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犯罪的社會危害,精神病人犯罪怎麼處理

時間 2022-12-16 16:25:07

1樓:賈寶驊律師

精神病人犯罪的社會危害,具體如下:

1、侵害目標隨意。

精神病人暴力行為所針對的受害人是非常隨意的,受害人猝不及防。

2、報復心理極強。

精神病人由於疾病的原因,對有矛盾的人不計後果、不擇手段報復,而且不達目的不罷休。

3、人身危險性大。

精神病人犯罪以**為最多,他們作案的一大特點就是**,且**的主要物件是自己的家人。在某市的18件**中,有5件是精神病人作案。

4、再次危害社會的現象多。

眾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後,出於種種原因,並沒有被送到指定的醫院強制**,而是重新回到社會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會的現象日益增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第四條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五條 罪責刑相適應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第六條 屬地管轄權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第七條 屬人管轄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2樓:鳳歌一曲為佳人

樓主想問什麼?

難道是議**?

好吧隨便說2點。

1.精神病人是不能控制自己意識的,也就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他們犯罪完全不具有主觀上的意識,所以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當然,他雖然不承擔刑事責任,但你仍然可以對他進行正當防衛。

2.就這個現象來說是有的,但我覺得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有錢or有勢力的人為了逃脫法律的制裁而找的藉口,就像當年一啟**美國**案那樣。

3.我覺得對於精神病人如果不進行必要的強制措施讓他們出來犯罪,那危害比普通人犯罪更大。

精神病人犯罪怎麼處理

3樓:華律網

同一行為同時符合侵權構成要件和犯罪構成要件,則同時產生刑事責任和侵權責任,侵權責任優先於刑事責任,因此,在加害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時,應優先用於承擔侵權責任,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在訴訟程式上,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追究侵權責任,也可以單獨提起民事侵權賠償訴訟,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目前,不論是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還是單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均不受理當事人提起的精神損害賠償。在訴訟時效上,進入刑事審理階段的案件,其民事訴訟時效自刑事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因此,未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的,仍可在刑事程式終結後單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但應及時提起以免訴訟時效超期。

同樣,對於同時產生行政責任的,亦如此遵循「私權優先」原則,優先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條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4樓:大大的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強制醫療的條件是:

1、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2、經法定程式鑑定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

3、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

法院對強制醫療申請的處理方式:

1、符合法律規定的強制醫療條件的,應當作出對被申請人強制醫療的決定;

2、被申請人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但不符合強制醫療的條件,應當作出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被申請人已經造成危害結果的,應當同時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

3、被申請人具有完全或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並退回檢察院依法處理。

5樓:奇點匯

精神病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間隙性精神病人在發病的時候犯罪也不負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 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 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 ;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 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是否為精神病人需要做司法鑑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鑑定人進行鑑定後,應當寫出鑑定結論,並且簽名。 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鑑定有爭議需要重新鑑定或者對精神病的醫學鑑定 ,由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進行。

鑑定人進行鑑定後,應當寫出鑑定結 論,並且由鑑定人簽名,醫院加蓋公章。 鑑定人故意作虛假鑑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精神病人犯罪後,應當請求**責令他的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或者請求**強制收容醫療;他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他的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刑法對精神病人犯罪如何處理

6樓:梅嵐談金融

法律保護人的生命權,任何人殺害他人都犯法,都是犯罪行為,不管行為人是不是精神病人。所以精神病人殺人肯定是構成犯罪,但是行為上構成犯罪,不代表必然結果上就會受罰,這涉及到我們以前介紹過的另一個知識:刑事責任能力。

在精神病人犯罪的情況下,需要根據該精神病人的實際情況來看其是否需要負刑事責任。其實,這也就是對精神病人犯罪的處理方法。區分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是司法工作人員在定罪處罰時所要遵循的原則。

那麼下面就請大家跟隨律師365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刑法對承擔刑事責任的主體,除年齡上的限制外,還規定了一些特殊情況,如《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的有關精神病人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如何承擔刑事責任的幾種情況。《刑法》第十八條將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問題區分為三種情況,即完全的精神病人、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1、對於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危害行為,造成危害結果的,不負刑事責任。這是因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為,缺乏犯罪構成的主觀要件,精神病人由於不具有辨別是非、判斷善惡以及對自己行為的控制能力,他對自己的行為,就談不上故意或過失,沒有主觀上的罪過。同時,對犯罪人判處刑罰,也是為了對其進行教育改造,而這對於精神病人來說,也沒有實際意義。

按照《刑法》規定,要確定犯罪人是不是完全的精神病人,必須經過法定程式進行鑑定,即經過醫學鑑定確認其危害結果是在行為人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發生的。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精神病人的醫學鑑定,由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進行,鑑定人進行鑑定後,應當寫出鑑定結論,並且由鑑定人簽名,醫院加蓋公章。

並規定,鑑定人故意作虛假鑑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對於經法定程式鑑定屬於完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不負刑事責任的,《刑法》規定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這一規定有利於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對於實施犯罪行為的精神病人,不能因不承擔刑事責任而放任不管,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有責任加以看管或進行**,防止其再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在有的情況下,如有的精神病人有嚴重的暴力傾向,即通常所說的「武瘋子」,其家屬或監護人確實難以管束,進行**也缺乏經濟條件,為防止發生傷害事件,可以由**進行強制性的**。2、

7樓:律圖網

精神病人犯罪是特殊犯罪主體,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8樓:nx熙

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刑法》

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精神病人犯罪怎樣處理?

9樓:律圖網

精神病人犯罪是特殊犯罪主體,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刑法對精神病人犯罪如何處理?

10樓:延安學人

你好,如你所述,精神病人在發病的時候是屬於不負刑事責任的人,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人,沒有發病時實施犯罪行為,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精神病人犯罪,如果是精神病發作期間不能自己犯罪,可以免於刑事處罰,只需民事賠償即可。如果是精神正常時發病,還是和正常人一樣判刑。

12樓:仉崖

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犯罪,或者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發病不能辨認自己行為時犯罪的。

關於精神病人犯罪的處罰

13樓:律圖網

精神病人犯罪是特殊犯罪主體,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14樓:法律快車專家

犯罪必須有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精神病人並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因此,不負刑事責任,但他的監護人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對具有社會危害性的精神病人,他的監護人有義務對他進行監護,沒有監護人的,**有義務將其送到精神病院以保證無辜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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