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交易罪中 情節嚴重 和 情節特別嚴重 是怎樣區分的?有沒有案例?謝謝

時間 2022-02-02 20:35:19

1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

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刑法規定將「情節嚴重」作為強迫交易罪的構成要件,從立法動機上來看,是因為通常情況下,強迫交易罪的社會危害性相比其他暴力性財產犯罪較小。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等社會危害性要更大,所以入罪門檻低。

但是在實踐中,是否達到「情節嚴重」的情形多是以行為人非法謀取的財物數額判斷,也就是說,以行為人牟取的非法利益是否達「數額較大」作為構成強迫交易罪的標準。這時可能出現社會危害性相當的情況下,強迫交易罪入罪門檻比搶劫罪高的問題。

例一:在某旅遊景點,某甲以拳頭拷打方式迫使前來詢價後又準備離開的某乙當場以1000元**向其購買價值550元的照相機一隻,從而通過強迫交易牟取非法利益450元。

例二:同樣在某旅遊景點,某甲採用拳頭拷打方式,當場從某乙處劫取人民幣450元。

顯然,例一中的行為人達不到「情節嚴重」不構罪,但例二中的行為明顯構成搶劫罪。行為人同樣從乙處獲取非法利益450元,又同樣對乙實施了相同程度的暴力行為,差異點就在於例一中介有交易行為,但很難說兩案的社會危害性有多大的差異。

立法者忽視了強迫交易行為有兩種性質嚴重的情形。

情形之一:強迫交易行為人強迫他人以明顯高出市場價的**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或者強迫他人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商品、提供服務,此時行為人顯然對比正常交易多獲取或少支付的價款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情形之二:強迫交易行為人對強迫交易物件「當場」實施「暴力」或進行暴力「威脅」,並「當場」取得交易對價(通過**商品或提供服務獲得價款、通過支付價款獲得商品或接受服務)。

當一個強迫交易行為同時具備這兩種情形時,其社會危害性較大,與以相同暴力、脅迫手段搶劫他人相同數額的財物(與強迫交易行為人比正常交易多獲取或少支付的價款相同的數額)的社會危害性相性。此時非法佔有的他人財物是否為有償取得僅僅是形式上的區別,幾乎對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沒有什麼影響。

從由定罪量刑看,強迫交易罪以「情節嚴重」為構罪要件,導致入罪門檻過高,與搶劫罪的規定相比,存在較大失衡。

擴充套件資料

《強迫交易罪》規定:

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強迫交易行為屬一種擾亂市場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這種行為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並不鮮見,因此,本法為了不至於打擊面過大,而規定了強行商品交易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

2、多次強迫交易的;

3、社會影響惡劣的;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

行為人用輕微的威脅手段進行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務,行為很有節制、獲利很有限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屬於一般違法行為,不能認為是犯罪。

2樓:創作者

第二百二十六條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三十一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法律指什麼

法律……法律 50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可以把心放在肚子裡

因為,民警說可以調解的鬥毆事件,說明情況不是很嚴重。鬥毆可能的結果:輕微傷、輕傷、重傷。

依據你的描述,只是破了鼻子和眼角,是屬於輕微傷,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依據我國刑法第十三條,不算犯罪,根本夠不上刑事處罰,私了賠錢應該可以解決問題。

其次 就算他不同意,

最嚴重的就是拘留、罰款,而且拘留也不會留在檔案裡,因為拘留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並不屬於刑事處罰的種類(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所以不會進入你的檔案。(刑法是用來處罰嚴重危害社會、造成嚴重後果、刑法中規定了相關法條對其進行處罰的犯罪行為,是對付人民的敵人的,所以社會上對這種人有很多限制,但是打架鬥毆,只要不出人命、缺胳膊少腿、人體組織失去功能等嚴重後果,就只算是人命內部矛盾,對這樣的同志,我們是教育加批評----這是刑法制定時的法理依據)

另外你需要注意的是,打架時候不要先動手,先動手叫攻擊,後動手叫防衛,前者需要付出代價,後者是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的合法利益,而受到刑法的鼓勵。當然也不能語言咄咄逼人而故意激怒他人,這樣就算你後出手也是互毆而相互負責任。做個沉默的強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滅人!!

