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因工傷死亡其配偶及其他直系親屬的撫卹金分配問題

時間 2021-10-26 05:53:38

1樓:周律師說

你好,死亡賠償金是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生活資源的減少和喪失的補償。《民法通則》第191 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國家賠償法》第34條規定: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 造成死亡的,應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主體首先是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的, 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

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 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但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專案的,應視為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

分割前, 應扣除已支付的喪葬費用,並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餘部分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願。

死亡賠償金專屬於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無權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此外,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進行處分, 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工傷賠償,不屬於遺產,不能按照遺產分配。是發給直系供養親屬的,因為在核定死亡賠償時,已經按照供養人數核定的發放數額

第二,如果直系親屬有收入**,或者有勞動能力,不能得到撫卹金

工傷死亡賠償協議需要直系親屬誰來簽字

3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需要由分配權的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代表簽字。

職工因工死亡獲得賠償,不是死者的遺產,是對近親屬財產損失的補償,因此,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其中,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供養親屬撫卹金,都有明確的指向性,不能作為共同財產損失參加分配。

僅可以參加分配的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對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分配,司法實踐中,一般是參照繼承法關於繼承人的範圍確定,考慮與受害人的關係、勞動能力及共同生活緊密程度,照顧婦女兒童的原則確定。

因此,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近親屬達成的工傷賠償協議書,享有分配權的是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由所有有分配權的近親屬簽字,也可以由近親屬授權的代表簽字。近親屬推舉代表,應當出具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一般應經公證。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妻子或者父母,如果都沒有兄弟姐妹簽名也是可以的。

職工非因工死亡撫卹金,那些供養親屬可以領?

5樓:北京劉瑛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十一章規定:工人職員的直系親屬,其主要生活**,系依靠工人職員供給,併合於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均得列為工人職員的供養直系親屬,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1)祖父、父、夫年滿60週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2)祖母、母、妻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

(3)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16歲;

(4)孫子女未滿16歲,其父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母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

工人職員自幼依靠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男年滿60週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女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須依靠工人職員本人供養且同居者,得以供養直系親屬論

6樓:八三老人

喪葬費,用於喪葬。其子吳工作未滿18歲應享受撫卹金待遇直到年滿18週歲,如其父親在世其母則不能享受撫卹金,如其父親不在其母可享受撫卹金待遇。其哥哥不能享受撫卹金待遇。

7樓:進擊的筱

享受撫卹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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