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的區別,勞動爭議

時間 2022-01-18 10:20:16

1樓:周律師說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的法律效力,既有相同的方面又有不同之處。

二者相同的方面表現在:

(1)結束仲裁程式。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送達後,均表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已從仲裁法律程式上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爭議,即意味著仲裁程式的結束。

(2)確定了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產生了實體法上的後果,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

(3)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實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如有上述情況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仲裁機關不予受理。但對確有錯誤或經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向仲裁機關提出,按仲裁監督程式處理。

(4)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人民法院為執行調解書和裁決書而發出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和人員必須執行。

其不同之處主要表現在:

(1)生效的時間不同。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決書並不是送達後立即生效,而是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2)提起訴訟的權利不同。當事人雙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調解書的內容向人民法院起訴,而對裁決書,當事人對其不服或有異議,可在法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樓:玄韶

法律上的效力是一樣的

調解書與仲裁裁決書的區別。

3樓:

區別如下:

1、二者出現的程式不同

仲裁調解書是在仲裁活動的調解程式中依法制作的,而仲裁裁決書則是在裁決階段後製作出來的。

2、二者所反映的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同

仲裁調解書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所產生的法律結果。仲裁裁決書則不然。

3、生效的時間不同

「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決書並不是送達後立即生效,而是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4、提起訴訟的權利不同

當事人雙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調解書的內容向人民法院起訴,而對裁決書,當事人對其不服或有異議,可在法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當事人想盡快結案,使自己的權益得到更快的保護,無疑以仲裁調解書的方式結案是更好的選擇。如果調解方案,自己不是十分滿意,不要勉強自己接受調解方案,可以不同意調解方案,要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4樓:面壁

別的不多說,關鍵就是這麼一點,即雙方的意見是不是統一了。

調解書,是爭議雙方意見統一,所以調解書下達後,立即產生法律效力。

裁決書,是爭議雙方意見不統一,這種情況下仲裁機關做出了裁決,所以裁決書下達後,並不立即生效,雙方若在十五天內沒有向法院起訴,則裁決書產生法律效力;若有不服的一方在裁決書下達後的十五天內向法院提出起訴並撤銷了,則裁決書失效。

5樓:匿名使用者

仲裁調解書與仲裁裁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調解書是指仲裁委員會用調解方式解決爭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

其特徵如下:

(1)根據當事人雙方自願調解達成的協議製作;

(2)是仲裁委員結案所作的書面決定;

(3)具有法律效力和強制執行效力。

仲裁裁決書,是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裁決的方式解決的具體法律效力的書面決定。

二者的區別在於:

(1)二者出現的程式不同。仲裁調解書是在仲裁活動的調解程式中依法制作的,而仲裁裁決書則是在裁決階段後製作出來的。

(2)製作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所依據的原則不同。

(3)二者所反映的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同。仲裁調解書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所產生的法律結果。仲裁裁決書則不然。

(4)仲裁調解書與仲裁裁決書的內容有很大不同。

6樓:我是誰哦

調解書是可以商量的,仲裁裁決書是不可以逆轉的

仲裁案件調節書於裁決書的區別

7樓:廣州民商律師

可以申請仲裁庭按照你們達成的和解協議出具調解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但對於是否只能申請仲裁庭製作調解書而不是裁決書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按照《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條「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以及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

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的規定,也可以不撤回申請,而由仲裁庭裁決。因此不一定只是出具裁決書。不過,裁決書與調解書不同的是,調解書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而裁決書可以不服起訴到法院。

8樓:匿名使用者

1、調解達成後,雙方的糾紛就已經解決了。不能再到法院起訴,因為調解是雙方當事人都接受的意見。

2、仲裁裁決是勞動仲裁部門根據證據和勞動政策做出的, 不是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喜好做出的。如果不服裁決,雙方當事人有起訴的權利。

3、仲裁調解書和裁決書的相同點是:都具有法律效力,生效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執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到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雙方達成和解,如果和解協議內容合法,仲裁可依據協議內容出具仲裁調解書,讓協議有了法律保障。但仲裁裁決的意見,與和解的意見沒有直接關係。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書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協議書有什麼不同

9樓:野馬幫何莫

你說的可能是勞動爭議調解協議書和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書吧?

關於前者,經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關於後者,勞動爭議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

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勞動仲裁的裁決書,需要開生效證明嗎

心心愛八卦 勞動仲裁裁決書,是法律文書,具體法律效力,對於終局裁決,裁決書結尾處都會寫明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申請人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 如果被申請人有證據證明本裁決書具有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決書三十日內向中院申請撤銷 對於非終局裁決,雙方當...

向法院提起訴訟是否不會影響勞動仲裁裁決書我認同部分請求的生效

合肥律師劉志漢 一 所說情形,如果在規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所作的裁決即不發生法律效力。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 追索勞動報酬 工傷醫療費 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

仲裁裁決書下來公司不給錢,我要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具體怎麼做

小雨手機使用者 1 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如果公司不履行的,職工應持執行申請書 勞動仲裁裁決書及其生效證明 職工的身份證影印件 公司的工商登記資訊等資料,到法院進行執行立案。2 如果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公司沒有在裁決書規定的期限內履行裁決的,職工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具體勞動仲裁裁決書的生效規定可以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