4樓:高頓會計職稱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範體系。 [1]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5樓:匿名使用者

不對,法律的意義只是為了保護他的人民和自己的國家,建立自己的規矩才會有條有理。

法律的定義是什麼

6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是法律,誰代表國家呢?

什麼是法律?

7樓:高頓

法律責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實所引起的對損害予以補償、強制履行或接受懲罰的特殊義務,亦即由於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

8樓:上官新悅

1,法律是以國家政權意志形式出現的,作為司法機關辦案依據的, 具有普遍性.明確性和肯定性的,以權利和義務為主要內容的,首先和主要體現執政階級意志並最終決定於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各種社會規範的總稱。

法律的特徵

1.法律是一種概括、普遍、嚴謹的行為規範

法律首先是指一種行為規範,所以規範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規範性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提供模式、標準、樣式和方向。法律同時還具有概括性,它是人們從大量實際、具體的行為中高度抽象出來的一種行為模式,它的物件是一般的人,是反覆適用多次的。

法律還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為標準是按照法律規定所有公民一概適用的,不允許有法律規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規範不同於其他規範的男一個重要特徵是它的嚴謹性。它有特殊的邏輯構成。構成一個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則、法律概念和法律規範。

每一個法律規範由行為模式和法律後果兩個部分構成。行為模式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所提供的標準和方向。其中行為模式一般有三種情況:

(1)可以這樣行為,稱為授權性規範;

(2)必須這樣行為,稱為命令性規範;

(3)不許這樣行為,稱為禁止性規範。其中(2)和(3)又稱為義務性規範。法律後果是指行為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在法律上所應承受的結果。法律後果分為兩種:

一個是肯定性法律後果,指行為人按照法律規範的行為模式的要求行為,從而導致的一種積極的結果,包括國家承認行為合法、有效、應予保護甚至獎勵。

另一個是否定性法律後果,指行為人違反法律規範的行為模式的規定而行為,從而導致的一種消極的結果,包括國家不承認行為合法、行為無效或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2.法律是國家制定和認可的行為規範

這是法律**上的一個重要特徵。

所謂國家制定和認可是指法律產生的兩種方式。國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國家認可形成的通常是習慣法。

3.法律是國家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範

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於其他社會規範的權利和義務,它是由國家確認或認可和保障的一種關係,這是法律的一個重要特徵。

4,法律是以國家強制為保障實施的行為規範

由於法律是一種國家意志,它的實施就由國家來保障。

9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法律是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進行社會管理,維持社會秩序,規範人們生活的基本規則,也是一個社會、國家的民眾在一定歷史時期內共同生活所必須遵循的普遍規範,具有政治統治、社會管理和文化傳播等多重功能。

10樓:高頓會計職稱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範體系。 [1]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11樓:步秀榮賓橋

法律即人類在社會層次的規則,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規範,以正義為其存在的基礎,以國家的強制力為其實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漸變得適當寬容以利於社會和諧.法一般限於憲法、法律。

法屬於上層建築範疇,決定於經濟基礎,併為經濟基礎服務。法的目的在於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是統治階級實現其統治的一項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階級社會特有的社會現象,它隨著階級、階級鬥爭的產生、發展而產生和發展,法律將隨著階級、階級鬥爭的消滅而自行消亡。

廣義的法律是指法的整體,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釋及其行政機關為執行法律而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如規章)。

狹義的法律專指擁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照立法程式制定的規範性檔案。

在三權分立的國家,由行政機關為執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命令僅對該行政機關之公務員有拘束力,除法規命令外,原則上行政機關所制訂之行政規則對於人民均不發生拘束力。而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之法律必須由人民所選舉之立法機關制定之(即後者)。

12樓:禰亦玉麻心

法是由國家制定、認可並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權利和義務為調整機制,以人的行為及行為關係為調整物件,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或人志,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或人民所期望的社會關係和價值目標為目的的行為規範體系。

13樓:郗晚竹長衣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認可並由國家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以權力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係的和社會秩序為目的的行為規範體系。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