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為子女買房,該登記在誰的名下

時間 2022-02-23 10:40:24

1樓:匿名使用者

現如今,房價高高在上,對於大多數準備進入婚姻殿堂或剛剛結婚的小夫妻來說,僅憑藉兩個人的能力購買一套房子還是比較困難的,常常需要一方或雙方父母的資助。作為父母,當然不會無視子女的幸福,但是無論對於什麼樣的家庭來說,房子都是一筆不小的支出,這時父母就會考慮,自己的錢花了,將來媳婦/女婿會不會不孝順自己?房子會不會經過一段時間後就不屬於自己了?

萬一她們離婚了,房子會不會被媳婦/女婿分走?律師經常聽到諸如此類的疑問,下面的文章,或許以幫助有此類疑惑的父母,減少家庭紛爭。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針對這一問題也作出了很多規定,其中有的規定很新、變化很大。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按照父母買房的時間不同和出資方式、出資數額的不同,我們常見的處理情形有下列幾種:一、父母在子女結婚(領取結婚證)前,以全現金無貸款方式購房的情形。

這種情況下,如父母和子女就房屋的歸屬作出明確的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即為誰的財產,房子的增值部分也是個人財產。若登記在兩個人或者多人名下的,該房子及其增值部分則為共有,各方可以約定各自擁有的比例。

比如登記在小夫妻兩個人的名下的,可以約定男方佔51%

,女方佔49%。

二、父母在子女結婚(領取結婚證)前支付首付,房子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下,結婚後小夫妻共同還貸的。

像這種情況,如果夫妻倆要離婚,首先由雙方進行協商,一方拿房,並給予另一方金錢補償。若協商不成雙方都不願意要房或者雙方都不願意出錢的話,那房子由登記的產權人所有,剩餘的貸款由產權人償還,雙方共同還貸的部分,以及相對應的房子增值部分作為雙方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取得房子的一方給對方補償,同時應當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三、父母在子女結婚(領取結婚證)後以全現金無貸款方式購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一方的名下的,房屋的產權應當屬於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也應屬於自己子女所有。

四、父母在子女結婚(領取結婚證)後以全現金無貸款方式購房,產權登記在非自己子女一方的名下,或登記在小夫妻兩個人名下的,應首先由雙方夫妻雙方對房屋的權屬比例進行約定,沒有約定的由夫妻雙方共有,即各佔一半。

五、雙方父母在子女結婚(領取結婚證)後以全現金無貸款方式購房,或共同支付首付款購房,產權登記在自己雙方子女的名下,貸款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該房產應當屬於父母所有。因為房改要依據父母的工齡、房齡等因素,有很大的福利部分在內。不過,離婚時購買該房屋時雙方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可以由夫妻雙方對該債權進行分割。

七、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借款給子女買房,房子登記在子女雙方或一方名下的,房子應當屬於夫妻共有。對於這種情況,建議由子女雙方共同向父母出具借款證明。萬一將來子女的婚姻出了問題,父母可以避免自己的養老本受到損失。

八、如果作為父母的你,認為上述各種方式都不是最安全的,還有最後一種情形,也是對父母的權利保障最大的一種方式,就是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父母自己名下,由子女實際居住,將來視情況決定是否過戶給子女。

以上是本律師根據自己的執業經驗,總結的各種常見情況,並不是全部情況。

2樓:小柳說法

子女出資,購買的房產登記在父母名下,房子應該屬於誰?

父母為子女買房,該登記在誰的名下?

3樓:開心地的春天

如果是婚前購買的,婚後沒有其他約定的,離婚時視為男方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後購買,父母明確約定為只對男方個人的贈與則屬男方個人財產,沒有明確約定只對男方個人贈與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處理離婚糾紛中父母為子女出資所購房屋歸屬問題時,應根據《婚姻法》第17條、第18條,《婚姻法解釋(三)》第7條,《婚姻法解釋(二)》第22條等法律、司法解釋之規定,區分父母出資購房的時間、房屋登記的所有權人、父母出資購房的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等因素來確定該房屋所有權的最終歸屬。

一、父母出全資

1、父母出全資未登記

(1)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發生在其子女結婚前,則該出資資金應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2條第1款規定認定為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受贈一方子女可以獲得該債權轉化物——不動產的所有權。

(2)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發生在其子女結婚後,則應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2條第2款規定將該出資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有證據證明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子女。相應地,子女雙方以該共同受贈的出資購買的不動產,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全資已登記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已婚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贈與。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父母部分出資(往往是首付款)

1、以父母自己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過戶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結婚前,顯然,該不動產所有權應屬於子女婚前財產。

(2)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結婚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出資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則仍可適用本條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結婚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雙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該不動產的貸款,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2、以子女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在一方子女或雙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前,則該出資屬於接受該出資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2)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後,則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2條第2款規定應將該出資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相應地,婚後以子女一方或雙方名義簽訂的不動產買賣合同並以該出資作為首付款所購買的不動產,不管登記在子女一方還是雙方名下都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4樓:小柳說法

子女出資,購買的房產登記在父母名下,房子應該屬於誰?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房產到底算誰的

5樓:

父母出資給子女購買的房屋如何認定?

6樓:韓律師普法

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子女名下,是否能認為,該房產屬於子女夫妻的共同財產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改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改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其次,綜上分析,婚後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夫妻一方子女名下的,視為登記一方的個人財產。若登記自夫妻雙方名下,則視為夫妻雙方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按份共有。

父母為子女買房權屬確定?

