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樓下開餐飲是否需要樓上住戶同意簽字

時間 2023-02-25 20:15:13

1樓:農家小子之

樓下開飯店是需要樓上業主同意的,雖然國家並沒有統一的規定禁止小區住宅樓下開餐館,但是《物權法》施行後,在實踐中有做法是按照多數決來確定有利害關係業主的意見。

開餐館有一定的條件限制,因為畢竟住宅樓主要是用於居住而非商用的。根據《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解釋》第10條第2款特別規定,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業主以多數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其行為進行抗辯的,不予支援。

故必須達到所有的利害關係業主均同意的情況下,業主才能進行「住改商」,因其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帶來的噪聲汙染、大氣汙染也嚴重影響了小區的秩序和環境,造成了相鄰業主的利益遭到不同程度的妨礙,故住戶有權要求該商戶立即停止經營。

2樓:飯店經營指導

因為底商開餐飲擾民被起訴的現象太多,必須要徵得樓上的住戶同意。否則惹麻煩就來不及了。

樓下開飯店需要樓上業主簽字同意嗎?

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需要辦理相關鄰里的同意書和環評手續,還有地下室開飯店前必須向消防局申報符合消防法要求,當地的人民防空委員會的同意證明。

4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81條,有明確規定,很可能不給辦理。

5樓:匿名使用者

各地的要求規範不一樣 北京 如果是允許明火的商鋪 就不需要 如果不帶明火的商鋪想做 就需要樓上居民的簽字 因為涉及到油煙的處理 因為你的油煙要往上排 人家住在你樓上 到了飯口 怎麼受得了 對吧。

6樓:

按道德將的話是當然了,對人的尊重,在法律上講,只要是工商局和城管准許的地界都可以!

7樓:黑山水怪

不是的,是以便以後減少爭議,畢竟咱們要以和氣生財嗎。

住宅樓下底商是否不能做餐飲

8樓:網友

這個得根據你是哪個城市來看,有的城市允許,有的成熟時不允許。

例如:北京就有明文規定五種行業限制(餐飲就是其中之一)。

要注意以下方面:

你的餐飲屬於那種餐飲,是否屬於重油煙的、淡油煙的、無油煙的,因為餐飲行業還要經過衛生 部門、環保部門、工商部門等審批。

如果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已經和開發商達成一致底層商鋪不的從事餐飲活動,則不允許底層餐飲。

若沒有合同中規定,且底層原本就是被規劃為商業用途,則無法對其進行限制。

但是,餐飲活動嚴重影響了居民日常生活,可以去環保部門投訴,通過行政手段解決。

9樓:檸檬檬

您好,請稍等一下,這邊正在為您查詢資料。

您好!雖然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做餐飲,但是有相鄰權的規定。

《物權法》第七章 相鄰關係。

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八十五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係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八十六條 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條 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該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第九十條 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第九十一條 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裝置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第九十二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

住宅樓下開飯店,樓上業主都不同意,飯店還能開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住三樓,整個二樓是飯店。我們樓下的飯店嚴重擾民,我們業主一起去橋西環保局走行政訴訟程式,那時橋西環保局沒獨立出來,行政訴訟主體是石家莊市環保局和飯店,法院是裕華區法院,官司從2023年1月到2023年8月曆時兩年多,中間還到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艱難啊,法院一直不出結果,拖著我們,在我們的強烈要求下,最後裕華區法院出了裕華結果,說飯店屬於居民樓底商,不屬於居民樓內,還搬出條例,說住宅樓底商不屬於居民樓內。法院耳聾眼瞎呀,飯店後廚就和我們隔著一層樓板,陽臺下面是飯店的大蒸箱,炒菜、蒸包子、洗碗的的都在臥室客廳下面,飯店液化氣罐、壓縮機就在我們的窗戶下面,壓面機絞肉機震的房子都晃悠,飯店的油煙噪音嚴重影響我們呀,法院竟然這樣說,難道我在我家開飯店才算在居民樓內開飯店嗎,環保局把皮球踢給了法院,國家執法人員給老百姓玩文字遊戲。

我在想,可能是我沒納過稅或納稅少吧,飯店是大納稅人養著人民的公僕,才會有這樣的結局。通過我們的經歷,勸這朋友一句,趕緊掙錢換房子吧。在國家重點抓環保的大好形勢下,花了兩年多時間和打官司還是這樣的結局,小飯店估計**給你取締一下,大一點的飯店就別想了,還是靠自己改變現狀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瞎說。對於這樣的企業,明顯屬於違反「三同時」。企業年檢時現在工商部門也會要求提供環保審批檔案。

