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被承包了,可以繼續幹,但是工資低了好多,算違反合同嗎

時間 2025-05-08 06:25:12

1樓:青山秀水秀生靈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昌鎮單位之間的合同,公司被承包只是經營者發生了變化在法律上公司還是原來的公司,之間的勞動合同還是有效的。所以如果降低工資,屬於變更原合同內容,如確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如協商不成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罩迅梁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物運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原合同中對工資水平做了約定,而現工資水平與約定內容不符,那就是違反合同,否則不算。

公司承包合同到期,員工有無補償

3樓:

摘要。公司合同到期,公司沒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無需賠償員工。但公司如果沒有繼續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通常要給員工經濟補償。

公司承包合同到期,員工有無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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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到期,公司沒有違反困廳勞動合同法,無需賠償員蠢羨工。但公司如果沒有繼帶尺拍續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通常要給員工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的,屬於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因此,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則搏毀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銀笑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孫備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坦滲滾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喊橘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讓餘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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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實行承包制,員工合同期沒滿卻要離職,要和承包人籤合同怎麼辦,能不能得到公司的賠償?

4樓:趙軍

公司實行承包制,員工合同期沒滿卻要離職,要和承包人籤合同怎麼辦,能不能得到公司的賠償?公司實行承包制,員工合同期沒滿卻要離職,要和承包人籤合同怎麼辦,能不能得到公司的賠償單位的行為涉及到合同的變更,如果員工不同意的話,那麼單位以此和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單位是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的,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是不需要支付員工補償或者賠償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歷昌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沒悉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枯爛乎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樣解釋大家理解嗎?

在單位幹了5年,單位承包了,合同未到期,我被辭退了,那我該享受那些待遇

5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未到期被辭退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如果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可以領取失業金。‍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依法定程式失業登記的。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6樓:謹思合同專業

單位應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

7樓:三十五年陳

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8樓:網友

你應該檢視一下勞動法,想必應該不難。

老闆拖欠承包款,合同期滿,未續合同,但工作仍續,導致承包方無錢支付員工工資,

9樓:蓋普希金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在公司做承包,合同期沒到老闆私自解除合同並違約,怎麼辦?

10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您的意思應該是您在用人單位內部,與單位簽訂了內部承包合同;現在合同沒有到期單位就向解除與您簽訂的承包合同吧?!首先凳念,儘管您與單位簽訂了承包合同,但該承包屬於單位的內部承包棗局困;儘管您手下的工人的工資由您支付,但是本質上包括您在內的工人都是該用人單位的員工。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為員工繳納包括工傷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

您所在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這種做法本來臘凱就是違法的。您及工人都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其次,如前所述,您等工人都是單位的員工,如單位購買商業意外傷害保險的,也應由用人單位購買並承擔保費。

除非您與單位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由您承擔,要您承擔該等保費支出是不合理的。再次,關於您生產出來的產品,您單位的計費標準問題,首先應依據您與單位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的約定來執行。如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則可依據合同法第61條處理。

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如雙方協商不成,則只能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承包合同到期幾個月還拿不到工資怎麼辦

11樓:張

用人單位剋扣,拖欠或低於最低標準給付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工資支胡者明付暫行規褲告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嫌亮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公司合同未到期辭退員工,公司辭退合同未到期的員工,按勞動法要給予什麼補償?

君然所龍嘯律師 首先,要確定公司和員工之間存在勞動關係,這需要看員工的勞動合同是跟誰籤的,工資社保由誰發放繳納。因為實踐中不乏勞務派遣,產生糾紛後申請勞動仲裁才發現是和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其次,需要看辭退員工是否有合理的理由。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

合同沒到期解除,合同未到期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應該怎麼賠償

現在的金融危機企業不少都這樣,我這裡有條文你看看吧!1 首先要明確,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是在用人單位合法的解除勞動合同時的要求 如企業破產 員工非工傷生病 員工培訓後還不能勝任工作 技術改造升級裁員等,見勞動合同發第40 41條 在這些條件下,用人單位是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並且法律規定要提前30...

合同未到期,因病被辭退,用人單位應如何補償?

按照法律規定,在勞動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是工作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乙個月工資,此處的工資是指離職前個月的平均工資,且應以應發數額為準。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