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的幾個勞動仲裁委的職能範圍是一樣的嗎

時間 2022-01-17 09:20:14

1樓:戚廣利

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照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和適應實際需要的原則設立,是國家授權,依法獨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專門機構。省、自治區人民**可以決定在市、縣設立;直轄市人民**可以決定在區、縣設立;直轄市、設區的市也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具有以下職責:

(一)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

(二)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三)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

(四)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承辦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日常工作;

(二)根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授權,負責管理仲裁員,組織仲裁庭;

(三)管理仲裁委員會的文書;

(四)負責勞動爭議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諮詢;

(五)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向仲裁委員會彙報、請示工作;

(六)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2樓:博愛傑傑

全國各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職責範圍是一樣的。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

(二)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三)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

(四)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當事人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樓:ruci好時光

這個城市是什麼級別的?如是北京,那他們的職權應該是一致的,只是管轄的範圍不同。如果低階別的城市一般一個行政轄區只設一個。

4樓:

呵呵,這個真心不懂啊

一個城市的各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職能範圍有沒有區別?

5樓:匿名使用者

各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職能範圍沒有任何區別,都是一樣的

6樓:匿名使用者

1】一個城市的各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職能範圍是相同的。

都是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去審理本區的勞動爭議仲裁案件。

各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級別都相等。

勞動仲裁委是什麼性質的機構,裡面的工作人員都是公務員嗎?

7樓:有內涵的小胖子

勞動仲裁委是**機構,裡面的工作人員都是公務員,為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

回爭議 (以下簡稱爭答議),規範仲裁辦案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下簡稱調解仲裁法)以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 《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

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8樓:天蠍心靈歸宿

這個bai在我們這,就是人du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裡的

zhi一dao個科室!裡面的人員專 由公務員和事業編屬

制人員組成,不過它是行政科室,正常的話都應該是公務員身份!不過現在混崗的特別多,因為都是一個局,公務員和事業編比例不協調!行政單位事業編和公務員區別不大,都是吃財政飯的!

我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望採納!

9樓:匿名使用者

是人社局的下屬單位吧(有的地方也可能不是,是獨立的),本身應該是事業單位性質。如果你單問裡面的實際工作人員的性質,可能有公務員,可能是事業編制也有可能是臨時合同工,不好說啊

10樓:丁丁好聲音

正式編制的屬於公務員,但是裡面也有合同工,看具體是做什麼的了

11樓:my小寶寶寶寶寶

勞動組織在集體勞動中合理安排使用勞動力,提高勞動者的勞動(工作)效率的形式,方法和措施的統稱。

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

12樓:

全稱應為勞bai動(人事)du爭議仲裁委員會,是由政zhi府勞動行dao政部門代表、工專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屬表組成的機構,一般由縣級以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代管。其具體辦事機構是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也有稱仲裁委辦公室),是全額撥款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其職能是受理、調解、裁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勞動關係、工資保險、工傷賠償、辭退補償等勞動爭議案件,是不收費的。其正式工作人員屬事業編制性質,由財政發工資。

13樓:風流劍客阿飛

提問抄:上海有哪幾個是**機構的勞務仲裁?去勞務仲裁是有償服務還是無償服務?

我遇上和公司的勞務問題,去了勞務仲裁維護個人權益得到工作人員的回答是:幫我出主意需交費用(500)!試問一個打工者在受到公司的欺詐想要維權,只是問問自己該怎麼維權就得交費用,才幫打工的出點子,如果事情嚴重打工的交不起這費那不是有委屈也無處鳴冤嗎?

怎麼好好的一個仲裁機構成了商業化!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職能和作用是什麼?

14樓:妮子爸爸

混吃混喝的!真不懂幹嘛要勞動仲裁!人為給勞動者維權增加成本

勞動仲裁委員會可以進行問題的諮詢嗎?

15樓:墨陌沫默漠末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

(二)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三)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

(四)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根據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規定向相應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級別管轄是指不同級別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分工。縣、市、直轄市普遍設立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部分省、自治區也相應地設立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在現階段,勞動爭議案件大部分都由當地縣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地域管轄是指不同地區同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發生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係所在地(即向職工發放工資的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受理

16樓:呂艾

提問者對他人的追問:

進入公司的時候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說等過了試用期再籤。

然而試用期三個月過後公司還是沒有找我談轉正,籤合同的事。

再過了幾天之後,老闆說決定放棄該專案,然後我們都要失業了。

請問這種情況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如果可以的話大概是賠償多少呢?

(從進公司到現在就過了三個多月而已,期間也沒有繳納五險一金)

剛進公司的時候說好了試用期是不繳納五險一金的,請問現在還可以要求公司補繳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單位應當從用工之日起的第一個月內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

單位沒有和你訂立勞動合同,

要從用工第二個月開始起支付給你2倍工資。就是再支付你2個月的工資

計算方法是

三個月實際發放的工資總和,除以三個月,為每個月平均工資,再乘以2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8條,第87條規定,

單位是違法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要給勞動者經濟賠償金,為勞動者一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

單位要給勞動者補交2個月的社會保險。

上訴這些勞動爭議問題,提問者可以向

勞動仲裁委員會諮詢,並且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

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

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稽核檔案,

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強制由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的,

提問者可以去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要求單位為你繳納兩個月的住房公積金。

17樓:

小包頭欠工資不給也沒欠條該怎麼辦

勞動仲裁委說社保不是他們受理範圍合法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因社會保險發生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範圍。

19樓:鄧永歡律師

您好。首先,仲裁委不違法;其次,根據法律規定社保問題不屬於仲裁和法院受理範圍。第三,社保問題可以找社保局解決。

20樓:

我國《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明確規定了徵繳社會保險費用是社保管理部門的職責,且根據該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依法辦理社會保險,所以因社會保險費的繳納屬於行政法規規定的強制繳納的範疇。

你只能去勞動監察處理這事了。

21樓:法律快車

社保是否屬於仲裁範圍是要分情況而定的:

1、因用人單位未參加社會保險,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追索相關保險待遇,而發生的爭議。如追索工傷保險待遇、生育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待遇、報銷醫療費用或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屬於勞動仲裁和人民法院的受案範圍。

2、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要求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該類案件既不屬於勞動仲裁的受案範圍,也不屬於人民法院的受案範圍。

3、用人單位已經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參保手續,但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足而引起爭議的,也不屬於勞動仲裁的受案範圍。

勞動者對第

二、三類社保爭議有異議的,可以依法向社保稽查部門舉報,通過行政手段處理。

22樓:匿名使用者

社保引發的勞動爭議是屬於勞動仲裁的範疇,可以主張勞動仲裁。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仲裁一定要去公司所在的區域嗎?同一個城市可以嗎

23樓:自省

勞動仲裁,必須要在被訴單位的註冊地去(區)或所在地(區)申請。其它區不可以受理。

24樓:匿名使用者

在你的描述中,你與企業正常辦理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後,如企業未按規定支付工資,屬於勞資糾紛的範疇,根據《勞動仲裁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根據「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也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或企業註冊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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