12樓:匿名使用者

血淚教訓,不能開。我哥們就是聽信了房東的話音巧語,說可以開。結果花費了十幾萬裝修,開業沒三個月就被樓上業主起訴給,強制關門了!現在還在和房東打官司呢。

13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生存,何必你死我活的,如果對方安裝油煙淨化器,選擇相對靜音裝置,在油煙和噪聲上做到控制,何必擋人財路,我們可以要求物業監督下嘛,有些乾淨衛生汙染少的餐飲在附近不好嗎,等到把餐飲業態全趕到專門餐飲街,你吃個飯跑三公里的時候就不麻煩,人家成本高了菜價高你不煩,其實重油煙大噪音的禁止就好,輕餐飲控制好完全有必要存在,我現在這附近想吃個宵夜真麻煩,叫餐加配送餐盒平臺什麼的,比到店貴好多,自己煮麻煩,出去吃要跑好遠,又貴,以前附近有餐飲吃個宵夜十塊二十塊,現在基本叫餐都是二十到五十。你別覺得說樓下不做餐飲做其他的沒事,我朋友樓下開寵物店和不鏽鋼加工的,沒油煙,可平時敲敲打打焊來焊去狗叫聲真不比餐飲舒服,你住二樓是感同身受,可當初選擇沿街二樓就考慮到這些了,半夜車水馬龍不吵嗎,你能禁止開車停用道路嗎,我也二樓,沒有沿街,可能沒有你那麼直觀。

14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以前可以開,2023年大氣汙染防治法實施後就不能開了,第81條,居民樓下是禁止開飯店的!如果環保局不作為,就走行政訴訟!

15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國家環評名錄 產生油煙的餐飲業屬於必須辦理環評的專案,而且應該屬於前置審批,也就是說環保沒有審批同意他不能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你這裡現在已經取得執照的情況環保部門確實無權要求停業(這個權利只有當地人民**才有)但如果是在追究期限以內可以責令補辦環評手續,並要求按規定安裝油煙淨化設施 並確保油煙達標排放,如果這個飯店能夠做到以上的要求 環保這裡就管不了了,關鍵問題還是在確定房屋性質以及當初購房協議中是否有相關約定。如果飯店做不到環保的要求 環保部門還是有權責令停止生產或經營的。

靠工商部門的年檢有什麼用,當初沒有環保審批手續都能辦出餐飲的工商執照,年檢這裡能卡的住?違反「三同時」沒錯,2年以內的環保部門可限期責令補辦環評,同時責令停止經營以及罰款,如果當地有其他規定屬於無法取得環評審批同意的,環保部門應責令停止經營以及罰款,投訴人對投訴答覆可以要求書面答覆,環保部門未按建設專案處理的可要求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現有的物業管理條例與物權法,開飯店的屬於違法,業主屬於維權。

你們可以先了解一下這塊地皮當初開發商買下來的時候批的是什麼性質的,如果是建造商業房性質的,那你們隨便怎麼告都沒用,如果是商住2用的,你們也是怎麼告也沒用,如果是居住用房,那你們就可以拿著土地批文與物權法去法院告,肯定贏。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咋怎麼損呢?不讓你工作掙錢,你拿你奶比養家,人家開個飯店,你斷人家財路?損不損。

住宅樓下底商是否不能做餐飲?

18樓:搜狐焦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81條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專案。一般情況下,住宅樓下的商鋪不能開餐飲,煙道設定不合理,會給住宅樓業主日常生活造成非常嚴重的油煙異味等汙染,如果小區物業對此不作為,建議向當地環保部門反映。

小區樓下的門頭房可以不經過樓上居民的同意就擅自做餐飲嗎?請相關的專家回答,謝謝!

19樓:紅色的鬥牛士

小區樓下的門頭房不經過樓上居民的同意就做餐飲行業,必須確定這個門頭房是不是該小區物業共用部位,如果是該小區物業共用部位,業主可以不同意。

1、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2、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3、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的,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件事情的關鍵是要看該房子的用途是什麼?如果房產證上註明的是住宅用房,專那麼就是不屬能做為商業用房來開店的,不管是飯店還是服裝店,只要是商業用途,都是不可以的。如果是這樣,那麼你們就可以向房產管理部門反映,他們更改房屋用途,你們有權要求房屋主管部門給他們處罰,或者沒收他們的房產證。

反過來講,如果房子建設之初就是做為商業用房來辦的房產證,那麼他們開飯店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只是在經營飯店過程中如果產生噪音或者空間汙染等等,你們就要向城管、環保、建設等有關部門反映了。

當然,即使該房不是商業房而是住宅房,只要周圍鄰居同意經營飯店,有簽字的同意書,也是可以的。這個,需要雙方協調一致才可以。

21樓:匿名使用者

大家一起去,叫一壺茶,坐一整天。

2023年國家有規定住宅樓下的門面房不允許開餐飲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大氣汙染防治法第bai81條 城市建成區的du居民住zhi宅樓內、未配套設立專用煙dao道的商住綜合樓、專商住綜合屬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及熱汙染的餐飲、洗浴等服務經營場所。

在住宅樓下開餐飲麻煩特別多,選址一定要謹慎,如果樓上住戶較真,環保,城管,消防,衛生監督所,工商,都能接投訴關店。限制幾次營業,你飯店就沒啥客人了。 如果真鬧到法院,幾十元寫個申述書,就能把你給告了,來個強制執行,你找誰都沒用了。

最好是按照相關要求距離住宅9米以外,排煙口距離20米以外。這樣才保險!

住宅樓下一樓店面開餐飲合法嗎,住宅樓下的商鋪能開餐飲嗎?

善良的菟寶寶 不合法的,因為購房合同會有明確的規定,不準改變房屋用途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七十七條規定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 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 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過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

住宅樓下能開餐館可以投訴物管嗎,住宅樓下的商鋪能開餐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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