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歲月童真
一、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車;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春虧缺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乙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
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空缺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扒辯車的,記6分;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記12分。
醉酒死亡一起的賠償多少
2樓:老法大
這不一定。由於醉酒者他本身也要對死亡結果負責任。如果與其一起喝酒的人一再灌他酒導致其醉酒而死,那麼河他酒的人要負主要責任。
而如果是醉酒者自己主動要喝酒,非要和別人多乾幾杯,那麼一起喝酒的人幾乎就沒什麼責任。因為勸阻醉酒者不是法定義務,所以他喝酒別人沒有阻攔,沒有阻攔者是不負法律責任的。總之,賠償問題不好說。
員工在公司年尾聚餐喝酒死亡老闆要怎樣賠償?
3樓:網友
根據死亡原因和具體情節確定,是否是公司的過錯引起。如果屬於飲酒過量的,公司作為聚餐活動的組織者,對飲酒員工負有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但發現員工飲酒過量,卻沒有盡到最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該公司對員工的死亡應承擔責任。但員工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的後果應該有足夠的認知,因此,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自身有過錯的可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可按照各自的過錯責任大小承擔責任。
同時對勸酒員工也要 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
4樓:錢心慧
如果勸酒,則勸酒的人需要承擔責任。
員工喝酒猝死,老闆該負什麼樣的責任
5樓:何來呼
看具體情況,如果老闆事先知道員工有這方面的誘發原因或身體問題,還在工作中或是工作的範圍中這樣,老闆基本是全責,如果是意外情況,老闆要承擔一半責任。
還有是否上有保險,如果有由保險公司負責。
老闆請員工喝酒吃飯,員工回去死在自己家中,請問老闆有責任嗎?該怎麼賠償
6樓:深圳商務
如果因醉酒導致,老闆是有責任的,人身損害賠償涉及地方標準,可以問當地律師或者打**法律**。
7樓:外語外貿不
當然有責任啦,可以諮詢律師。
8樓:幸運的夏目漱石
要查明死因呀,這樣才可定責任!
關於醉酒**賠償的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1、首現,這個醉酒的人要承擔賠償責任的。物業公司是否承擔,看其是否履行了管理職責。保險公司看其保險條款是否由此保險內容?
至於醉酒人是否應負刑事責任,看破損車輛的破壞價值多大?是否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
2、砸店的人負賠償責任。是否應負刑事責任,看破損、破壞價值多大?是否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
建築工人在工地生活區跌落死亡,工程老闆應該賠償死者家屬多少錢?
10樓:南海仙山
如果不符合工傷條件,老闆可以不賠償。或者給一點人道補償。。
工傷認定】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11樓:京津冀
按照責任的比例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損失和精神賠償等。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賠償金=該省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喪葬費=該省在崗職工月工資 x 6;被撫養人生活費=孩子計算到18歲成年、70歲老人計算5年、每年標準為該省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裡生活,如果是農村生活,那就參照農村消費性支出);精神撫慰金=5-8w。交通費、住宿費 停屍費、運屍費、整容費、法醫鑑定費等等其他專案。
工地農民工因病去世,老闆該怎麼賠償?
12樓:紀嶼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3樓:愛喝粥
如果農民工是施工單位聘用 ,則建議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 1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農民工是由沒有用工資質包工頭聘用,則應當在將承包業務轉包給包工頭的用工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後,享受《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二)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三)單位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因工**的,指派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五)個人掛靠其他單位對外經營,其聘用的人員因工**的,被掛靠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前款第(四)、(五)項明確的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後,有權向相關組織、單位和個人追償。
14樓:網友
只有職工在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才可以視同工傷,你說的情況,不屬於工傷,和單位沒有任何關係,但是單位應該給予一定的喪葬費,有供養親屬的,可以發給一定的救濟費,作為補償,一般來說,喪葬費在兩個月工資左右,救濟費根據供養人口,供養一人的,發給6個月工資,供養2人的,發給9個月工資,供養三人及其以上的,發給12個月工資,沒有供養親屬的,可以不放。
15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屬於自身的疾病死亡,您無需承擔賠償責任,適當支付喪葬費即可。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16樓:正氣長春
如果該農民工已經64歲了,他在你工地工作,已經超出了法律規定的勞動年齡,現在其本人死亡,不定認定為勞務關係,不是工傷,而你們之間的關係屬於僱傭關係。
在僱傭關係中,有過錯才賠償,而該農民工星星點點上起床後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死亡,你是無無錯的,依法不承擔賠償責任。
你可以在你能力範圍內適當補償。
電擊傷致死的賠償標準是什麼,電擊傷賠償標準
你沒講是勞動關係存在的情況下致死還是私人事務致死。先看看下列內容吧。人身損害賠償包括的專案 計算標準和計算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119條規定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 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用 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 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最高...
工傷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有哪些
1 員工向肇事者起訴人身損害賠償 2 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並評殘後提起勞動仲裁,單位未投保的話單位要承擔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的。3 員工如果直接申請工傷未對肇事者要求賠償的,單位在賠償後可以起訴肇事者 4 如果員工已經得到肇事者賠償,能否再給予工傷賠償各省規定不一,如果收到工傷認定,建議諮詢當地...
工傷賠償標準,一般工傷賠償標準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 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專案和標準。可以分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兩部分,根據傷殘等級情況,分別按工資 月數,工資 百分比計算。工傷保險 爭議 勞動部辦公廳 關於處理工傷爭議有關問題的覆函 勞辦發 1996 28號第五條規定 職工因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