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書面勞動合同,如何證明自己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時間 2022-01-03 17:00:11

1樓:京銳普法

1、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可蒐集以下憑證證明: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雖然我國規定上述(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但很多單位在發生勞動爭議時並不會真正嚴格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而在員工被解僱之後也很難再進入公司蒐集到這些證據。因此,員工應該未雨綢繆,在平時就注意蒐集儲存這些資料,只有手中掌握確鑿充足的證據才能在勞動維權中立於不敗之地。

2樓:甜兒

學習《工傷保險條例》分享

3樓:草堂時光

考勤記錄、 工資條、 工作記錄等都可以作為在單位工作的證據。

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

4樓:炙途

工作場地環境,同事證言,工作事實,工資發放,考勤簽到等

沒有籤勞動合同 如何證明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呢?

5樓:法律個案法理分析

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什麼來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6樓:微風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檔案(具有勞動者署名),錄音證據等來證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事實勞動關係。

和單位沒有籤勞動合同,請問怎樣證明事實勞動關係

7樓:悻福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檔案(具有勞動者署名)、錄音證據等來證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事實勞動關係。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者需要提供以下幾個證據來證明:(1)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2)工資發放記錄。

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3)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等等。

9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單,工資賬戶,工作證,員工卡,考勤表,單位派你做工作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材料等,其他在職員工的證明,等等

10樓:甜兒

學習《工傷保險條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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