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是夫妻,出資購得房子一棟,未出資的甲母有沒有該房的份額

時間 2022-03-07 23:55:35

1樓:淮安浙江人

正常情況下,甲母無份額。一、甲乙夫妻倆,共同出資購房,則該房屋歸夫妻倆所有;

二、房產以登記為準,如果房產證上有甲母之名的,甲母有份;

三、假設甲不幸離世,無遺囑,按法定繼承,甲母有繼承權,即甲母有份。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看房子究竟登記在誰的名下。

如果房子登記在夫妻,那麼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如果房子登記在男方及其父母,房屋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而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的《婚姻法》,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但如果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亦是這樣。

3樓:

父母有使用權。房屋是夫妻關係共同財產

財產分割問題!高手來!

4樓:法律牛虻

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給你解答吧!!

第一,界定與解釋你的問題的意思。

1)共同購置一房,在法律上是什麼呢?一般是甲乙丙丁按份共有這樣的一套房產的所有權。為什麼呢?因為買房子的時候,都是要出錢的,按照出錢的比例來予以劃定房子的份額(間數)。

但是你所說的應該是共同共有,因為1,你們是一家人(家就是共同體——在古代別籍異財(分家)要受到制裁的);2,就是按份共有的分割不需要離婚什麼的,隨時可以要求分割。

2)戶主指的是什麼呢?

按照我的理解,應該是房產證上的房屋所有者吧!!共有人,一般不會顯示在房產證上面。但是也有例外。(一會兒分類討論)

3)夫妻離婚,是指甲乙還是丙丁?

我的理解應該是甲乙如果離婚吧。

第二,具體回答你的問題。

在甲乙離婚的時候,首先要析產(把家庭共有財產分割開來);然後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1)第一種情況的回答:

1.房產證上只有甲的名字。那麼就推定房子屬於甲,而甲的房子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買的,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那麼丙丁就沒有相應部分的房產。

你的疑問出來啦——?《戶主是甲的話,會不會在離婚後判為夫妻的共同財產,甲乙平分,而甲的父母無權分得?>

重點在這裡回答你。

你怎麼樣的來救濟呢?就是怎麼給你分不分的房產或者對應的金錢?走到這步田地,你可以在法院提出確認享有部分房產的訴訟。(就是你的兒子兒媳狼心狗肺的時候,不認賬)

如果你的主張成立了,那麼你就能夠順利拿到那相應部分的房產。

2,房產證上有四個人的名字,那麼就是四個共同共有。

只要各自主張份額成立或者互相無異議,那麼就可以啦。

這個第二種很好辦。

2)第二種情況。

1,房產證上只有丙,房子就屬於丙丁的夫妻共同財產;那麼甲乙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就沒有房產這樣一部分。

同上,甲乙可以提起確認房屋所有權的訴訟。只要能夠證明就可以啦。

2.房產證上有四個人的名字,推定四個共同共有。只要各自主張份額成立或者互相無異議,那麼就可以啦。

第三,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只要有證據那麼就不會吃虧的。

總之,處理方法不一樣。原因在於房產證登記之後,這樣一份公文書就具有了較大的推定效力。那麼,反駁的一方是具有相當大的風險性的。

意見:大事要慎重。這樣的一個社會考驗著我們的良心,讓我們冷暖人生。

5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分割是按照共有人處理,與誰是戶主無關。如果丙丁是共有人,就不能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擔心財產份額不清,可以做財產公正。

6樓:山東臨沂律師

你所說的兩種情況在離婚時是要先分割四人的共同財產,然後再分割夫妻兩人的共同部分,

戶主是甲,除非你有證據證明房產是四人共有,否則只能認定為你夫妻二人共有

有關婚姻法問題 30

7樓:匿名使用者

1.甲於5月1日送給乙的金項鍊等禮物應當歸誰所有?:歸乙所有,是甲對乙的婚前贈與。

2.「甲乙之間的婚姻是否有效?」:符合法定條件,有效。

3.「乙購置的住房應當歸誰所有?如果甲乙之間的婚姻無效,那麼乙購置的住房應當歸誰所有?」:

(1)該房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即使房產證上只是乙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予分割。

(2)如果婚姻無效:房產應歸乙所有,但甲母有證據證明出資人是甲、而且甲沒有贈與乙出資意思的:甲母有權請求乙返還出資。

4.「甲因交通事故獲得的賠償應當歸誰所有 」:是甲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乙無權分割,仍然歸甲。

5.「丙是否有權**甲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應如何處理?」:有權。法院在審理後,如果確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但 乙堅持不離婚的,很可能不判離。

6、如果離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對甲給予照顧,並對甲離婚後的**和生活進行妥當安排。

8樓:揭芷波

一、5月1日乙得到禮物的時間甲和乙結婚之前,屬於乙的婚前個人財產。並且不因他們結婚而轉化為共同財產,法律條文見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九條。

二、婚姻的效力按照他們結婚地的法律來判斷。

三、在婚後乙購置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四、交通事故賠償為甲的財產,法律條文見婚姻法第十八條。

五、丙有權。

甲乙是夫妻,甲先亡,乙後亡。甲乙共有住房一套。現繼承人有甲乙的兒子和乙的母親。請問如何分割房產?

9樓:三觀不正戴刁纏

甲死亡,房子是乙和兒子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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