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有權利調高電費嗎,物業可以收電費嗎?

時間 2021-12-22 20:48:44

1樓:匿名使用者

一,木有(只有物價局關於7月份對於居民用電階梯價的檔案,不針對於商業用電)二,木有三,木有,據我所知的門店店主都是今天去交電費才知道從1.05漲到1.2的,有些店沒有超過400度,但是超過180度了,就按1.

25收的費。

2樓:匿名使用者

一、要求物業出示電費收費標準(最近調整後的)二、要求物業提供電費調整的依據(不能是物業說按什麼標準就按什麼標準)三、通過房東與物業交涉(房東是業主,而物業調整電費等須通過業主大會同意)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權利,你已經交了物業費,他們憑什麼有權利私自調高電價呢?

有誰能告訴我,物業有權更改居民用電**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供電局的電價都是省物價局的檔案明文規定的(供電局的營業廳的牆上會有),住宅用電是0.61元,商業用電要一塊多啊,你可以向物業索要他們交電費的發票看一看。如不給看,就肯定是物業亂收費。

5樓:_桃花一笑

物業沒有權利更改你的電費是按商業收取還是民用 除非你居住的那幢住宅屬於商業產權 那就沒有辦法了 如果是屬於民用住宅那可以先和物管說 如果物管執意要按商業用電來收可以找社群投訴 或者走司法程式

6樓:什麼嘛

他沒有權利的,物業在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對於用電這方面。他只是承擔的一個代收代繳,沒有權利調價或者私自停電等。

7樓:匿名使用者

你諮詢一下供電局吧 這不能隨便更改 而且是看房本的 即便你的房本是辦公公寓性質的 有的也是民水民電的 按商業用水用電計算每個月得多交不少錢呢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投訴,物業物權更改收費**,你可以先打供電局的免費**瞭解清楚具體收費(供電-物業-住戶)程式情況,如果確信問題是出在物業上,你們可以把相關資料列印,發動小區住戶聯名提交給物業並要求對方簽收,如果物業還是不理睬,你們可以打市長**、民生**、當地電視臺、報紙報料、房管局或建設局投訴,但是前提是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才行。

9樓:等我想好了再說

沒有 只有當地供電局可以更改 但也要有國家相關的批覆檔案!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吧,電價應該是供電局定的吧

11樓:我高分

商業的樓是商業用電的

物業可以收電費嗎?

12樓:可愛的園丁兒

物業公司也可以代收電費。

1、正常的情況下電費是通過該地區的電業局或者某銀行的代售點可以收取電費。

2、可以讓物業公司說明收費細則,有的小區物業是把公區電費揉到居民電費裡,同時也可以要求物業公司到物價局備案。

13樓:超潔

一、物業公司可以在取得供電局的授權後,代為收取電費的,但是如果供電局未授權的情況下,物業是無權收取電費的。

二、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權利主要有:

①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區管理辦法;

②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

③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用;

④有權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⑤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

⑥有權選聘專營公司(如清潔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擔專項管理業務;

⑦可以實行多種經營,以其收益補充小區管理經費。

14樓:匿名使用者

水電暢通是交房的前提條件,沒通就不能交房的,這剛開始就有問題了。關於物業收取電費的問題是很常見的,在小區電力設施沒有向供電部門申請移交併通過審批之前,物業公司作為代管機構可以向使用者收取電費,但無權停電,並且收費標準也不得擅自變更。樓主應該聯合業主委員會或者一些同仁向當地信訪機構或者供電部門反應情況。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電的小區??建議你直接去電業局諮詢還有上建委去諮詢,沒通電要了解下具體是電業局問題還是開發商問題。

16樓:匿名使用者

您反映的是兩個問題,得分開處理

1、關於小區沒有正式電的問題

這個屬於開發商違約交房,沒有完善小區內供水供電(正式電才算)就交房,嚴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您可以依據您的購房合同直接訴訟開放商。找個律師問問應該穩贏

2、物業公司收繳電費的問題

物業公司是作為國家供電局的委託單位,向業主代收代繳電費。所以實際上物業是再替供電局向業主收,物業無權停電。但供電局可以根據欠繳電費的情況對小區進行限電措施。

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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