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至參加工作的離休人員不增發工資

時間 2022-05-22 14:35:09

1樓:么聖人屋么么

2023年10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年齡到站了辦手續叫離休,2023年10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 年齡到站了辦手續叫退休。前者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的100%,後者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的95%。

離休 中國針對業已退出工作崗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參加革命的老同志設立的一種較優越的社會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幹部政策的一項制度。離休的條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在達到規定年齡而退出工作崗位後,實行離職休養制度。

離休的年齡,部長、省長以上及相當職務的幹部,正職為65週歲,副職為60週歲;行署專員以及相當職務的幹部,年滿60週歲;其他幹部,男為60週歲,女為55週歲;身體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可以提前離休;確因工作需要、又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可適當推遲。離休後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離休後工資照發,並按照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時間,每年增發1~2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作為生活補貼。

享受上述待遇的離休幹部,一律不再發給任何形式的獎金。另外,對老幹部離休後的醫療、住房、用車、生活用品**及其他有關生活待遇,都有相應規定。離休幹部所需各項經費,由原工作單位列入預算。

行政單位在其他行政經費列支;事業單位在事業費項下的離休退休人員費用專案列支;企業單位在營業外支出列支。

離休指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 ,實行離職休養的制度。已經退休的幹部,符合上述條件的,應當該為離休。具體說來,享受離休待遇的老幹部的條件如下:

(1)2023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佔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2023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也可以享受離休待遇。

(3)2023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實行部分供給、部分工資制(含包乾制)的,或既享受過供給制待遇、又享受過薪金制待遇的幹部。

(4)建國前是解放區機關工勤人員和公營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人,享受供給制待遇,以及2023年底以前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享受當地人民**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前提拔為幹部的。

(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現在是工人的,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建國前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提拔為脫產幹部、享受供給制待遇的,或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當幹部(含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時間必須長於當工人的時間;不屬於因犯錯誤、受處分而安排當工人的。

(6)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上級主管部門調派到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國家幹部(包括軍隊轉業幹部)。

(7)2023年底以前在根據地、解放區入黨的農村黨員,建國前被提拔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幹部。

(8)在2023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以前,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包括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等民主黨派的成員,一直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革命工作的。

(9)抗日戰爭時期,在根據地、解放區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底以前提拔為脫產幹部,一直堅持革命工作的。

(10)按**組織部組通字[1986]8號檔案規定,將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改為建國前的半脫產鄉幹部。

(11)建國前來我國參加革命工作,建國後一直在我國從事革命和建設事業,符合幹部離休條件的外國籍幹部。

2樓:懲戒武士

你說的增發工資是每個月的工資,還是每年增發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的部分?如果是後者,你可以到當地老幹部局反映。如果是前者,自規範津補貼之後,就按照規定發放工資和補貼了,要加就要等國家調整國標工資的時候。

關於離休幹部生活補貼

3樓:匿名使用者

和擴大發放範圍的通知

(組通字〔2011〕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老幹部局,**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部,**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老幹部局、財務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部分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黨組(黨委):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週年。為體現***、***對離休幹部的關懷和照顧,經**同意,決定提高離休幹部生活補貼標準和擴大發放範圍。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2023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生活補貼由原每人每年增發兩個月的基本離休費,提高到每人每年增發三個月的基本離休費。

二、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生活補貼由原每人每年增發一個半月的基本離休費,提高到每人每年增發兩個半月的基本離休費。

三、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生活補貼由原每人每年增發一個月的基本離休費,提高到每人每年增發兩個月的基本離休費。

四、對2023年9月3日至2023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每年增發一個月的基本離休費,作為生活補貼。

五、所需費用按現行開支渠道解決。

六、本通知自2023年起執行。

七、2023年增發的生活補貼,請於7月1日以前結合走訪慰問,送到每一位離休幹部手中。

中共**組織部

財 政 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23年4月11日

希望能幫到你哦。

4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文號不符合規範,你看看這個吧,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中織部通知離休幹部生活補貼是多少

