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共同生活六年未領證,算是事實婚姻嗎?

時間 2023-03-15 11:10:09

1樓:水月風情

按照現行婚姻法的規定。

沒有事實婚姻的事情了。

必須辦理結婚證才可以演算法定的婚姻。

2樓:天道酬勤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

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係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群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3樓:匿名使用者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2023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2023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二十二,女二十);2、雙方自願結婚;3、 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樓:法凝陽

算事實婚姻,但不受法律保護。

5樓:為愛築巢

肯定不算啊,至少在法律上肯定不是!

6樓:網友

有了孩子的話應該算吧。

7樓:孤傲一愛

霧時濃時薄,每當稍淡點時,夫人就催促我趕快前行,但我依然充耳不聞,繼續閉著眼睛養我的精神。一個多小時過去了,濃霧終於散去,我開啟車燈,隱約看見前面的路邊就是懸崖。

8樓:棟依秋

不算不算 ,畢竟沒有經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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