8樓:法幫網

父母為子女買房權屬確定具體如下:

一、父母全出資

1、父母全出資未登記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結婚前出資買房,則該出資資金被認定是對其子女一方的贈予。

受贈一方子女可獲得該不動產的所有權。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結婚後出資買房,則認定該出資是對夫妻雙方的贈予,除非有證據證明父母明確表示贈予一方子女。

相應的,子女雙方以該共同受贈的出資購買的不動產,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全資已登記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已婚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父母部分出資(往往是首付款)

1、以父母自己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過戶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結婚前,顯然,該不動產所有權應屬於子女婚前財產。

(2)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婚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出資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則仍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婚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者夫妻雙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該不動產的貸款,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2、以子女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在一方子女或雙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前,則該出資屬於接受該出資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2)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後,則該出資被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予。相應的,婚後以子女一方或雙方名義簽訂的不動產買賣合同並以該出資作為首付款所購買的不動產,不管登記在子女一方還是雙方名下,都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父母為子女購買的房屋應當歸誰所有?

9樓:啊沒多大

結婚後父母為子女購買的房屋應當歸誰所有?明父母並無贈與之意,則應當將其認定為該房屋的共同共有人。

裁判要旨

婚後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購買房屋,登記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且貸款由夫妻共同償還的,一般應當認定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以上法條的適用應當以父母有贈與的意思為前提條件。在父母並無贈與的意思的情況下,不宜依據上述法條認定房屋僅為夫妻共有,部分出資購房的父母也應該一併認定為該房屋的共同共有人。

一、趙某系農業部退休人員,與陳某系母子關係。2023年,農業部分配給趙某限價房一套,因趙某已辦理退休手續,為方便貸款,經房管處和農業部同意,趙某以陳某的名義於2023年10月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定金、首付款及裝修款均由趙某支付,房屋登記在陳某名下,由陳某實際佔有。

二、2023年2月,陳某和靳某結婚,婚後二人居住在案涉房屋中,並共同貸款用於支付該房屋的剩餘購房款。

三、2023年陳某和靳某離婚,在離婚協議中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趙某得知這一情況後,以該離婚協議侵害了其財產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定靳某和陳某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房屋的內容無效。

四、一審法院認為案涉房屋系趙某單位福利,且趙某對購買該房亦有出資,已經構成該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因此判決支援趙某的訴訟請求。

五、靳某不服,提起上訴,北京市三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裁判要點

婚後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購買房屋,登記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且貸款由夫妻共同償還的,一般應當認定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該規則的適用應當以父母有贈與的意思為前提條件。

本案中,首先,趙某以兒子陳某名義購房是為了貸款方便,其次,其向法院起訴的行為也明確表明並無將房屋贈與兒子的意願,因此,應當認定趙某也是該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即不能認定該房屋為夫妻共有財產。陳某和靳某在離婚協議中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配實際上是損害了趙某作為共有人的權利,因此,法院判決該離婚協議中關於房屋的條款無效。

實務經驗總結

前世不忘、後事之師。為避免未來發生類似敗訴,提出如下建議:

1、婚後一方父母以子女名義部分出資買房並將房產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如果夫妻二人共同償還房貸,應當認定該房屋為夫妻共有財產。但上述規則應當以父母有贈與的意思為前提條件,否則,該房產應當為夫妻以及出資的父母共同共有,而非夫妻共同財產,未經父母同意,不得隨意處置。

2、不動產權屬證書僅是權利的外在表現形式,只具有推定的證據效力,並不一定與實際權利狀況完全吻合,因此判斷某房產的權屬時不能僅依據房產證明檔案,而應當根據實際出資人、佔有使用情況等具體情形加以判斷。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審理婚姻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參考意見》

二十七、【婚後父母部分出資購房的認定】婚後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償還餘款的,不屬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的情形,該不動產應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時綜合考慮出資**、裝修情況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二十七、【婚後父母部分出資購房的認定】婚後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償還餘款的,不屬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的情形,該不動產應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時綜合考慮出資**、裝修情況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父母出資買房如何認定,子女買房,父母出資該如何認定性質

律圖 根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的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華律網 婚前買房存在以下五種情況 一 結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買房,且登記在該方名下,則該房產屬於出資方贈與自己子女的房產,與對方無關。二 結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

子女欠父母錢,用子女新房做抵押登記,子女是否有權賣房

不慌不忙的說道 你好,如果房子已經做了抵押登記,那房主是沒有權力賣房的,這屬於產權不明晰。 繪畫者 子女欠父母錢,用子女新房做抵押登記,子女是否有權賣房?因為房子已經做了抵押登記,子女就沒有權利再賣房子了。 是父母用子女新房做抵押登記?只要房子還在子女的名下,他們就有權賣,至於能否成功賣掉就不好說了...

婚後父母給子女買房,該寫誰的名字

月光一族於 婚後父母買房屬於父母的產權,如果父母同意寫你的名字,那是父母的意願,可以寫,如果男方父母有公證屬於男方產權,那麼你寫名字也沒有意義。一旦出現婚姻裂痕,分割也是和你無關的。 封曰硬 名字 產權共有 2給自己孩子買的,既然已經結婚,那屬於婚後財產,不管寫哪個子女的名字,都是共有財產,離婚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