5樓:懲戒武士

1、只有中組部,沒聽說過中織部

2、關於生活補貼部分,**並未確定一個全國統一執行的具體金額。

3、你說的生活補貼到底是每月的生活補貼,還是每年增發的1-3個月的生活補貼。

4、關於每月生活補貼的是,機關離休人員補貼標準(不含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和改革性補貼)佔同級**同職級在職人員津貼補貼水平(指規範津補貼後發放的工作性補貼和生活補貼之和)的90%,低於90%的,提高到90%。

二、按機關離休人員和企事業離休人員收入水平大體相當的原則,相應調整企事業單位離休人員待遇水平。

三、京外**國家機關、京外**事業單位和京外**企業離休人員,執行所在地離休人員待遇政策。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5、每年增發生活補貼的:

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生活補貼由原每人每年增發一個半月的基本離休費,提高到每人每年增發兩個半月的基本離休費。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生活補貼由原每人每年增發一個月的基本離休費,提高到每人每年增發兩個月的基本離休費。2023年9月3日至2023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每年增發一個月的基本離休費,作為生活補貼。

幹部退休以後,國家有那些福利政策?

6樓:善良的獨孤風雪

網上搜尋結果,樓主可以仔細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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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退休幹部生活醫療待遇的有關規定

一、離休幹部增發生活補貼(摘自國發[1982]62號)

1、2023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增發生活補貼:每人2個月工資/年。

2、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增發生活補貼:每人1.5個月工資/年。

3、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增發生活補貼:每人1個月工資/年。

二、離休幹部特需經費(摘自中組部、人事部、財政部、勞動部4部委人字[2002]51號)

1、離休幹部的特需經費標準,按每人每年500元,作為特需經費列入預算,統一掌握使用。

2、特需經費主要用於解決離休幹部的特殊困難和必要活動經費開支,不得平均發給個人或挪作他用。

三、離休幹部交通費標準(摘自組通字[1992]17號)

1、正部級離休幹部,每人100元/月。

2、副部級(不含只享受副部住房、醫療待遇的)離休幹部,每人70元/月。

3、司局級(含待遇)離休幹部,每人50元/月。

4、處級(含待遇)離休幹部,每人30元/月。

5、科及以下離休幹部,每人20元/月。

四、在京部長級幹部宿舍自僱服務人員費用補貼標準(摘自國管財字[2003]292號)

1、享受該項補貼人員為:自僱服務人員的正部長級幹部;65歲以上的副部長級幹部(含享受副部長級單項待遇幹部)。

2、在京部長級幹部宿舍自僱服務人員的,費用補貼標準:正部級每人1600元/月;副部級800元/月。

五、離休幹部護理費(摘自人發[1998]57號、組通字[2005]31號)

第一、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和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由原來每人100元/月調整為每人200元/月。原已發放自僱費的離休幹部,不再重複享受。該項經費由國家財政開支。

六、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摘自國管財字[1998]182號、國管理財字[2005]40號、京組通[2004]37號)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去逝後遺屬家住城市(郊縣為城市戶口的)月人均收入不足200元的,補到200元/月。

2、去世的離休幹部無工作配偶生活困難補助:(1)去世的離休幹部配偶無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難補助每人330元/月;(1)去世的離休幹部配偶無工作、無子女的生活困難補助每人495元/月。

七、關於公費醫療離退休人員就醫管理(摘自京醫保[2005]29號)

1、可選擇倆所醫院就醫,一所為單位確定的合同醫院,另一所為本人選擇的就近醫院。並按規定報銷門診、急診和住院的醫療費。

2、在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由單位備案。

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幹部退休和工人退休待遇一致,沒有特殊福利,每年調整也和工人一樣,至於原來單位是不是發給,那是單位的事情,和國家無關,

求助各位大俠!!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離休職工拿的退休金為什麼就一直比同級同樣的退休職工少

我國沒有離休職工這樣的規定,只有離休幹部。也就是說,要辦理離休手續,首先,建國前得參加革命工作 其次,一直是幹部身份。原來是幹部身份,後來是工人身份,要享受離休待遇的,條件有 建國前在我黨領導下工作提拔為脫產幹部,享受供給制待遇的 或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當幹部的時間長於當工人的時間 不屬於因犯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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