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母的帶薪喪假,是一定要3天還是公司酌情放1到3天喪假?有具體的法律條款嗎

時間 2022-05-16 16:00:10

1樓:匿名使用者

一、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喪假是幹部職工本人的配偶、直系親屬(係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時為料理喪事給予的假期。如需去外省市料理喪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外一般不得超過7天。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所以單位批一至三天喪假都是符合規定的。

2樓:魯冰花

是酌情放1到3天哦!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亦包括爺爺,奶奶)。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

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的工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3樓:熊

國家法規是有規定,喪假是三天,但是也要看你們公司的執行力度!你們公司是否按國家的規定來實行!有沒有發放檔案,說請喪假是否有薪!是否規定的是三天?

女方家屬過世算喪假嗎

4樓:豫眼屏媒

女方家屬過世請假不算喪假。

《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由上可知,喪假僅限於直系親屬去世,女方家屬非直系親屬,去世請假非喪假。

5樓:匿名使用者

據法律規定,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時,給予喪假3天。

家屬的定義過於寬泛,也非法律意義上的概念。家屬,一般指家庭內戶主本人以外的成員,也指職工本人以外的家庭成員。因此,女方家屬是否符合喪假,仍要區分。

另外,非國有企業和非事業單位和行政系統的職工,是否有喪假,休息多少天等細節問題,仍要依據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而定。

參考:《2015國家的喪假規定》

喪假規定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

《2023年最新喪假國家規定》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法律明確賦予了勞動者帶薪休喪假的權利。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根據《關於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可給予請喪假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需要職工料理喪事的,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可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

另外,國家規定喪假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員工可以享受帶薪的喪假。

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規律,沒人能控制。職工在遇到家人過世的時候,用人單位應該給予職工的喪假,並且保障職工在喪假期間相應的福利待遇。

《2023年婚假、喪假、產假的新規定》2023年婚假、喪假、產假的新規定如下:

婚假:1、員工結婚,依法登記領取結婚證的,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依法登記結婚的初婚者,增加婚假10天。

2016喪葬假國家規定。  2、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結婚)結婚的,根據旅途往返時間給路程假,往返路途費用由員工自理。

喪假: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時,給予喪假3天。

2、喪事在外地料理的,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往返路途費用,由員工自理。

探親假(本條可能是老法規定,待核實)

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與配偶分居兩地或與父母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

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

4、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日在內。

員工帶薪年休假:

員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規定如下:

第六十二條還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對此做了進一步規定:

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凡是符合以上這些關於產假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女職工,應享受自己的工資待遇。同時,任何單位也不得以產假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

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能同時享受。

這裡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根據《人事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計發問題的通知》(2023年2月24日)規定,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其工資按下列各項之和計發:1.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度的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與工齡工資;2.

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比例計算的獎金;4.事業單位職工,為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其中,體育運動員,為本人體育基礎津貼與成績津貼)。

根據《勞動法》、***《關於職工探親假待遇的規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1)產假:正常產假是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實行晚育的(23週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35天。

(2)看護假: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方享受10天的看護假。

(3)年休假:滿一年不滿五年者為5天;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7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者為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為14天;

(4)探親假:探親的物件,只限於職工的父母和配偶。探親的條件是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

探親的假期職工探望配偶,一年一次,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假期為20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為20天。探親假應與年休假同時安排,其中國有企業職工年休假少於法定探親假的可以補齊。

(5)婚假:正常婚假是3天,晚婚(比法定婚齡遲三週歲初婚)增加婚假10天。

(6)喪假:喪假是勞動者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依法享有的假期。直系親屬特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喪假為3天以內。

《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中的婚假、喪假、產假:

根據《***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36號)規定,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享受探親假待遇;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探親待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關於以上用人單位職工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和探親假工資、路費待遇等問題,國發〔1981〕36號檔案和2023年4月8日財政部發布的《關於職工探親路費的規定》等檔案作了具體規定。另外,國家對歸僑、僑眷職工和臺胞、臺屬職工出境探親,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探親,國際職員配偶出國探親,也都作了規定。

《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假期。」不過,目前國家還沒有對外商投資企業及其他非公有制企業職工的探親假作出具體規定。

喪 假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 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

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的工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有企業職工婚假作出具體規定。

婚假和獎勵婚假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2023年2月20日釋出)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本人結婚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1—3天的婚假。如果夫妻雙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一方需要去對方所在地點結婚,企業還應該根據實際需要,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在職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應該照發工資。

職工在路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有企業職工婚假作出具體規定。

根據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頒佈的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任何企業的職工結婚,如果屬於晚婚的,可以享受獎勵婚假。《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初婚的為晚婚。男女雙方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女職工產假

根據《勞動法》及***釋出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任何用人單位的女職工均享有產假,假期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

關於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如果企業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由企業支付。《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如果企業參加了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建立的生育保險,並且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4]504號)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其標準是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除了國家統一規定的產假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佈的計劃生育條例中一般都規定了獎勵產假,各地獎勵產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已婚婦女年滿二十三週歲妊娠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

增加的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另外,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原勞動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勞安字[1989]1號)進一步明確規定,為了保護孕婦和胎兒的健康,應按衛生部門的要求作產前檢查。女職工產前檢查應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

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

第一次去自己未來的岳父母家,拿點什麼東西好?(要具體針對我問題的答案)

希冰海 你是第一次上門,對方父母注重的是你的穿著 人品,並不是你的 彩禮 當然必然的禮物少不了,這是禮節。你可以選擇送一些血壓機 剃鬚刀 或者是陶瓷工藝品 不需要很貴的,價錢適中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實用 這樣對方父母就會覺得你很貼心,自然對你的印象就好啦!不過在賣水果時,千萬不要賣水果籃哦!因為有可能...

父母介紹的工作一定要去嗎,父母介紹工作是不是很丟人?

父母介紹的工作不一定要去,要看是不是你自己喜歡的,是不是適合你的,所以你要斟酌一下。現如今,工作普遍難找,有 說我們已經進入了 父親就業時代 由父母介紹工作成為一種常見現象。2007年,共青團 學校部 北京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聯合釋出的 2006年中國大學生就業狀況調查 顯示,人際關係網路仍是大學生尋...

父母欠下的債,一定要子女還嗎,父母欠債子女必須要還嗎

子女沒有償還的義務。父母和子女均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各自對其所參與的民事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父母和子女之間並不存在法律上的連帶責任關係。如果父母去世的,繼承人如果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則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