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淮北日月公升
會輕判的。夫妻共同犯罪,一般當做共犯處理。
對於共同犯罪,刑法當中有以下規定: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六條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九條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滲衫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擾睜者減輕處罰。
具體到本案,夫妻犯罪,女方情節不嚴重,根據上述規定屬於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法定情節,而有孩子的情況,如果尚處於哺乳期,《刑事訴訟法》第60條第2款規定: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採用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辦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63條規定: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婦女,可以取保候審;第115條第2款規定: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採用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辦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37條規定: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可以取保候審;第90條規叢李腔定: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或者不予逮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6條規定:
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第80條規定:對已經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人民法院可以變更強制措施。如果已經過了哺乳期,在司法實踐中有孩子缺需要照顧屬於酌定從輕情節,但不會因為有孩子免除應有的刑事處罰。
2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犯的什麼罪,情節不嚴重,不是屬於累犯的話,可以去爭取從輕處罰或取保候審的啊。
需要確切的瞭解的螞嫌培,建議 通過。
該**,不者態然詳細的說明事情的具體情況,悶唯問律師。
夫妻兩個孩子都會判刑嗎
3樓:胡文學
夫妻兩個都被判刑孩子的處理辦法:一般情況下,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等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襲畝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六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拍缺森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扮正;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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