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沒有辦結婚證去辦離婚需要補辦什麼手續

時間 2025-06-02 05:10:19

1樓:莉

沒有辦理結婚證,巧橘不存在婚姻關係,如雙方要分開,可直接分開就是,如果有財畢寬頻產糾紛,可訴訟解決,無法辦理手蘆離婚證。

離婚需要補辦結婚證嗎

2樓:尹鳴鶴

離激啟婚 了一般就不能再 補辦結婚證 了。 因為離婚了要辦理 離婚證 ,在民政部門的系統上明運如只能查詢到雙方離婚時的有關證件和資料, 結婚 的資料也能查到,但是 結婚證 不能再補辦,已經不符合雙方現在的婚姻關係狀態,補辦結婚證已經毫無意義,且不符合規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 自願離婚 的,應當簽訂書面 離婚協議 ,並親自到 婚姻登記 機關申請 離婚登悄寬記 。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 子女撫養 、財產以及 債務 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 結婚登記 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 身份證 ;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補辦結婚證可以辦離婚手續嗎?

3樓:張麗珍

補辦結婚證當天是能離婚的。離婚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雙方協商擾清枝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離婚冷靜期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訴訟離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後,能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一款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緩敏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正行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沒有辦理結婚證怎麼離婚手續

4樓:趙丹

未領取結婚證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要離婚的,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前結的婚,男女雙方已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事實婚姻合法,受法律保護,應該按正常的離婚程式進行。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後結的婚,而沒有領取結婚證的,雙方的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而屬於同居關係,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規定的離婚程式。

一、事實婚姻有繼承權麼。

事實婚姻關係的當事人有無繼承權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就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這裡的配偶是只經過結婚登記的配偶,而不是僅僅是同居關係的配偶。嚴格意義上,事實婚姻的雙方之間,並不享有繼承權。

但是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的,依據以下原則處理: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雙方互相享有繼承權。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屬於非法同居,沒有繼承權。

二、怎麼區分事實婚姻離婚和同居關係。

事實婚姻離婚和同居關係的區分:

1.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同居生活的,並且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屬於同居關係;如果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應當補辦婚姻登記,不予補辦的,屬於同居關係。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補辦的結婚證能不能辦理離婚嗎

5樓:西門海白

補辦的 結婚證 能辦理 離婚 的。補辦的結婚證,也是 婚姻登記 機關依法出具的婚關係證明證件,與初辦的結婚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故仍可適用於 離婚手續 的辦理。且若雙方 起訴做坦離婚 的,無需再 補辦結婚證 ,可直接憑婚姻關係證明辦理相關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 結婚 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結婚登記 。符合本 法規 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辯胡茄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結婚證、 離婚證 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 身份證 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攜察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補辦結婚證怎麼補

補辦結婚證的程式如下 法律規定結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 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當事人補領結婚證的,應當交納相應的工本費。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去辦結婚證需要帶什麼,領結婚證要帶什麼證件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辦理結婚證應當攜帶 1 居民身份證 2 戶口簿 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 婚姻狀況證明 固定工 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待業 個體無業人員由居 村 委會出具 待業人員 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 或執照 4 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

辦理結婚證需要什麼,辦結婚證需要什麼

1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 戶口證明 2 居民身份證 3 婚姻狀況證明。2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 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