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上有借款人的名字,夫妻離婚債務需要平攤么

時間 2022-09-12 19:10:14

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倆離婚時,可以協議分割分配屬於兩位的共有債務,可以約定一方承擔全部共有債務,但是這份協議不能對抗第三方合法權益。

如果是夫妻一方私自借貸,所得錢款沒用於家庭共同生活使用,對方在離婚時不需要承擔這筆債務。

《婚姻法》規定: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2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借款用於家庭,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平攤。

3樓:旺旺

看錢是否用於婚姻生活中。如果是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可以不平攤

姐夫借了錢,打了欠條,我姐姐要離婚,這個債務會夫妻平攤麼?他無個人資產,這個錢怎麼要回來啊?

4樓:連濤律師

對於共同債務的認定,以是否為家庭共同生活所借為標準;如果對方沒有財產償還,只能等對方有財產時執行

離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債務,借條後來補有沒有法律效力 15

5樓:捲毛小佳

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不一定要採用書面形式。也就是說不打借條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6樓:無訟

起訴離婚時,沒有就共同債務承擔問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後,不能補上共同債務償還問題,但當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六十九條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後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離婚怎麼區分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

首先,滿足以下要件的即為夫妻共同債務:

1、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

按照當前的規定,應該是依法登記結婚後產生的債務。如果雙方同居但未領證,因為當前難以承認事實婚姻,所以會不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而可能被認定為同居債務。

2、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產生

如果夫妻一方借錢為個人使用,比如借鉅款整容,那麼即無法認定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便會被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不過,夫妻一方婚前借款為婚後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其次,以下情形為夫妻個人債務:

1、在建立婚姻關係前產生的債務

注意,如果一方婚前借款為婚後夫妻共同生活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2、在建立婚姻關係後產生的債務,雙方約定為個人的債務

不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約定為個人的債務,雙方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做約定,對夫妻雙方有效,但不得對抗第三人,即債權人。

但是,對外有以下兩種情形的會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1)跟債權人約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2)跟債權人建立債務關係時,對方對夫妻婚內財產協議知情的。

欠債是在夫妻關係存在的時候欠的,欠條是在離婚後寫的算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視為夫妻共同債務,欠條並不是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已交付金錢為生效。所以要是無證據證明一方違背另一方意願私自處分或僅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的,該筆借貸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8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應該算是夫妻共同債務,至於法律上的規定,就得去問問律師啦。

在網上找律伴登陸問一下律師看看。

有朋友欠我錢,欠條只寫了他的名字,後來他夫妻離婚財產全給了他老婆,我應該問誰要回錢。

9樓:法律驛站

您朋友的借款通常上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借款發生在他們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應由他們連帶負責償還,不因離婚而受影響。現在,他離婚將財產歸了她老婆,您可以向法院起訴他們倆,判決由他們共同償還,就可以直接執行她老婆名下的財產,來依法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如滿意,請採納。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向借錢人追究,並向法院告狀追討

11樓:逆世成帝

錢不多找法官也沒有用。錢有一定數量得找法律給你加buff了。

12樓:

誰欠你向誰拿,和他老婆沒關係

如果雙方離婚 如何證明沒有欠條債務的真實性?

13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雙方離婚時,司法實踐中會出現一方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情況,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揭穿偽造的債務:

①借款的用途,只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偽造債務一方說不出借款的理由,或者說借款用於賭博等非法活動,該債務就是非法債務。

②借款的憑證。夫妻離婚時,一方主張夫妻存在共同債務的,必須提供憑證予以證明,如果沒有借條、銀行轉賬憑證等證據予以證明,法院是不會認定存在該債務的。

③根據家庭的財務情況進行判斷,如果家庭收入高,且沒有大額支出的,一方主張債務存在就沒有合理根據,在沒有相關證據證明的情況下,該債務很難被認定。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4樓:革善

如果離婚在離婚時,雙方有共同的債務,應共同償還。如果沒有借條,對方不認可,主張的一方就應該舉證。沒有借條,可以找人證、錄音等做為證據。

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丈夫寫了借條給別人,妻子有義務一起承擔債務嗎?

15樓:郭志豪

一、要根據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等予以判斷,如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需共同償還,否則僅由丈夫返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公報》 2023年第12期(總第218期)第28頁至30頁上海長寧區法院 2023年4月19日判決「趙某與項某等民間借貸糾紛案」對夫妻一方借貸確定瞭如下審判規則,可供你參考:

(一)夫妻一方具有和第三人惡意串通、通過虛假訴訟虛構婚內債務嫌疑的,該夫妻一方單方自認債務,並不必然免除「出借人」對借貸關係成立並生效的事實應承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人配偶未參加訴訟且出借人及借款人均未明確表示放棄該配偶可能承擔的債務份額的,為查明案件事實,應依法追加與案件審理結果具有利害關係的借款人配偶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以形成實質性的對抗。

(三)出借人僅提供借據佐證借貸關係的,應深入調查輔助性事實以判斷借貸合意的真實性,如舉債的必要性、款項用途的合理性等。出借人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借款交付事實的,應綜合考慮出借人的經濟狀況、資金**、交付方式、在場見證人等因素判斷當事人陳述的可信度。對於大額借款僅有借據而無任何交付憑證、當事人陳述有重大疑點或矛盾之處的,應依據證據規則認定「出借人」未完成舉證義務,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16樓:

一般情況下是要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但特殊情況除外.

除非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至於抵押是否有效,也還是要看具體情況的,比如房產證上是權屬是怎樣登記的,債務人是否善意的等等

建議到當地律師事務所諮詢

17樓:濟南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這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二是屬於婚姻法第19條第3項規定的情況,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所以 目前看 你這個應該是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18樓:我叫樂園

補充:是這樣的,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合法債務都是要共同承擔的只要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債務

都會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儘管是借條上是丈夫名字。

有一起義務承擔債務

1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沒離婚,不管是他借錢還是別人借他的錢,都是夫妻要共同承擔的義務。

20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不管是進出的債務,都是你們共同的義務....

21樓:匿名使用者

曾經看過今日說法的一個案例,這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妻子有義務一起承擔,但如果是非法債務,例如賭債,妻子就沒有義務了

22樓:龍騰

要看房的產權證實名來確定。

當夫妻任何一個人簽下欠條的名字,離婚後還會有效嗎 40

23樓:八三老人

如果未約定為一方的個人債務,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債務人夫妻主張償還。

24樓:重慶律師孫潭

該欠條有法律效力,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名義出具的欠條等債權憑證,該欠款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除非債權人知道夫妻之間有個人債務的財產約定,或者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了債務是個人債務。

25樓:漢卓郭廣吉律師

你好,欠條是有效的。欠條的效力跟離沒離婚沒有關係。

26樓:千秋雨暮

欠條的效力和離婚沒關係,如果當時有效,離婚後仍然有效。

27樓:江家忠律師

你好,看借款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還是用於不合法的。

28樓:葉赫那拉聞多

當夫妻任何一個人簽下欠條的名字,離婚後還會有效嗎葉赫那拉聞多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姻也屬於共同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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