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調崗,不同意就辭退,怎麼辦?辭退補償是怎麼算的

時間 2022-01-08 00:35:15

1樓:sky不用太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變更工作崗位屬勞動合同的變更,如果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你有權利拒絕調崗。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數日,按你自動離職處理了。

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二是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三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範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89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

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離開的理由一定要正確

提出調動時要先跟所在部門的領導談,一般談三點內容:

1.自己的成長收穫和工作成績。

2.調崗原因:闡述自己的能力優勢及匹配的部門,如果調崗會更好的發揮,對公司的貢獻更大(興趣的原因簡要一提就可以,但不是重點)

3.表態:如果同意不勝感激,如果因為各種原因不同意或者不能調動,自己也一定會積極努力認真的工作。

及時的收集要去部門的資訊,例如,有沒有什麼新專案上馬,或者哪個地方特別需要人手的。根據資訊給自己做一個swot分析。然後先給想去部門的領導寫一封郵件,裡面簡述你對新專案或者某些工作的思考,也要表明自己在原來的部門裡工作優勢有哪些可以與新專案或者要去的部門互補。

目的就一個:讓對方意識到你的價值,企業裡沒人會為你的興趣買單,只會為你的能力買單。如果對方部門肯接收你,那原因只可能有一個:

你有用!對方是不是特別想讓你過去,決定因素也只有一個:你有多大用!

在郵件最後表明自己很想去對方的部門工作,(一定要說明已經跟原領導就這個問題正式談過並達成共識——他同意)結尾表示感謝並要求能否進行一次面談。

hr的意見很重要

兩邊都談完之後,一定要給hr寫郵件(注意在這個過程中千萬不要忽視hr的存在,很多職場小白以為只要兩邊部門的老大同意就沒問題了。殊不知最後都是卡在hr那裡。因為hr要考慮公司的內部平衡,比如:

如果給你調崗的話其他人會不會接踵而來,還有可能工作時間待遇不一樣,怎麼平衡。這些都是hr要考慮的。如果你提前沒有和hr達成共識,往往會在最後一步功敗垂成)給hr的郵件態度一定要好,絕不是告知的態度而是諮詢的態度。

內容很簡單:簡述調動的原因,比如專案需要。然後說兩邊的態度——都同意你去。

最後要求同hr就這個問題面談一次,希望得到hr的支援和指導。

不同意調崗被公司辭退,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補償

2樓:不想硬的石更

假如簽訂勞動

合同,按照勞動合同約定進行處理,假如沒有正當理由強迫調換崗位被辭退,可以向公司要求經濟補償或經濟補償。

看看合同是否到期,如果沒有,公司要裁員是要賠償你三倍工資加工作幾年的獎金的。

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

一是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二是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三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範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89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6月29日修訂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

3樓:蔗糖澱粉葡萄糖

1、沒有哪個公司會養閒人,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盈利,如果公司要做出調整,或者降低用人成本,肯定要先裁掉業績差的,這是毋庸置疑的。至於怎麼界定,是否可以重新學習,每個公司的政策和標準都不一樣,具體細節應該向所在公司諮詢。

2、具體情況要看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了。按照問題裡的描述,合同寫的很清楚了,公司會如果判定你無法勝任工作,酌情考慮給你調崗,你也不願意,那麼根據合同,你是沒有補償金的。

3、具體補償金要看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相關法律: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所以,變更工作崗位屬勞動合同的變更,如果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你有權利拒絕調崗。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一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數日,按你自動離職處理了。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

一是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二是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三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範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89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4樓:知道法也團隊

需要具體看案情,不可一概而論。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在實踐中,勞動者崗位調整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勞動合同就用人單位有權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進行了約定;

2、勞動合同中未約定工作崗位是否可以由用人單位進行變更;

3、勞動合同中無崗位內容的約定;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無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屬於勞動合同變更的問題,勞動者為了生活和生存以及家庭的生活與生存願意接受用人單位的崗位職責並充實獲得相應勞動報酬的工作,這本身就昭示勞動者的工作崗位與其生活和生存以及家庭的生活與生存之間所具有的不可割斷的聯絡,所以用人單位需要單方調整勞動者崗位時首先考慮的是是否合法。

當然並不因為調整行為合法,就認為用人單位的權利沒有濫用,這裡還存在一個合理性的問題,有時不符合合理性的要求,用人單位的調整行為將被仲裁機構或者法院認定為無效。如果用人單位調崗具有合理性,而勞動者不同意,用人單位辭退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調崗不合理不合法,則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主張賠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要求調崗,不同意就辭退,不同意調崗被公司辭退,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補償

sky不用太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規定,變更工作崗位屬勞動合同的變更,如果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你有權利拒絕調崗。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 蓋有公章 前,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

不同意調崗,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規定補償

特特拉姆咯哦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要是勞動者因為不同意調崗而被單位給辭退了的話,勞動者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為自己爭取一定的經濟賠償,彌補自己的損失。 哈哈親愛的...

想知道公司因我不同意調崗而辭退我能得到賠償金嗎

韓飛律師 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 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