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我也覺得中國內陸的法律很有問題,在港澳那兒也經常議論中國的法律,說殺了人可以不用死,只要你有錢,弄得我很無語,聽說藥家鑫他家還是挺有錢的源早森,應該還是付出了點money,但是我想這個事情睜謹都鬧得這麼大了,應該引起重視的,藥家鑫應該是必死無疑的,好歹也是乙個有學問的大學生,哎哎,但另乙個角度 ,他死雹畝了,對他家人來說也是乙個悲劇,死了就意味著什麼也沒有了,但是他殺人的時候也沒想這麼多,為什麼我們要憐憫他呢,說不過去。
2樓:網友
作為乙個旁觀者,我感覺造成藥家鑫慘劇發生有這幾方面的原因:1.家長教育方式太封閉,忽略了她們當時年齡段應享有的自由。
她們太要面子,表現在藥家鑫出事後,家沒友長就再也不露面了。2.一句話說的很好:
你能走多遠,虧啟看與誰同行,家長沒有真實的瞭解孩子周圍環境3。當然還有藥家鑫個人本身的原因,把事物看的太悲觀,不僅藥是這樣,他父母也太過世故,表現在不出面見受害人家屬,讓律銷察如師替藥做辯解。
3樓:尹在熙
中國曆來就很腐敗這是事實不是針對藥家鑫這件事 只要有錢就可以不死 2009年,雲南男子李昌奎姦殺同村少女,並將受害人及其3歲弟弟殺死罪行令人髮指一審塌答賀獲死刑二審居然沒有判死刑真是叫人氣憤 原因是有自首情節我勒個去那藥家團派鑫也自首了豈不是很冤枉 以後大家都去殺人然後記得自首哦舉配那樣可以不用死了。
4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的法律本身就是有很多的漏洞。
藥家鑫死前最後一句話 衝動是否真的能被原諒
5樓:帳號已登出
個人觀點:工作中,學習中,後果不嚴重,誠心改能原諒。觸碰法律,不能被原諒,藥家鑫故意殺人罪不能原諒。
藥家鑫的案件很惡劣,不值得原諒,法律也原諒不了。2010年10月20日深夜,藥家鑫駕車撞人後,因怕對方看到其車牌號,以後找麻煩,便產生殺人滅口之惡念,遂從隨身攜帶的包內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對倒地的被害人張妙連捅數刀,致張妙當場死亡。
殺人後,被告人藥家鑫駕車逃離現場,當車行至郭杜十字時再次將兩情侶撞傷。
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藥家鑫提起了公訴。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元。
5月20日,陝西省高階人民法院對藥家鑫案二審維持一審死刑判決。2011年6月7日上午,藥家鑫被執行死刑,終年21週歲。
6樓:咪**享
藥家鑫死前最後一句話,讓我們看到了這個少年內心的悔恨,可是,法律不容侵犯,衝動帶來的是兩個家庭的支離破碎。也許在情感上,我們很為這個花樣年華的少年可惜,可是這樣的衝動不能被法律原諒。
7樓:網友
來,讓我衝動的把你捅死,你原諒我,我們就原諒他,呵呵,總是有群譁眾取寵的小丑來顛倒黑白。
8樓:東風未殘
原不原諒都是看當事人的,看造成的傷害有多大。
如何看待藥家鑫案件,請問大家如何看待藥家鑫一案?
我看到的只有人自私自利的一面,這女司機活著我都替她感到可恥。簡短的幾句話根本不足以發洩我內心中的憤怒,我沒有為自己打抱不平,我在為歡歡打抱不平,為這個社會打抱不平,造成今天這樣的一個社會局面的人們難道你們不感到可悲麼?藥家鑫二審被判死刑,充分體現了我國法律的公平 正義 體現了我國公檢法機關高度為人民...
藥家鑫案後記讀後感 一 藥家鑫事件的讀後感
怎樣寫讀後感 多看前言,多引用作者的話,結尾用別人的評價。第一段寫故事梗概,後面寫我的感受。還要有自己或客觀的對重要人物或你喜歡的人物的評析。寫景的能提升到熱愛大自然,寫情的能提升到。是偉大的,寫人就是。的。品質值得我們學習。藥家鑫事件的讀後感 寫讀後感要注意。首先要設定一個境界 把你讀的文章引出來...
說說你們家的裝修花的錢是多少呢,大家來說說裝修花了多少錢
我家裝修是85平,一般化精裝修,不算電器,花掉了我88000元。帶上電器用去3萬多元,一共12萬元左右。平均裝修1411元 平方,只有一個簡單化的精裝修。也就是拎包入住了。 建築面積約160方,總花費在28萬左右,包括所有電器及3萬的外牆塗料。是老家小樓裝修,改善父母居住用,自己在某二線城市上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