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沒加班費,需要什麼有效的證據才可以去告嗎

時間 2022-01-03 21:40:10

1樓:愚人談娛樂

需要的證據有:

一、考勤本:

只要是關於考勤的記錄都能作為證據使用,如果有單位蓋章當然更好。但一般情況下沒有單位蓋章,如果能證明員工出勤情況也可以作為加班出勤證據,從慣例上講,考勤是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作為計算加班費及對員工違反考勤處罰的依據。

二、舉證考勤:

是負責舉證考勤,法律沒有規定,仲裁或法院如果認為必要,可以要求單位就員工出勤情況舉證,由於存在單位修改的可能性,所以如果想證明加班,員工也最好能舉證加班情況,這樣勝訴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三、工牌:

工牌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因工牌可複製性,其效力很有限,但仲裁或法院可以結合其它情況判斷綜合判斷雙方勞動關係情況,工牌可以作為其中一個環節。五、居委會說明:該證明說明未簽訂勞動合同是事實,但單位以繁忙未籤顯然是沒有道理的,這份證據對勞動者比較有利。

2樓:

只要有證據,可以要求加班報酬及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

你還可以要求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規定加付補償金。

3樓:匿名使用者

哎,事情太多,簡直無法完成,必須經常加班,又沒有加班費。俺在**部門,領導不管過程,只問結果。天天逼著你做事,真想跳樓啊

4樓:勞動法律指南

主張加班費卻沒有證據,應該如何舉證?如何去索要加班費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縱橫法律網 張奕律師

6樓:驗廠怎麼玩

主要是書面證據,你可以收集以下證據

a,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係

b,加班證據

--1,考勤記錄(晚加班,週末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等)--2,生產紀錄(同上)

--3,個人的生產記錄/考勤記錄等

關鍵是看你從事什麼工作,不同的工作收集證據的方向還是有區別的,但是你可以套用以上的框架。

7樓:

工人加班不給加班費用什麼證據可以告他

8樓:匿名使用者

加班和勞動關係的相關證據

縱橫法律網 徐濤律師

追討加班費一般要什麼證據? 5

9樓:勞動法律指南

主張加班費卻沒有證據,應該如何舉證?如何去索要加班費

10樓:匿名使用者

加班有兩種:一種是單位要求加班,這種加班時應該給加班費的;另一種是為完成自己的工作自願加班,這種加班沒有加班費。所以如果你想追討加班費,要證明是單位要求的加班、加班時間等。

11樓:匿名使用者

過去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是需要當事人提供證據原件的,現在不同了,法院要求當事人起訴時提供書證的影印件,但是當事人必須能夠在必要時及時提供書證的原件,你的考勤表屬於書證,你可以在向法院起訴時向法院提交影印件.

參考內容

12樓:濤聲海韻

追討加班費一般要以下證據:

勞動合同。用來證明雙方權利和義務、工資和待遇、工作時間、加班界定和加班費等。

加班記錄。如工作時間記錄、上班卡、工作日記等等,用來確證加班的情況。

證人、證詞,用來證實勞動關係、工作時間、加班時間、工作情況等。

其他有證實力的證據。

13樓:匿名使用者

足夠了,!現在的用人單位真他奶的黑

工作單位強制員工加班不給加班費如何維權如何取證?如何申請勞動仲裁?我要有什麼證據才能告他們

14樓:帥帥潘小律

首先你需要提供和公司有勞動事實的材料 如勞動合同 工作證等 其次你再提供你主張事實的證據就行

15樓:周律師

單位拖欠工資、未支付加班費用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直接通知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要求單位足額支付加班費用,並且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費,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費及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舉證加班費需要什麼證據

16樓:熱浪人間

要看具體舉證什麼問題:是員工要求加班費多了?還是老闆給少了或沒給?根據涉及的具體問題收集提供證據。凡是可以證明與本案有關並對當事人有利的事實依據,都可以作為證據。

《民訴法》規定的證據範圍: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17樓:勞動法律指南

主張加班費卻沒有證據,應該如何舉證?如何去索要加班費

18樓:七臺河李陽平

根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規定,對於主張加班費的勞動爭議,勞動者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因此,勞動者在平時加班過程中,就應當蒐集與保留相應的證據。否則,在維權時會出現因舉證不力而維權受阻的不利局面。

勞動者舉證,證明加班時間和加班事實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影、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勞動者在工作與勞動過程中就應當有意識的蒐集與保留這些證據。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0〕12號)

第九條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以上就是我對舉證加班的主要證據是什麼的回答。

19樓:風塵世射手

工友之間證人證言 考勤表 (法釋〔2010〕12號)第九條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果」。

雖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證據不提供承擔不利後果,但是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工資表等證據最低儲存期限兩年,用人單位只需對不提供兩年內證據承擔後果,因此也就有了超過兩年的加班費很難得到支援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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