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不當得利的司法解釋?

時間 2025-05-29 12:05:03

1樓:華律網

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該條培和早規定明確了不當得利人負有向利益受損人返還義務、利益受損人享有向不當得利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的法律效果,也明確了「得利人得利沒有法律根據」、「對方當事人利益受損失」、「得利人取得的利益與配雀對方當事人的利益損失之間有因果聯絡」三項基棚此本構成要件。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埋謹御乎受害人。

不當得利的取得,不是由於受益人針對受害人而為的違法行為;而是由於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彎拆基成債的關係,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人。

關於不當得利的司法解釋 -法律知識

3樓:劉建

法律分析:不當得利,是指沒枯納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後,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正基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

這也就在雙方之間產生一種債的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條 認定不當得利成立舉敗謹需要符合以下四個構成要件:一方獲得利益、他方受有損失、獲得利益與收到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係、獲得利益沒有法律上的原因。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司法解釋

4樓:鍾志成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是:一方取得財產利益;一方受有損失;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間有因果關係;沒有法律上的根據。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根據,使他人悄燃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啟帆虛得了利益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轎陪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民法典不當得利的司法解釋

5樓:徐睿明

不當得利 是搜卜爛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負返還的義弊凳務。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有四個: (1)一方獲得利益。

具體是指一方取得財產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獲得了或增加了財產或利益上的積世漏累。 (2)他方受損。包括財產的積極減少與消極減少。

財產的積極減少是指財產本不應減少而減少;財產的消極減少是指本應增加而未增加。 (3)獲得利益與遭受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具體分為直接因果關係與非直接因果關係,也就是說遭受損失必須是由獲得收益行為直接或者間接引起的。 (4)獲得利益沒有法律上的原因,即沒有法律依據,在給付型不當得利中分為自始或者嗣後欠缺給付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條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民法典不當得利司法解釋是什麼

6樓:張彥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不當得利規定在第二十九章,即第三編的第三分編「準合同」內容下鋒亂,不當得利的具體司法解釋包括四個條文,從第九百八十五條到第九百八十八條。增加不當得利的條規以及排除情況,明確了三種需要返還不當得利的情況,說明了不當得利需要的三種前提條件:

需由一方受損一方得益,受益方沒有合法依據,其中有因果銀碰檔關係。

法律吵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第九百八十六條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第九百八十八條 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範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的理解

7樓:毛玉勇

法律分析: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逗虛以後,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

這也就在雙方之間產生一種債的關係。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不當得利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利益。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其屬於不當得利,利益已經不存在的,無需返還。

侍薯如果得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屬於不當得利,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返還利益並賠償損失。如果得利人將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範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山談燃、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什麼是民法中的不當得利,法律上說的“不當得利”是什麼意思?

答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上的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由於不當得利沒有法律上的根據,因此不當利益應返還給受損失的人,這種權利義務關係就是不當得利之債。不當得利是一種法律事實,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不當得利之債的產生是基於法律規定,而非當事人. 不當得利是指 於不正當收入 但是又不違法的收益。...

撿到東西屬於不當得利還是無因管理?

在馬路上或者是一些場 合撿到東西的行為,相信很多人都有經歷過,小時候如果能在路上見到幾毛錢都能高興很久,我國的物權法中對於撿到的東西有分兩種狀態,一種是不當得利,還有就是無因管理。那麼關於撿到東西屬於不當得利還是無因管理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的區分 第一,沒有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而管...

怎樣辨別 不當得利 有沒有法律上的依據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特徵 1 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收益人,他方為受害人。2 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3 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沒有法律上 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