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人已經登出還能申請執行嗎

時間 2022-03-13 05:15:18

1樓:楊文戰律師

如果是登出的話,這個主體就不存在了。

但是,如果是企業,登出前應該對債權債務進行清理,資不抵債的應該經過破產程式,如果未經破產程式就登出,通常其清算主體可能存在隱瞞債務情況,有可能可以追究其清算成員的責任,變更被執行人。這得研究該企業的相關工商資料後確認,也許機會的。

2樓:唐律說法

公司在登出前應該對債權債務進行清理,資不抵債的應該經過破產程式,如果未經破產程式就登出,通常其清算主體可能存在隱瞞債務情況,可以追究其清算成員的責任,變更被執行人。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

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個人持有被申請執行的財產、而由人民法院書面通知協助執行的,都有義務按通知的規定執行。

凡是無故推諉、拒絕或者妨礙執行,因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負法律責任。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應以法律文書為根據。法律文書必須發生法律效力,沒有生效的不能作為執行的根據。

法律文書還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如果只是確認或者變更法律關係的,則無需執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申請執行人已經登出是可以再次申請執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3樓:路通律師

申請執行人登出,但是並不喪失主題資格,只是不能再經營,可以繼續追索債權的。

申請執行人是公司已經登出了還可以申請執行債務人嗎?

4樓:在雪竇山捉蟹的柳杉

公司登出了,但該公司還有外帳,債權人能去執行該公司的外帳嗎

5樓:李建成律師

可以,清算組有權申請執行債務人

6樓:高昂雄雞

我認為登出後主體資格都沒有了,是不能申請執行的。就算執行了財產,執行法院也不曉得給那個。

7樓:楊文戰律師

如果是登出的話,這個公司主體就不存在了。

不過公司在登出前應該對債權債務進行清理,資不抵債的應該經過破產程式,如果未經破產程式就登出,通常其清算主體可能存在隱瞞債務情況,有可能可以追究其清算成員(公司股東)的責任,變更被執行人。這得研究該公司的相關工商資料後確認。

申請執行人是公司,但登出了,股東能去申請執行嗎,依據是什麼

8樓:

股東可拿公司法人委託書去申請執行,公司登出要經清算程式,會有債權和債務,通過法院判決,是債權,公司法人是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執。

申請執行公司被登出或吊銷,被執行人應該怎樣做?

9樓:

如果申請執行公司被撤銷那麼屬於申請執行人主體資格喪失,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執行終止,而不是執行迴轉。

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死亡的,執行應先行中止,待繼承人出現並主張權利後恢復執行,如果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權利,則終結執行。

10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而且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執行中止。

11樓:

當然不可以,執行終止

申請強制執行撤銷後還可以在次申請強制執行嗎?

12樓:芥末留學

1、申請人撤銷強制執行申請後,法院會裁定終結執行。

2、法院終結執行後,申請執行人在判決生效後兩年內,還可以再次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如果超過兩年申請執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請強制執行。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二十條 因撤銷申請而終結執行後,當事人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的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內再次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公司已登出,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話,法院能否強制執行到位

13樓:庫文度百

這個法官就是個糊塗法官,登出了還怎麼組織調解?這個調解書應該被撤銷,可以向院長反映,提起審判監督程式,撤銷調解書,重新審理,變更被告

14樓:海警

公司已經沒有了;

你怎麼還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根本不可能同意你的申請。

申請執行公司被登出或吊銷,被執行人應該怎樣做

如果申請執行公司被撤銷那麼屬於申請執行人主體資格喪失,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執行終止,而不是執行迴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死亡的,執行應先行中止,待繼承人出現並主張權利後恢復執行,如果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權利,則終結執行。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而且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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