的,土地是不能繼承的,你們可以繼承房子和錢財

17樓:匿名使用者

有,只要能證明與爺爺奶奶的關係,不是一個村的也能繼承。

18樓:左公右婆

從法律意義上,子女有權利繼承長輩財產,至於是否居住在一起不是問題。除非長輩有遺囑特別指明, 或指定有繼承人。

19樓:匿名使用者

那得看老人在世的時候他們,他們盡到孝道沒有?要是沒有的話,肯定就沒有辦法繼承遺產啦。

20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親生的,是親生的就有繼承權,不是親生的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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