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單位不給檔案,直接走掉不要檔案會對以後有什麼影響?工作生活方面

時間 2022-02-04 00:40:19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拿不出檔案,以後到新單位是沒辦法給你辦理完整手續的,首先比如說社會福利你是直接沒有的,新單位即使想給你交也交不上的,弄不好你的社會福利都還得你自己去交,這樣就很不划算了!

2樓:浦東守夜人

單位違法,向勞動部門舉報,或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可以找你原來的單位的上級勞動局問問。還有建議拿起你的法律**。

4樓:令幼絲

別法律途徑的建議不要

如果你人情招都用遍了,請吃飯也請了,送禮也送了,該做的都做了,你除了法律途徑還有其他路嗎?

最好就是去勞動監察大隊去一下,低成本,高效率

5樓:匿名使用者

檔案還是需要的,以後你會用得著, 只是單位不肯放檔案,有點煩, 那這個單位是國企嗎?

辭職以後單位不給檔案,沒有檔案對以後生活影響大不大?

6樓:深圳兄弟軟體

可直接向當地勞動部門去諮詢!不成也可諮詢當地的律師!

離職後不要檔案會有什麼影響

7樓:楊子電影

檔案是一個人求職的重要資料,特別是公務員的人事檔案,影響加入。辭職一般需要提前申請,除非單位協商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行為,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當事人也應該按照相關程式辦理離職手續,才能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單位人事部門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部門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提供保管檔案的服務的機構各地人才市場、各區、縣人才市場及街道辦等。按照我國檔案法、幹部檔案工作條例、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畢業生的人事檔案屬於國家法定、強制執行、歸口管理的公共資訊,個人不得截留和銷燬。

檔案丟失需進行補檔,也就是說,持有者需回到小學、初中、高中、大學及原工作單位,補齊相關證明材料,因為檔案未歸檔會影響到入黨、升學等,影響自己評定職稱、考研政審、勞動保險及日後的離退休手續辦理,也會影響到自己出國留學。如果有考公務員的意向,檔案必須保管好。

8樓:微風

離職後不要檔案沒有影響,如果勞動者不考公務員,不進國有企業,檔案的實際用處不大,如果有以上需求的,建議離職時將檔案轉移走。

《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四十九條 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9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以後,社保是可以轉移的,是可以辦理轉移手續的。

離職後,原單位從其公司賬戶內做減員處理,然後勞動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職業者的身份自己繼續繳納社會保險,也可以轉到新公司賬戶內,讓新公司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公積金與社保類似。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還需要先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以下為如何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1、原單位將《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養老保險手冊》及其《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併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中心將勞動者的個人賬戶做減員,即從該公司的社保賬戶裡將離職勞動者減去。減員後,單位會將勞動者的《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交還於你。

2、當勞動者辦理轉移手續時,與解除勞動合同期間肯定有一段間隔,此期間所欠繳費用,必須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視窗繳費。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這樣勞動者才能辦理轉移手續。

3、辦理轉移手續前必須提供,所需轉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詳細地址、單位名稱、開戶行名稱、銀行帳號等相關手續給以自謀職業者繳費的服務中心,這樣他們就能準確地把離職勞動者的養老保險個人悵戶金額及期間利息一併轉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續接。這樣保險關係就續接清楚了;

4、各地手續有所差異,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諮詢**12333進一步諮詢。

10樓:泛員網

離職後,你的檔案會歸屬到你另一家公司的。

而且你的檔案資訊還在原單位會有保留的,這是無法銷燬的。

另外檔案資訊也就是基本的一些資訊。

11樓:辦得爽官方

個人檔案千萬別不能丟,否則會以後的工作生活有大影響!

1、考公務員,沒有人事檔案,沒有辦法過政審這關。

2、評職稱,如果沒有檔案,也就沒有資格評職稱。

3、進國企,事業單必須要有檔案。

4、辦理準生證,需要男方存檔案的地方開婚育證明;

5、養老保險。工齡計算,拿退休金必須要檔案!檔案是否完備,也將影響到退休金的高低。

6、沒有檔案,就沒有辦法辦理居住證,也就沒有辦法落戶。

12樓:檔案管理老師

最好還是把您的人事檔案正常的手續來轉遞到可以接受的人才。檔案是很重要的,你後期考研考公務員進事業編退休都是跟您的檔案有關係的。不能不要檔案

不辭職直接走人會對以後工作有什麼影響嗎? 5

13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不辭職直接走人會對以後工作是沒有多大影響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其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具體的賠償損失需要區別對待;

1、勞動者故意造成的損失需要100%全額賠償;比如因為失戀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壞用人單位的產品、裝置等;

2、勞動者存在重大過失的,50%左右;明顯可以避免的錯誤,比如因為違章操作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喝酒後工作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一半左右的損失;

3、勞動者一般過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造成的經濟損失,無論大小,均不應讓勞動者承擔。比如讓沒有保管義務的銷售員承擔盤點後的貨物損失。用人單位不能將經營風險轉嫁給勞動者。

14樓:心已死早以不愛

不會的 畢竟你們合同都沒有籤 還有你們可以告那個園長扣押工資不發

辭職後如果不轉檔案(公司不放人,我自己直接走人),會怎麼樣?

1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拒不辦理的,勞動者可向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該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同時,如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樓:愛了分了才發現

①離職後15日內轉檔案是單位的法定義務,無任何理由不轉②員工自己不轉不是藉口,幾年後回過頭來告單位賠償,單位風險極大③員工幾十年不管檔案,企業也不能丟失,否則大額賠償④檔案轉移地:新接收單位或指定存檔機構

⑤員工不辭而別,儘快轉移至戶籍所在地街道。

很多人頻頻跳槽,只重視薪資待遇,不重視檔案。其實檔案涉及到勞動者很多切身利益,單位也承擔著管理的法律風險。雙方都要重視起來!

17樓:易屬兩儀

你只要依據勞動法規定的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報告,依法到時候就能走人,單位無權向你索賠。檔案目前放在單位所在的人才市場沒有關係,到時候再由學校調檔就行了,單位不敢丟失你的檔案,丟失了檔案你是可以向單位索賠的。你離職後單位是不會再幫你繳納社保和公積金的。

18樓:夢翔

如果同意你走那肯定就好辦了。但如果不同意你走那就麻煩了,因為你的存檔證在單位那裡,如果你不拿到這個證就無法把你的檔案調走。

如果你自己不經單位同意就走了,你的單位肯定不會再繼續給你交社保和公積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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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今天辭職明天走,要提前3天通知。分析如下 1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 勞動合同法 規定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